2020年秋季至2021年春季松材线虫病枯死松树清理处置项目招标(采购)公告
2020年秋季至2021年春季松材线虫病枯死松树清理处置项目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2020年秋季至2021年春季松材线虫病枯死松树清理处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十堰分公司(十堰市茅箭区北京中路3号华府名邸7单元703)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2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YGPC03224
2、采购计划备案号:ZCJB[2020]1125-1
3、项目名称:2020年秋季至2021年春季松材线虫病枯死松树清理处置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720(万元)
6、最高限价:720(万元)
7、采购需求:
主要内容为松材线虫病枯死树木伐树、码堆、焚烧、伐桩处理、信息采集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人要求”。
第一标段:汉江街道区域,最高限价为103元/株,约22866株;
第二标段:车城街道、红卫街道区域,最高限价为103元/株,约8200株;
第三标段:花果街道区域,最高限价为103元/株,约14199株;
第四标段:柏林镇、黄龙镇、大坝林场、方滩乡区域,最高限价为103元/株,约14253株;
第五标段:西沟乡、西城开发区、柏林镇小堰村、柏林镇凤凰山村区域,最高限价为103元/株,约10385株。
8、合同履行期限:10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提供营业执照或相关证件,并在人员、技术、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和服务经验;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林业(园林)专业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员五级(初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
(3)供应商须提供近两年(2018年度、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供应商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4)供应商须提供近半年任意连续3个月由本单位缴纳的企业缴纳税收完税证明和社保完税证明;
(5)供应商信誉: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③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3年内(以裁判日期为准)没有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媒介为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①提供书面声明;②、③分别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查询时间以本公告发布后为准);
(6)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同一供应商可以分别对其中两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中标其中一个标段。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12月01日至2020年12月07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十堰分公司(十堰市茅箭区北京中路3号华府名邸7单元703)
3、方式:
符合资格的潜在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原件),携带本公告第二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所有的原件和复印件资料一套获取招标文件(所有证件须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均清晰可辨,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逾期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料不清晰、不齐全将不予受理),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4、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0年12月23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十堰市张湾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张湾区原移民局一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十堰市张湾区林业局
地址:十堰市车城西路14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十堰市茅箭区北京中路3号华府名邸7单元703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安兵
电话:****-*******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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