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含)以上,同时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二级](含)以上或者[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2017-11-01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类似工程指2017年11月1日至今,单项合同金额为1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饰工程(住宅、厂房、公寓除外),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上的合同金额为准,质量为合格,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的验收日期为准。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上的金额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未按上述规定提供材料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资质)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4财务要求:良好 3.5信誉要求:良好 3.6其他要求:(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3)本项目设计单位为苏州金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4)本项目由招标人组建评选小组采用定性加定量(评审因素包括:2020年苏州市建筑企业信用综合考评、企业获奖等)的评选方式确定7家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资格预审合格申请人等于7家时全部入围;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少于7家时,重新发布资格预审公告。(5)本项目代建单位:苏州市保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定等级为C类及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 □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的资质为[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含)以上;拟选派的项目经理也必须由牵头方出具并注册在牵头方单位。 (2)本项目联合体成员方企业资质应为[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二级](含)以上或者[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含)以上。 (3)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本项目最多允许两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参加报名的投标人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在规定端口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查不通过。 (4)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方须在规定端口上传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的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是否对所有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放投标邀请书 □是?否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0年11月30日17:00至2020年12月07日17:00; 5.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11日 13时3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www.szzyjy.com.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