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西岗区财政局的委托,对西岗区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车辆2013及2014年度定点保险服务机构招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TLCG2012-1108
二、招标内容:
车辆定点保险服务机构(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依法成立,在大连市境内登记注册并设有常驻机构;持有国家批准从事机动车辆保险业务资格;必须是财产保险总公司或其书面授权的设在大连市的市级分支机构。
注:1.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2.凡被中国保监会禁止开展车辆投保业务的保险机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2012年11月16日起至2012年11月30日止每天8:30—11:30、13:0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售招标文件。(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159号—联合路和五一路交叉路口北)
五、报名要求: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原件、授权书原件(投标人为财产保险总公司的市级分支机构须提供)及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六、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七、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2年12月06日13:30至14:15(北京时间),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受理区(7)(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八、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2年12月06日14:15(北京时间)。
九、开标时间与地点:2012年12月06日14:15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第1开标室(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十、招 标 人:大连市西岗区财政局
十一、招标代理人: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光欣 朱瑶 电 话:0411-********、********
传 真:0411-********(自动)电子邮箱:tongli_dl@163.com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159号
开户银行及帐号:中信银行沙河口区支行 ****************019
大连市西岗区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车辆2013及2014年度定点保险服务机构招标项目招 标 文 件(项目编号:TLCG2012-1108)招标人:大连市西岗区财政局招标代理人: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0一二年十一月 大连市西岗区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车辆2013及2014年度定点保险服务机构招标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 张光欣编制人:朱瑶审核人: 张光欣编 制 日 期: 2012年 11月06日 目录投标邀请函…………………………………………………………………03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05第二章 机动车辆保险协议及承诺函…………………………………… 19第三章 项目需求及服务要求…………………………………………… 25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27附件1开标一览表…………………………………………………………50附件2 评标方法……………………………………………………………51 大连市西岗区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车辆2013及2014年度定点保险服务机构招标项目投标邀请函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西岗区财政局的委托,对西岗区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车辆2013及2014年度定点保险服务机构招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一、项目编号:TLCG2012-1108 二、招标内容:车辆定点保险服务机构(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依法成立,在大连市境内登记注册并设有常驻机构;持有国家批准从事机动车辆保险业务资格;必须是财产保险总公司或其书面授权的设在大连市的市级分支机构。注:1.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2.凡被中国保监会禁止开展车辆投保业务的保险机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2012年11月16日起至2012年11月30日止每天8:30—11:30、13:0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售招标文件。(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159号—联合路和五一路交叉路口北)五、报名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原件、授权书原件(投标人为财产保险总公司的市级分支机构须提供)及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六、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七、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2年12月06日13:30至14:15(北京时间),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受理区(7)(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八、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2年12月06日14:15(北京时间)。九、开标时间与地点:2012年12月06日14:15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第1开标室(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十、招 标 人:大连市西岗区财政局十一、招标代理人: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 系 人:张光欣朱瑶电话:0411-
********、
********传真:0411-
********(自动)电子邮箱:tongli_dl@163.com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159号开户银行及帐号:中信银行沙河口区支行
****************019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1项目名称:大连市西岗区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车辆2013及2014年度定点保险服务机构招标项目项目编号:TLCG2012-11082招标人名称: 大连市西岗区财政局3投标保证金额:5000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可以是现金、汇款、支票、汇票、银行保函、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或西岗区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保函的一种(投标保证金保函格式见招标文件,支票或汇票必须为投标人企业的支票或汇票)。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及地点:如在开标当日(2012年12月06日)13:30至14:15(北京时间)期间到开标现场递交,其他时间到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递交(北京时间每天8:30—11:30、13:30—16: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外地企业若要汇款,请汇至“户名: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沙河口区支行;帐号:
****************019”(汇款以到帐时间为准)。4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5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数量及封装要求:1、投标文件应有章节目录,每页都有页码标注。2、投标文件应采用胶装。3、1套正本,5套副本,正、副本需封装在同一密封袋内。6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开标当日在(2012年12月06日13:30至14:15),到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受理区(7)当面递交。7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2年12月06日14:15(北京时间)开标日期及时间:2012年12月06日 14:15(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第1开标室(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8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9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2年11月16日起至2012年11月30日止每天8:30—11:30、13:3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联系人:张光欣 朱瑶 联系电话:0411-
********、
********公司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159号10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依法成立,在大连市境内登记注册并设有常驻机构;持有国家批准从事机动车辆保险业务资格;必须是财产保险总公司或其书面授权的设在大连市的市级分支机构。注:1.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2.凡被中国保监会禁止开展车辆投保业务的保险机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11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二年,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一年服务合同,如中标人在服务期间内无重大服务质量问题,招标人自动与其续约下一年。如存在3次以上投诉或重大服务质量问题招标人有权取消其车辆保险定点服务单位资格。12其他要求:1.项目结束后,由招标人(即大连市西岗区财政局)与中标人签订定点保险协议;协议签订后由车辆直管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保险合同,保险合同须到大连市西岗区财政局备案登记。2.选取定点中标单位进行对车辆承保的方式采用由车辆直管单位自主选择。 投标人须知一、总则(一)项目概述及资金来源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国内公开招标。(1)招标人名称:大连市西岗区财政局(2)本次招标的内容为:车辆定点保险服务机构(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3)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二年,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一年服务合同,如中标人在服务期间内无重大服务质量问题,招标人自动与其续约下一年。如存在3次以上投诉或重大服务质量问题招标人有权取消其车辆保险定点服务单位资格。2.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二)投标人资格要求依法成立,在大连市境内登记注册并设有常驻机构;持有国家批准从事机动车辆保险业务资格;必须是财产保险总公司或其书面授权的设在大连市的市级分支机构。注:(1)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2)凡被中国保监会禁止开展车辆投保业务的保险机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其他要求:1.投标人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招标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投标;投标人之间不应存在授权关系。如有此类情况,则只接受先报名的投标人。5.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6.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购买招标文件且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1.为贯彻落实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或西岗区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可为参加大连市西岗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提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2.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或西岗区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提供的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包括: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及银行融资担保。3.无论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融资担保,只要供应商未履行保函所保证的义务,担保公司即刻履行担保责任。4.有关政府采购信用担保事宜,供应商可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dl.gov.cn)查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的通知》(大财采〔2012〕364号),或向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联系咨询,联系方式如下: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天安国际大厦48层电话:(0411)
********西岗区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西岗区区水仙街16-2号电话:(0411)
********二、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构成1.招标文件包括:投标邀请函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第二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服务要求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1开标一览表附件2评标办法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项目任务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二)招标文件的澄清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按招标文件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如传真等)及时通知招标代理人,招标代理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告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三)招标文件的修改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代理人依法可主动的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如传真等)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在24小时内但不超过投标的截止时间,以书面形式(如传真等)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确认收到,否则因此影响投标活动的任何情况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为使投标人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代理人将依法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一)投标的语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均应使用中文。(二)投标文件构成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投标函及承诺函;2.投标报价表;3.授权书;4.投标文件组成;5.服务网点和人员配置表;6.各险种条款;7.提交经保监会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文件及保险条款和费率调整的有关文件;8.提交2011年度总公司保费总收入情况及大连分公司机动车保费总收入情况;9.定点保险承保理赔评分提纲(书面答复)10.企业相关业绩证明;11.企业对本次投标的其他意见或建议。 12.投标人需说明的其他问题;13.开标一览表(要求单独密封)。(三)投标函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格式和投标报价表及其附件。(四)投标报价1.对投标文件所报“保险费优惠率”进行比较。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只允许有一个保险费优惠率,任何有选择的保险费优惠率将不予接受。3.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保险费优惠率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本次招标的各种风险(包括漏项风险),在合同执行期间中标价不再实行政策性调整和变动。以可保险费优惠率提交的投标将作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五)投标货币采用人民币报价。(六)证明投标人资格合格的文件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投标人提交的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使招标人满意。(1)投标人必须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能力、技术能力;(2)投标人应有能力履行合同条款中对所提供的服务所承担的义务。(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提供);(4)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并提交 “资格证明文件”。(七)证明提供本项目相关服务所需产品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投标人应提交本项目所有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服务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包括投标报价表中对服务来源地的声明。3.证明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八)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应提交5000元人民币作为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招标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致使其利益受到严重损害时可从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得到补偿。3. 投标保证金可以是现金、支票、汇票、银行保函、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或西岗区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保函的一种(投标保证金保函格式见招标文件,支票或汇票必须为投标人企业的支票或汇票)。4.在开标时,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5.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无息)。6.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无息)。7.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弄虚作假或与其他投标人串通骗取中标的;(2)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3)因中标人过错被废除授标;(4)中标人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严重损害招标人利益的情形。 (九)投标有效期1.所有投标应从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计算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招标代理人可征得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如传真等)。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代理人的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要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十)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 投标文件应有章节目录,每页都有页码标注。投标文件应采用胶装。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正本1份和副本5份,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 。当正本和副本不符时,以正本为准。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加盖投标单位的行政公章(加盖投标单位的财务章、投标专用章或其他业务章视为无效投标)。3.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使用永不褪色的墨水工整书写或打印。 4.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四、投标文件的递交(一)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投标文件须按以下要求装袋密封:投标文件正、副本需封装在同一密封袋内。封口处应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是被授权人的签字和投标人的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并注明“开标截止年月 日时前不得开封”字样。2.如果外层信封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封装和标记,招标代理人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将予以拒绝,并退给投标人。3.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必须将开标一览表按要求单独封装和标记,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递交。(二)投标截止时间1.招标代理人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开标时间。2.招标代理人可以通过修改招标文件依法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三)迟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四)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或撤销通知,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交给招标代理人,该通知须有经正式授权的投标方代理人的签字。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本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五、开标与评标(一)开标1.招标代理人将在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开标室进行开标。2.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3.开标时,招标代理人将会同投标人代表共同检查投标文件是否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密封和标记并同时在密封检查表上签字确认,但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则被认为放弃相应权利。4.开标时,招标代理人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折扣、书面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是否提交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人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只有在开标时唱出的折扣,评标时才能考虑。5.招标代理人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须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二)评标委员会的组成1.本项目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2.评标委员会由随机抽取的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具有专业经济、技术资格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2/3。3.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三)评标过程的保密性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候选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试图影响招标人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的任何尝试,可能导致该投标人的投标被废除。(四)投标文件的澄清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分别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但不得寻求或允许对投标价格或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五)投标文件的审查1.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错误,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文件是否大体编排有序。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无效:(1)投标文件未装订、密封,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予以盖章、签署、标注的;(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难以辨认的;(3)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的(原件);(4)未交纳投标保证金或交纳金额不足的;(5)有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且未注明何者有效的;(6)服务期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7)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8)有作假行为,提供虚假业绩、获奖证书等证明资料的;(9)附有不合理的条件的;(10)投标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11)投标人所提供服务响应及保险条款等方面实质上不响应该项目招标要求的;(12)不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3.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性能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5.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和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如果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当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当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当开标一览表与投标文件报价不符时,应以开标一览表为准。6.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7.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差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正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序。(六)串标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单位有串通投标行为的,相关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并报送政府采购管理机构依法进行处理。(七)评标原则及方法:1.招标文件是评标工作的重要依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包括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与招标文件的一致性。2.评标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评标要求,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3.对所有投标人的评价、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4.本项目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分方法详见附件2。5.评标委员会将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6.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综合评分法,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7.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的评标方法。8.评标委员会对经过初步评审为合格有效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由各评委独立打分,打分时保留2位小数,每人一份评分表,并签名。9.分别计算出各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特定投标人非价格因素评分的汇总得分,去掉一个最高汇总得分和一个最低汇总得分后计算出该投标人的“比较用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平均分值”。用各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出的该投标人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与“比较用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平均分值”进行比较,剔除偏离幅度等于和超过+15%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后计算出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该投标人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平均分值。价格因素得分与非价格因素得分平均分值之和即为该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出顺序。如果投标人评标总得分相同,保险费优惠率高的投标人排序在前。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服务方案优劣顺序排列。(八)中标候选人的推荐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2.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履行合同的能力进行审查确认(包括资质、业绩等),如发现舞弊行为,即依法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3.招标代理人将评标情况形成书面评标报告,送至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查。(九)定标中标的标准1.本项目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将按评标总分得分高低进行排序,按照得分高低顺序确定八家投标单位为中标候选单位,具体中标定点单位数量由招标人根据实际需求按中标候选单位排序进行选取。2.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能力和条件;3.保证服务质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服务。4. 如果各中标候选保险机构所报优惠率不同,则各中标候选保险机构应以其中所报优惠率最大的优惠率中标。如所报优惠率非最大者不接受按最大优惠率中标,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六、授予合同(一)合同授予标准招标人应将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能够圆满地履行合同义务的中标候选人。(二)资格后审1.如果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对中标候选人履行合同能力进行确认,可以进行资格后审,包括实地考察或要求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果招标人对中标候选人资格后审后认为其无履行合同能力,可以提请评标委员会进行复会审议。2.上述审查将考虑中标候选人的财务、技术能力并基于中标候选人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的证明文件以及招标人认为必要的和合适的其他资料。3.如果有必要,招标人可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技术询问和办公场所进行实地考察。4.招标人还可以对中标候选人同类项目有关价格进行考察。如果在质量和服务要求相同的不同项目中,相同的服务价格偏差很大,招标人有权利质疑和询问,并提请评标委员会进行复会审议。5.如果中标候选人被确认为无能力履行合同,将被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6.在中标候选人被确认为无能力履行合同,并被取消其中标人资格的情况下,评标委员会将重新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由招标人重新组织采购。(三)中标通知书1.招标代理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提交招标、开标、评标、定标过程有关文件资料、评标报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等备案资料,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查通过后,方可发放“中标通知书”。2.中标通知书经备案后,招标代理人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中标公告详见《大连市政府采购网》(四)签订合同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当根据《承诺函》与招标人签订《机动车辆保险协议》。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承诺函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等文件均为该书面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如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间内签订合同,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3、签订《机动车辆保险协议》时,根据需要可对部分内容作不改变实质内容的微小调整或变更,但需经甲乙双方共同认定。(五)招标代理人服务费1.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2.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5000元向中标人收取。(六)其他注意事项:1.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2.投标人应遵守我国与政府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条例,不得违反;3.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报价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 第二章 机动车辆保险协议及承诺函 一、机动车辆保险协议甲方:大连市西岗区财政局(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TLCG2012-1108号招标文件的中标结果及乙方在投标文件中的承诺,甲方代表大连市西岗区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与乙双方就大连市西岗区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车辆定点保险事项达成以下协议:一、大连市西岗区机关事业单位自行选择本次确定的定点保险机构进行公务车辆投保。二、保险车辆范围:连市西岗区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需参加保险的公务用车。三、保险险种、赔偿限额和费率:1、险种、保险金额和赔偿限额(1)车辆损失险(2)交强险; (3)车上人员责任险(车上每座最高不超过4万元); (4)不计免赔险; (5)第三者责任险(50万);(6)其他(注:如有其他附加险种由保险公司自行列明)以上五项为投标人必须投保险种。是否增加投保其他附加险种,由投保单位根据需要自行确定,增加投保险种的优惠率与上述必保险种相同,(注:优惠率指按公司现行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和基准保险费率计算的保险费额与实际收取保险费差额占按公司现行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和基准保险费率计算的保险费额的百分比),同时,保费总额不得超出财政部门核定批复的车辆保费预算。保费由投保单位与定点保险机构自行结算。2、保险条款和基准费率:保险条款和基准费率为投保时国家保监会批准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和年费率。3、保险费:按照投标结果,在按规定的基准费率计算保险费的基础上,统一按 %优惠,采购人只需按规定费率计算的保费的 %支付保险费。四、协议期限本协议期限从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五、车辆保险费支付投保车辆单位的保费,按中国保监会要求实行见费出单,即由保险公司测算并提供收费通知单后,投保车辆单位按通知单付款,在保费到账后,保险公司出具保单正本及保费发票,签订保险合同,否则保险公司无法出具保单正本,签订保险合同,履行职责。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1、甲方应督促政府采购范围内需参加保险的公务车上年度保险期满后按时到中标的保险公司投保。2、甲方有权对乙方及其分支机构提供的《公务用车投保申请表》、《机动车辆保险投保单》、保险费单等进行监督检查。3、甲方应督促投保单位按时与乙方及其分支机构结算保费。4、甲方有权采用权益转让的情形处理相关问题,须同时向乙方出具有效权益转让证明授权书。(二)乙方乙方必须执行《保险法》、保险条款、本协议及投标承诺,并提供优质服务。七、违约责任:1、甲方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应及时向乙方发出违约通知。乙方在收到违约通知书15天内或经甲方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甲方可发出书面通知中止或终止协议。同时保留索赔权利。2、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协议无效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本条独立存在,不因本协议无效而无效。八、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应遵照协议严格履行协议义务,对未尽事宜及有关争议由双方按诚实、信用、公平、公正原则协商解决。对双方协商未能解决的,甲乙双方均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提交大连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九、下列文件应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本协议书;2、双方协商同意的变更纪要、协议;3、中标通知书;4、招标文件内容及澄清内容(如果有澄清);5、投标文件;6、其他有关文件。上述文件应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互相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十、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大连市西岗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一、协议签订后,中标定点保险机构与车辆直管单位签订保险合同,保险合同须到大连市西岗区财政局备案登记。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被授权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签订地点:签订日期: 二、承诺函大连市西岗区财政局:我公司于2012年X月X日参加了大连市西岗区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车辆2013及2014年度定点保险服务机构招标项目(项目编号:TLCG2012-1108),经测算研究,我公司承诺以下事项:一、保费优惠率,其他原投标承诺内容不变。二、甲方有权采用权益转让的情形处理相关问题,须同时向乙方出具有效权益转让证明授权书。三、其他优惠:四、我公司同意大连市西岗区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以下简称投保单位)自行选择本次确定的定点保险机构进行公务车辆投保。我公司已知道并接受我公司是本次招标采购确定的中标定点保险机构之一。五、我公司承诺关于保险险种、赔偿限额和保险费率等按以下要求为投保单位提供机动车辆保险服务:(一)险种、保险金额和费率1.车辆损失险2.交强险; 3.车上人员责任险(车上每座最高不超过4万元); 4.不计免赔险; 5.第三者责任险(50万); 6.其他(注:如有其他附加险种由保险公司自行列明)以上五项为投保单位必须投保险种。是否增加投保其他附加险种,由投保单位根据需要自行确定,增加投保险种的优惠率与上述必保险种相同。(注:优惠率指按公司现行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和基准保险费率计算的保险费额与实际收取保险费差额占按公司现行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和基准保险费率计算的保险费额的百分比)(二)保险条款和基准保险费率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和基准保险为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我公司正在执行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在定点保险有效期内,我公司向投保单位提供机动车辆保险所依据的保险条款和基准保险费率不再作任何调整。(三)保险费:按照招标结果,在按规定的基准保险费率计算保险费的基础上,统一按 %优惠,即投保单位只需按基准保险费率计算的保险费的 %支付保险费。六、定点保险期限我公司承诺定点保险期限从年月日至年 月日止。七、车辆保险费支付我公司同意按如下方式结算保险费:投保车辆单位的保费,按中国保监会要求实行见费出单,即由保险公司测算并提供收费通知单后,投保车辆单位按通知单付款,在保费到账后,保险公司出具保单正本及保费发票,签订保险合同,否则保险公司无法出具保单正本,签订保险合同,履行职责。八、其他承诺事项(一)我公司不对承保的车辆进行转保或共保,如对外转保或共保,招标人有权取消我公司定点保险机构资格,并列为不良投标人,可以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予以公布,但不免除我公司对已承保但未到期的保险车辆的保险责任。(二)我公司对在招标中承诺提供的各项服务内容整理印刷成小册子,向投保的投保单位免费发放。上述承诺内容公布前应经招标人审查认可。(三)我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条款、投标承诺,并提供优质服务。(四)招标人有权采用权益转让的情形处理相关问题,须同时向乙方出具有效权益转让证明授权书。(五)投保车辆独立事故或车损在2000元以下的可以不保留现场(酒驾除外)。(六)保险公司理赔小组负责人应由公司副总级别领导担任。九、罚则(一)如我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大连市西岗区财政局有权向我公司发出违反承诺通知。我公司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或经大连市西岗区财政局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过失,西岗区财政局可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我公司定点保险机构资格。(二)因我公司原因导致保险协议无效的,我公司赔偿投保单位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十、承诺生效本承诺自我公司签字盖章送达大连市西岗区财政局之日起生效,定点保险期限期满之日终止。承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第三章 项目需求及服务要求 项目需求及服务要求1.本次招标服务的对象均为大连市西岗区机关事业单位的公务用车。2.险种、保险金额和赔偿限额(1)车辆损失险(2)交强险; (3)车上人员责任险(车上每座最高不超过4万元); (4)不计免赔险; (5)第三者责任险(50万);以上五项为投标人必须投保险种。是否增加投保其他附加险种,由投保单位根据需要自行确定,增加投保险种的优惠率与上述必保险种相同,(注:优惠率指按公司现行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和基准保险费率计算的保险费额与实际收取保险费差额占按公司现行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和基准保险费率计算的保险费额的百分比)3.投标单位应承诺: (一)不对承保的车辆进行转保或共保,如对外转保或共保,大连市西岗区财政局有权取消我公司定点保险机构资格,并列为不良投标人,可以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予以公布,但不免除我公司对已承保但未到期的保险车辆的保险责任。(二)对在招标中承诺提供的各项服务内容整理印刷成小册子,向投保的投保单位免费发放。上述承诺内容公布前应经招标人审查认可。(三)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条款、投标承诺,并提供优质服务。(四)招标人有权采用权益转让的情形处理相关问题,须同时向中标单位出具有效权益转让证明授权书。(五)投保车辆独立事故或车损在2000元以下的可以不保留现场(酒驾除外)。(六)保险公司理赔小组负责人应由公司副总级别领导担任。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格式致: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贵方的项目招标采购服务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签字代表 (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一式份。(1)开标一览表(2)投标价格表(3)按投标须知要求提供的全部文件(4)资格证明文件服务期限: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所附投标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服务投标优惠率为 %。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需要修改)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4、其投标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90个日历日。5、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6、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7、我方保证遵守TLCG2012-1108号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中关于招标代理人服务费的规定。8、我方接受招标文件中关于“如果各中标候选保险机构所报优惠率不同,则各中标候选保险机构应以其中所报优惠率最大的优惠率中标。如所报优惠率非最大者不接受按最大优惠率中标,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的规定。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二、投标报价表序号保险费优惠率(%)备注注:1、投标报价直接转入到投标函中作为投标人的最终报价(有调价函时,以调价函中报价为投标人最终报价)。2、如果各中标候选保险机构所报优惠率不同,则各中标候选保险机构应以其中所报优惠率最大的优惠率中标。如所报优惠率非最大者不接受按最大优惠率中标,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投标人公章:日 期:三、资格证明文件(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授权书原件(投标人为财产保险总公司的市级分支机构须提供) (五)授权书项目名称: 日期:致: (保险机构名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 。兹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为我单位合法代表,全权代表我单位办理对上述项目的投标、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所有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签名:职务:保险机构公章: 年月日四、其 他(一)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1)公司名称:电话号码: (2)地址:传真: (3)注册资金:经济性质:(4)公司经营及资金状况:(5)公司开户银行名称及帐号:地 址:(6)营业注册执照号:(7)其他说明:我/我们声明以上所述是正确无误的,您有权进行您认为必要的所有调查。日期: 投标人名称:(公章) (二)投标方案组成投标方案根据以下条款进行制作:一、公司简介,以大连分公司为主,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金、服务范围、机构分布、从业人员情况。二、各险种条款(1)车辆损失险(2)交强险; (3)车上人员责任险(车上每座最高不超过4万元); (4)不计免赔险;(5)第三者责任险 以下为附加条款保险公司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但投保方不予支付费用。(1)车辆盗抢险; (2)玻璃单独破碎险; (3)划痕险(2千)(4)自燃险三、企业管理措施四、保险车辆的档案管理和资源共享五、对西岗区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公务车保险的机构、人员和设备配置情况六、投保和承保程序与政策1、投保和承保程序;2、续保车辆的投保程序和优惠政策;3、保费车辆的退保程序(包括自然报废和损失报废);4、新增车辆的投保程序;5、对大连市西岗区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保险的专门政策。七、索赔和理赔流程与政策1、索赔和理赔流程;2、索赔和理赔的处理方式、程序;3、对西岗区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车理赔的特别政策;4、其他需要说明的政策。八、服务承诺措施九、对业主投保的优惠措施1、西岗区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公务车投保和理赔情况的查询;2、付款时的对帐与结算。注:(1)。此措施针对大连市西岗区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公务车统一保险,务必详细制定、准确无误。(2)此措施必须要有保险机构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三)大连市西岗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保险承保理赔评分提纲(书面答复)1、你公司是否能做到由客户经理上门为单位承保,是否能做到承保后将保单及发票送至投保单位。2、你公司是否能做到按大连市西岗区财政局规定的保险期限和险种进行承保,如客户经理未按规定承保如何处罚。3、你公司是否能做到24小时受理报案,承保车辆需拖车、人员中转等救援时,能否提供救援服务,如违约如何处罚。4、出险车辆人员需抢救而医疗费不足时,是否能提供医疗费担保。如某车辆肇事,车上人员送医院抢救时所交费用不足,医院暂停抢救,此时你公司能否为伤者提供当天的医疗费用担保。如违约如何处罚。5、你公司在接到报案后,查勘人员抵达事故现场的时间承诺:10公里以内;10至50公里;50至200公里;200公里以上,如何处罚。6、你公司对于肇事车辆的定损完成时间承诺:1万元以下;1-5万元;5万元以上,如违约如何处罚。7、你公司对于肇事需维修车辆是否指定修理厂,配件定价的依据?是否同意到政府采购的定点维修厂进行维修。8、你公司的索赔程序?9、你公司对肇事车辆单证齐全后赔付时间承诺:3000元以内;3000-10000元;10000-50000元;50000以上,如违约如何处理。10、对于一些损失比较大、时间较长的索赔案,如不能及时结案,你公司是否同意预付赔款,预付赔款的条件是什么?比例是多少?如违约如何处罚。11、单位投保车辆享受优惠保费后,如上年车辆未出事故,第二年续保时是否享受无赔款优待。如享受无赔款优待,是在第二年保费中扣减还是向司机支付安全奖。12、你公司如中标后,在优惠率、承保、理赔等方面末按的规定执行,是否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条件。 (四)类似业绩情况(以中标通知书或保险合同为准)类似业绩是指有过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定点保险业绩。(五)其他证明材料1、经保监会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文件及保险条款和费率调整的有关文件2、2011年度总公司保费总收入情况及大连分公司机动车保费总收入情况(加盖投标人公章)3、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00%的投标单位,须提供是否被保监会限制车辆投保业务开展的书面说明,如不提供书面说明或提供虚假说明的,投标无效。(六)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担保函(如采用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投标担保,须使用下列担保函格式) 编号: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鉴于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投标人”)拟参加编号为______的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中标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___元(大写),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___个月止。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__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人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招标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七) 履约保证金保函(中标后如以保函形式递交履约保证金以此格式开具)1.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保函格式 :本保函是我行( 〈银行全称〉)为(以下简称卖方)根据贵处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投标结果,将与 (以下简称买方)签订的经济合同及执行合同提供的担保。保证金额为元(大写人民币),即合同总金额的10%。当我行在收到贵处说明卖方违约的书面通知后,在20天内按通知要求金额无条件地支付给买方。本保函的有效期为自开出之日起,至全部货物验收合格之日止。银行全称: 卖方全称:(盖章)(公章)开具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职 务: 职 务:电 话: 电 话:传 真: 传 真:日 期: 日 期: 2.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履约保函保函格式编号: (采购人): 鉴于你方与_______(以下简称供应商)于__年__月 __日签定编号为的____《 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__年__月 __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 (2)_________________ 。 (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__%数额为(大写 )______元,币种为___ 。(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___日内。 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 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 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___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五、免责条款 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3. 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______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月日 (八)预付款银行保函格式预付款银行保函开具日期: 致:(招标人名称)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向贵方提交总额为(人民币、以文字和数字表示的保函金额)的银行保函,以保证卖方将正确和忠实地履行所述的合同条款。我行,(银行名称),根据卖方的要求,无条件地和不可撤销地同意作为第一责任人而不仅仅作为保证人,保证在收到买方的第一次书面要求,说明买方因卖方违约或终止合同等情况发生而不能获得合同货物或已付预付款,就在七(7)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买方不超过(币种、以文字和数字表示的保函金额)的金额,我行无权反对和不需要先向卖方索赔。我行进而同意,双方同意的对将要履行的合同条款或合同文件的更改、增补或修改均不能免除我行在本保函下的任何责任。我行在此表示上述更改、增补或修改无需通知我行。但是贵方与卖方协商变更合同且修改内容涉及本保函,卖方应同时书面向我行申请对本保函进行相应修改。本保函在本合同规定的全部货物通过预验收前完全有效,货物预货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之日失效。基于本保函的任何索款要求通知,必须由贵方的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在上述日期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我行。在我行验证贵方签名和印章后,该书面通知即可生效。本保函于到期日自动失效,并请将其正本退还买方归还我行注销。但是不论本保函正本是否归还我行,我行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将于到期日之后自动解除。出具保函银行名称: 公 章:地 址:邮 编:签字人姓名和职务: 签 字 人 签 名:电话:传真: (九)其他文件和资料 五、 投标人需说明的其它问题附件1:开 标 一 览 表项目名称:大连市西岗区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车辆2013及2014年度定点保险服务机构招标项目项目编号:TLCG2012-1108 年 月 日保险费优惠率(%)服务期限投标人名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投标人公章:注: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然后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递交。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如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 附件2:评 标 方 法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分别计算出各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特定投标人非价格因素评分的汇总得分,去掉一个最高汇总得分和一个最低汇总得分后计算出该投标人的“比较用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平均分值”。用各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出的该投标人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与“比较用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平均分值”进行比较,剔除偏离幅度等于和超过+15%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后计算出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该投标人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平均分值。价格因素得分与非价格因素得分平均分值之和即为该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本项目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将按评标总分得分高低进行排序,按照得分高低顺序确定八家投标单位为中标候选单位,具体中标定点单位数量由招标人根据实际需求按中标候选单位排序进行选取。基本评分标准分项评分因素满分分值权重说明价格投标报价10020%以所有投标人有效的最高保险优惠率为基准价,得满分,投标人保险优惠率每低于基准价1%减1分,不足1%的按差值计算,扣到0分为止。服务承保服务方案10020%根据保险机构投标文件书面承诺、阐述、说明介绍为评分基础,对保险公司承诺的基本服务进行打分。优秀标准:100-90分;良好标准:89-60分;一般标准:59-50分。理赔服务方案10020%根据报案受理、查勘、定损、维修及结算、索赔程序、赔付时间、救援服务和各种实质性优惠等方案进行综合评审优秀标准:100-90分;良好标准:89-60分;一般标准:59-50分。保险条款10010%根据保险条款的设置是否科学合理,是否充分响应本项目要求、是否结合本项目的针对性强等特点综合评定优秀标准:100-90分;良好标准:89-60分;一般标准:59-50分。服务网络1008%根据保险公司网络化、信息化服务的快捷便利等方案进行评审优秀标准:100-90分;良好标准:89-60分;一般标准:59-50分。理赔小组人员配置1008%根据保险公司理赔小组人员配备的情况进行评分优秀标准:100-90分;良好标准:89-60分;一般标准:59-50分。服务承诺10010%根据本项目的实际需求做出的相关服务承诺。优秀标准:100-90分;良好标准:89-60分;一般标准:59-50分。附加险种1002%车辆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划痕险(2千)、自燃险,每免费提供附加险种一个险种得25分。商务投标人业绩1002%有过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定点保险业绩的得100分。注:1、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四舍五入原则)2、如果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按下列顺序排列以确定将被推荐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1)投标价优惠率高的;(2)服务评估得分高的;3、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与以上评分因素相关的材料。如果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4、保密要求从开标时起到中标公告发布时止,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投标人或与上述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5、本项目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将按评标总分得分高低进行排序,按照得分高低顺序确定八家投标单位为中标候选单位,具体中标定点单位数量由招标人根据实际需求按中标候选单位排序进行选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