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州市番禺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广州市番禺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设备采购,广州市番禺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设备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清河东路338号1907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 12 11 09 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113-202011-114521-0015,440113-202011-114521-0016

项目名称:广州市番禺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设备采购,广州市番禺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50,000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广州市番禺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设备采购

2、标的数量:1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包组

采购内容

数量

采购预算

(最高限价)

交货期

多病原快速检测系统

1套

75万元

合同签订后20日历日内,并完成整个项目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全自动酶免工作站

1套

80万元

合同签订后20日历日内,并完成整个项目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生物安全柜

2套


4、其他:投标人必须对包组内所有产品进行报价,只对包组内部分产品进行报价的将被视为无效报价,报价价格超过包组预算资金(最高限价)的也将视为无效报价。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至保修期满之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资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开标当日资格审查人员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6.本项目只接受购买了采购文件的单位提交的响应文件。

7.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函)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投标处理。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 1130 日至2020 12 7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 12:00 ,下午 14:30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清河东路338号1907室

方式:现场购买或线上报名(线上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请登录广东国咨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guozitender.com/”中的“常用文件下载”入口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进行填写,并将填写好的“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以及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的其他资料扫描发送到我司邮箱gd@guozitender.com)

售价(元):3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 1211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清河东路338号1907室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 2020 1211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清河东路338号1907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项目的详细内容及技术参数、执行标准:详见“招标需求”部分。

2)投标人应对项目所有的标的物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4)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本项目包组一允许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5)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6)监管部门:广州市番禺区财政局采购办。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番禺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德胜路7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国咨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清河东路338号1907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赖小姐

电话:***-********

附件

160*****27081_111232.pdf">委托代理协议

160*****27081_577975.pdf">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广东国咨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11月30日

标签: 防控 传染病 疾病预防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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