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投集团重大法律纠纷案件法律服务中介机构备选库项目遴选公告

联投集团重大法律纠纷案件法律服务中介机构备选库项目遴选公告


联投集团重大法律纠纷案件法律服务

中介机构备选库项目遴选公告

联投集团重大法律纠纷案件法律服务中介机构备选库项目,采购人为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湖北联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欢迎符合条件的法律服务中介机构报名参加,具体事宜如下:

一、项目名称:联投集团重大法律纠纷案件法律服务中介机构备选库项目。

二、项目采购单位基本情况: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投集团”)于2008年9月正式成立,肩负着以“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理念探索城市化发展新模式的历史使命,定位为服务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的专业投融资平台,历经十余年发展,围绕主责主业,形成了产业发展、城市发展和建设投资三大业务板块。作为省属大型国有控股公司,联投集团由湖北省和武汉城市圈九市国资委为主要出资人,东风汽车集团、葛洲坝集团等7家省内央企为股东,注册资本43.3亿元人民币。

目前,集团下属各级子企业近350家,集团总资产规模逾2000亿元,带动社会投资上千亿元,“联投系”4家企业主体信用创AAA,企业员工总数逾万名。

三、项目简介:为规范法律服务中介机构的选聘和管理,提升法律服务质量,维护集团合法权益,拟建立联投集团重大法律纠纷案件法律服务中介机构备选库,遴选不超过40家(含40家)法律服务中介机构入围。

四、服务期限:重大法律纠纷案件中介机构备选库实行定期更新和动态调整机制,每两年定期组织更新名单。本次适用年限为2021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集团范围内各级企业发生重大法律纠纷案件时,原则上在备选库中选聘法律服务中介机构,案件代理合同一事一签。

五、服务范围:集团公司和集团下属子企业产生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专项代理服务。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包括:1.涉及诉争金额在500万元以上(含本数)的案件;2.在公司设立、合并、分立、破产、解散及改制、重组和上市等活动中发生的对公司重大经营活动可能造成影响的案件;3.可能引发群体性诉讼或者系列诉讼的案件;4.其他涉及公司重大权益或者具有国内外重大影响的案件。

六、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本次遴选要求供应商须具备:

6.1资质要求:具备合格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在湖北省内依法注册成立或在湖北省内有分支机构(在湖北省内有分支机构的法律服务中介机构,应当明确一家分所及其律师团队负责人参与本项目遴选);律所合伙人数量在5人(含本数)以上,专职执业律师数量在25人(含本数)以上;连续正常执业三年及以上;

6.2财务要求: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等。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近3年律所营业收入年均在500万人民币(含本数)以上;

6.3业绩要求:近3年(2017年12月11日至2020年12月10日,以结案判决书时间为准)供应商代理标的额500万及以上的法律纠纷案件不少于5件(提供结案判决书等相关证明材料),近3年(2017年12月11日至2020年12月10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国有企业常年法律顾问不少于3家(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

6.4项目团队要求:

6.4.1入库法律服务中介机构指定的律师团队负责人应作为主办律师亲自提供法律服务。律师团队负责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①本科及以上学历;

②具有有效的律师执业证书,至少有8年以上执业经验;

③近5年办理案件标的额500万以上案件不少于3件;

④近5年内具有为国有企业代理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的经验;

⑤近5年内没有受到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分;

6.4.2项目团队其他要求:团队其他成员具有有效的律师执业证书,至少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

6.5信誉要求:没有被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指定的律师团队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出具承诺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6.7其他要求: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与风险控制制度。

七、禁止入库情形

有以下行为的法律服务中介机构,将被列入“禁入名单”:

(一)前期涉及集团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集团同意担任与集团具有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案件代理人或法律顾问,或者经集团告知后拒不改正的;

(二)发生因违规违纪被主管部门处罚或者被吊销执业资格等已不符合备选库入选基本条件的;

(三)资质不符合规定,超出或借用资质承接业务,或者超范围出具证明文件的;

(四)有通过弄虚作假、恶意串通、商业贿赂等不正常手段承揽业务的;

(五)违反委托合同约定,工作出现重大失误,发生出具虚假或误导性法律意见、未能全面披露特殊事项、未能充分提示重大风险等行为,给集团造成过较大经济损失的;

(六)未遵守行业准则或职业道德,泄露掌握的商业秘密或拒绝过集团公司管理的;

(七)有其他损害过集团利益的行为,经集团公司法律事务机构研究,认为应当列入“禁入名单”的。

八、遴选文件获取

8.1有意参与本项目遴选活动的供应商,请于2020121 日至2020124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同时携带加盖公章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的复印件至湖北联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文化大道399号联投大厦20楼)获取遴选文件。

8.2遴选文件每份售价200 元,售后不退。

九、申请文件递交

9.1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0 1211 9 30 分。

9.2递交地点:湖北联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武汉市江夏区文化大道399号联投大厦20楼)。

9.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申请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遴选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hbslft.com/)、 湖北联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网址:http://www.ltzbdl.com)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99号保利大厦A座17层

联 系 人:刘川

电 话:188*****924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联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夏区文化大道399联投大厦20楼

联 系 人:王苇卓、刘鹏、王沛和

电 话:***-********

2020年11月30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获取(项目名称)遴选文件和处理项目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标签: 遴选 中介机构 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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