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西岗区财政局的委托,对西岗区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车辆2013及2014年度轮胎定点更换、维修服务机构招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TLCG2012-1129
二、招标内容:
车辆轮胎定点更换、维修服务机构
三、投标人的资格:
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有与本项目招标内容相关的服务项目,在西岗区内有固定维修场所。
注: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2012年11月16日起至2012年11月30日止每天8:30—11:30、13:0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售招标文件。(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159号—联合路和五一路交叉路口北)
五、报名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六、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七、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2年12月7日13:00至13:45(北京时间),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受理区(4)(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八、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2年12月7日13:45(北京时间)。
九、开标时间与地点:2012年12月7日13:45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第1开标室(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十、招 标 人:大连市西岗区财政局
十一、招标代理人: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光欣 朱瑶 电 话:0411-********、********
传 真:0411-********(自动)电子邮箱:tongli_dl@163.com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159号
开户银行及帐号:中信银行沙河口区支行 ****************019
大连市西岗区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车辆2013及2014年度轮胎定点更换、维修服务机构招标项目招 标 文 件(项目编号:TLCG2012-1129)招标人:大连市西岗区财政局招标代理人: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0一二年十一月 大连市西岗区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车辆2013及2014年度轮胎定点更换、维修服务机构招标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 张光欣编制人:朱瑶审核人: 张光欣编 制 日 期: 2012年 11月 06日 目录投标邀请函…………………………………………………………………03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05第二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20第三章 项目需求及服务要求…………………………………………… 28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32附件1开标一览表…………………………………………………………57附件2 评标方法……………………………………………………………58附件3 机动车轮胎送修单…………………………………………………61 大连市西岗区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车辆2013及2014年度轮胎定点更换、维修服务机构招标项目投标邀请函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西岗区财政局的委托,对西岗区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车辆2013及2014年度轮胎定点更换、维修服务机构招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一、项目编号:TLCG2012-1129二、招标内容:车辆轮胎定点更换、维修服务机构三、投标人的资格: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有与本项目招标内容相关的服务项目,在西岗区内有固定维修场所。注: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2012年11月16日起至2012年11月30日止每天8:30—11:30、13:0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售招标文件。(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159号—联合路和五一路交叉路口北)五、报名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六、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七、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2年12月7日13:00至13:45(北京时间),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受理区(4)(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八、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2年12月7日13:45(北京时间)。九、开标时间与地点:2012年12月7日13:45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第1开标室(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十、招 标 人:大连市西岗区财政局十一、招标代理人: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 系 人:张光欣 朱瑶 电话:0411-
********、
********传真:0411-
********(自动)电子邮箱:tongli_dl@163.com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159号开户银行及帐号:中信银行沙河口区支行
****************019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1项目名称:大连市西岗区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车辆2013及2014年度轮胎定点更换、维修服务机构招标项目项目编号:TLCG2012-11292招标人名称: 大连市西岗区财政局3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金额为5000元。投标保证金可以是现金、汇款、支票、汇票、银行保函或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或西岗区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保函的一种(投标保证金保函格式见招标文件,支票或汇票必须为投标人企业的支票或汇票)。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及地点:如在开标当日(2012年12月7日)13:00至13:45(北京时间)期间到开标现场递交,其他时间到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递交(北京时间每天8:30—11:30、13:30—16: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外地企业若要汇款,请汇至“户名: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沙河口区支行;帐号:
****************019”(汇款以到帐时间为准)。4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5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数量及封装要求:1、投标文件应有章节目录,每页都有页码标注。2、投标文件应采用胶装。3、1套正本,5套副本,正、副本需封装在同一密封袋内。6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开标当日在(2012年12月7日13:00至13:45),到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受理区(4)当面递交。7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2年12月7日13:45(北京时间)开标日期及时间:2012年12月7日13:45(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第1开标室(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8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9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2年11月16日起至2012年11月30日止每天8:30—11:30、13:3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联系人:张光欣 朱瑶联系电话:0411-
********、
********公司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159号10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有与本项目招标内容相关的服务项目,在西岗区内有固定维修场所。注: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11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二年,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一年服务合同,如中标人在服务期间内无重大服务质量问题,招标人自动与其续约下一年。如存在3次以上投诉或重大服务质量问题招标人有权取消其车辆轮胎定点更换、维修服务机构资格。12其他要求:1.评标委员会将对有效投标单位的实际经营场所进行实地考察。2.要求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时应详细写明实际经营场所的具体地址。3.选取定点中标单位进行对车辆轮胎维修、更换的方式采用由车辆直管单位自主选择。 投标人须知一、总则(一)项目概述及资金来源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国内公开招标。(1)招标人名称:大连市西岗区财政局 (2)本次招标的内容为:车辆轮胎定点更换、维修服务机构注:“车辆”系指本次招标服务对象的大连市西岗区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公务车辆。“轮胎”系指招标文件规定的车辆大、中、小型轮胎更换及维修。(3)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二年,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一年服务合同,如中标人在服务期间内无重大服务质量问题,招标人自动与其续约下一年。如存在3次以上投诉或重大服务质量问题招标人有权取消其车辆轮胎定点更换、维修服务机构资格。(4)结算方式:① 本项目以转帐方式付款。② 车辆直管单位应在每个季度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与乙方结算一次或按车辆直管单位和乙方签订的补充协议规定的时间结算。结算时乙方应向车辆直管单位提供下列单据:1)正式的轮胎发票(后附结算清单);2)本结算期每次轮胎的“送修单”(见附件3);③ 车辆直管单位应对有关单据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须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2.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二)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有与本项目招标内容相关的服务项目,在西岗区内有固定维修场所。注: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其他要求:1.投标人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招标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投标;投标人之间不应存在授权关系。如有此类情况,则只接受先报名的投标人。5.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三)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1.为贯彻落实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或西岗区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可为参加大连市西岗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提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2.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或西岗区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提供的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包括: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及银行融资担保。3.无论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融资担保,只要供应商未履行保函所保证的义务,担保公司即刻履行担保责任。4.有关政府采购信用担保事宜,供应商可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dl.gov.cn)查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的通知》(大财采〔2012〕364号),或向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联系咨询,联系方式如下: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天安国际大厦48层电话:(0411)
********西岗区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西岗区区水仙街16-2号电话:(0411)
********二、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构成1.招标文件包括:投标邀请函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第二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服务要求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1开标一览表附件2评标办法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项目任务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二)招标文件的澄清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按招标文件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如传真等)及时通知招标代理人,招标代理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告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三)招标文件的修改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代理人依法可主动的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如传真等)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在24小时内但不超过投标的截止时间,以书面形式(如传真等)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确认收到,否则因此影响投标活动的任何情况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为使投标人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代理人将依法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一)投标的语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均应使用中文。(二)投标文件构成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投标函;2.报价表:工时优惠率、材料管理费优惠率3. 企业服务方案及承诺书4.维修设备一览表5.经营业绩一览表6.从业人员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7.规章管理制度一览表8.经营场所情况示意图及照片(包括:维修室、休息室、停车场等)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材料10.投标人需说明的其他问题;11.开标一览表(要求单独密封)。(三)投标函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格式和投标报价表及其附件。(四)投标报价1.对投标文件所报“车辆轮胎维修工时优惠率、材料管理费优惠率”进行比较;2.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本次招标的各种风险(包括漏项风险),在合同执行期间中标价不再实行政策性调整和变动。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作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五)投标货币采用人民币报价。(六)证明投标人资格合格的文件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投标人提交的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使招标人满意。(1)投标人必须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能力、技术能力;(2)投标人应有能力履行合同条款中对所提供的服务所承担的义务。(3)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并提交 “资格证明文件”。(七)证明提供本项目相关服务所需产品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投标人应提交本项目所有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服务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包括投标报价表中对服务来源地的声明。3.证明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八)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应提交5000元人民币作为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招标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致使其利益受到严重损害时可从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得到补偿。3. 投标保证金可以是现金、支票、汇票、银行保函、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或大连市西岗区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出具的保函的一种(投标保证金保函格式见招标文件,支票或汇票必须为投标人企业的支票或汇票)。4.在开标时,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5.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无息)。6.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无息)。7.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弄虚作假或与其他投标人串通骗取中标的;(2)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3)因中标人过错被废除授标;(4)中标人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严重损害招标人利益的情形。 (九)投标有效期1.所有投标应从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计算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招标代理人可征得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如传真等)。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代理人的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要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十)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 投标文件应有章节目录,每页都有页码标注。投标文件应采用胶装。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正本1份和副本5份,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 。当正本和副本不符时,以正本为准。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加盖投标单位的行政公章(加盖投标单位的财务章、投标专用章或其他业务章视为无效投标)。3.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使用永不褪色的墨水工整书写或打印。 4.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四、投标文件的递交(一)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投标文件须按以下要求装袋密封:投标文件正、副本需封装在同一密封袋内。封口处应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是被授权人的签字和投标人的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并注明“开标截止年月 日时前不得开封”字样。2.如果外层信封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封装和标记,招标代理人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将予以拒绝,并退给投标人。3.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必须将开标一览表按要求单独封装和标记,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递交。(二)投标截止时间1.招标代理人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开标时间。2.招标代理人可以通过修改招标文件依法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三)迟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四)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或撤销通知,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交给招标代理人,该通知须有经正式授权的投标方代理人的签字。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本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五、开标与评标(一)开标1.招标代理人将在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开标室进行开标。2.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3.开标时,招标代理人将会同投标人代表共同检查投标文件是否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密封和标记并同时在密封检查表上签字确认,但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则被认为放弃相应权利。4.开标时,招标代理人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折扣、书面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是否提交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人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只有在开标时唱出的折扣,评标时才能考虑。5.招标代理人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须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二)评标委员会的组成1.本项目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2.评标委员会由随机抽取的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具有专业经济、技术资格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2/3。3.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三)评标过程的保密性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候选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试图影响招标人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的任何尝试,可能导致该投标人的投标被废除。(四)投标文件的澄清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分别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但不得寻求或允许对投标价格或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五)投标文件的审查1.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错误,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文件是否大体编排有序。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无效:(1)投标文件未装订、密封,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予以盖章、签署、标注的;(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难以辨认的;(3)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的(原件);(4)未交纳投标保证金或交纳金额不足的;(5)有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且未注明何者有效的;(6)服务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7)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8)有作假行为,提供虚假业绩、获奖证书等证明资料的;(9)附有不合理的条件的;(10)投标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11)投标人所提供货物在技术参数、规格型号、性能等方面实质上不响应项目需求及技术规格表要求的;(12)不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3.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性能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5.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和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如果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当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当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当开标一览表与投标文件报价不符时,应以开标一览表为准。6.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7.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差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正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序。(六)串标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单位有串通投标行为的,相关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并报送政府采购管理机构依法进行处理。(七)评标原则及方法:1.招标文件是评标工作的重要依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包括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与招标文件的一致性。2.评标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评标要求,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3.对所有投标人的评价、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4.本项目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分方法详见附件2。5.评标委员会将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6.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综合评分法,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7.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的评标方法。8.评标委员会对经过初步评审为合格有效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由各评委独立打分,打分时保留2位小数,每人一份评分表,并签名。9.分别计算出各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特定投标人非价格因素评分的汇总得分,去掉一个最高汇总得分和一个最低汇总得分后计算出该投标人的“比较用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平均分值”。用各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出的该投标人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与“比较用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平均分值”进行比较,剔除偏离幅度等于和超过+15%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后计算出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该投标人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平均分值。价格因素得分与非价格因素得分平均分值之和即为该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出顺序。如果投标人评标总得分相同,优惠率高的投标人排序在前。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服务方案优劣顺序排列。(八)中标候选人的推荐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2.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履行合同的能力进行审查确认(包括资质、业绩等),如发现舞弊行为,即依法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3.招标代理人将评标情况形成书面评标报告,送至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查。(九)定标1. 本项目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将按评标总分得分高低进行排序,确定两家投标单位为中标候选单位。2.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能力和条件;3.保证服务质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服务。4. 如果各中标候选单位所报优惠率不同,则各中标候选轮胎定点更换、维修机构应以其中所报优惠率最大的优惠率中标。如所报优惠率非最大者不接受按最大优惠率中标,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六、授予合同(一)合同授予标准招标人应将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能够圆满地履行合同义务的中标候选人。(二)资格后审1.如果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对中标候选人履行合同能力进行确认,可以进行资格后审,包括实地考察或要求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果招标人对中标候选人资格后审后认为其无履行合同能力,可以提请评标委员会进行复会审议。2.上述审查将考虑中标候选人的财务、技术能力并基于中标候选人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的证明文件以及招标人认为必要的和合适的其他资料。3.如果有必要,招标人可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技术询问,或对其所选货物、竣工的项目进行实地考察。4.招标人还可以对中标候选人同类项目有关价格进行考察。如果在质量和服务要求相同的不同项目中,相同的货物价格偏差很大,招标人有权利质疑和询问,并提请评标委员会进行复会审议。5.如果中标候选人被确认为无能力履行合同,将被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6.在中标候选人被确认为无能力履行合同,并被取消其中标人资格的情况下,评标委员会将重新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由招标人重新组织采购。(三)中标通知书1.招标代理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提交招标、开标、评标、定标过程有关文件资料、评标报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等备案资料,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查通过后,方可发放“中标通知书”。2.中标通知书经备案后,招标代理人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中标公告详见《大连市政府采购网》(四)签订合同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当按有关规定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等文件均为该书面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如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间内签订合同,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五)履约保证金1.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前或同时向西岗区财政局提供2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规定的服务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2.履约保证金可以是支票或银行汇票或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或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履约担保或有资质的担保公司出具的履约担保函。3.如果中标人未能履行合同并给招标人造成损失,履约保证金将作为对这一损失的补偿而付给招标人。(六)招标代理人服务费1.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2.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3000元向中标人收取。(七)其他注意事项:1.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2.投标人应遵守我国与政府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条例,不得违反;3.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报价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第二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大连市西岗区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车辆轮胎2013及2014年度定点更换、维修服务合同格式甲方:大连市西岗区财政局乙方: 根据大连市西岗区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车辆2013及2014年度轮胎定点更换、维修服务机构招标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TLCG2012-1129)及评标结果,甲方代表大连市西岗区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以下简称送修方)确定乙方为公务用车定点更换、维修企业之一,并代表送修方与乙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及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一、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甲方与乙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甲方与乙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车辆直管单位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3、“合同标的”系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轮胎的更换、修补等服务。4、“轮胎附件”系指乙方根据合同规定在提供轮胎更换、修补服务时必须向车辆直管单位提供的零部件及耗材。5、“甲方”系指组织本次招标大连市西岗区财政局。6、“乙方”系指此次中标的车辆轮胎定点更换、维修服务供应商。二、服务范围大连市西岗区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车辆轮胎定点更换、维修服务。三、送修手续1、车辆轮胎更换、维修时必须填写“送修单”(见附件3)。“送修单”上应注明送修车辆的品牌型号、车牌号,并经车辆直管单位审核和加盖送修单位公章提交给乙方。2、乙方应注明轮胎价格、品牌、规格型号、花纹等相关内容。3、“送修单”由车辆直管单位、乙方双方经办人签字认可。四、轮胎费用1、乙方应严格按照不超过投标报价的价格供应轮胎以及免费对更换的轮胎进行修补和动平衡,还包括对自己出售的轮胎免费修补。2、以上费用均含税金。五、竣工车辆交接手续1、乙方在“送修单”上签字后,立即对车辆进行轮胎更换工作并对竣工车辆进行准确而全面的检验合格后,应主动通知车辆直管单位前来办理交接手续。2、修车更换下来的旧件应退还车辆直管单位,并在“送修单”上认真填写车辆轮胎的品牌、规格型号、进货价并注明优惠事宜,以利于核查。六、结算方式1、本合同以转帐方式付款。2、车辆直管单位应在每个季度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与乙方结算一次或按车辆直管单位和乙方签订的补充协议规定的时间结算。结算时乙方应向车辆直管单位提供下列单据:(1)正式的轮胎发票(后附结算清单);(2)本结算期每次轮胎的“送修单”(见附件3);3、车辆直管单位应对有关单据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须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七、质量保证1、乙方提供轮胎服务时,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7号令《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中质量保证的有关规定。2、在甲、乙方双方约定的质量保证里程或时间内(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因轮胎质量和轮胎维修造成的车辆事故和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3、轮胎合格出厂的质量保证里程或时间详见乙方提供的质量保证书。4、乙方应保证轮胎是未使用过的原厂生产的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使用的轮胎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轮胎更换和修补竣工车辆移交给车辆直管单位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轮胎、工艺或轮胎附件的缺陷以及其他由于乙方的原因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乙方负担。根据法定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里程或时间内,如果证明轮胎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轮胎材料等,车辆直管单位有权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5、如果乙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后,在合同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没有采取措施,车辆直管单位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八、索赔1、车辆直管单位有权根据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车辆轮胎质量检验报告,向乙方提出索赔。2、根据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里程或时间内,如果乙方对车辆直管单位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车辆直管单位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乙方同意用合同中规定的货币将轮胎费用退还给车辆直管单位,同时在规定时间内免费提供轮胎服务,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其它必要费用。(2)根据轮胎材料的低劣程度,以及车辆直管单位所遭受损失的数额,乙方必须按车辆直管单位所能接受的数额,退还部分轮胎费用,并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全新的原装合格品免费予以更换。(3)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轮胎来更换和/或修补有缺陷的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车辆直管单位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对修补和/或更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8.3 如果在车辆直管单位发出索赔通知后5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车辆直管单位发出索赔通知后10天内或车辆直管单位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乙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或采取法律手段解决索赔事宜。九、乙方交货延误1、乙方应按照送修单中规定的时间完成轮胎修补及更换项目,并将竣工车辆交付车辆直管单位验收使用。2、如果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车时间或不按期办理车辆交接手续,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误期赔偿并根据情节轻重终止协议。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完成轮胎更换或修补项目或与车辆直管单位办理车辆交接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接的理由、可能延误的时间通知车辆直管单位。车辆直管单位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决定是否修改项目、酌情延长交车时间或终止维修;同时保留按第九.2条规定对乙方进行制裁的权力。十、误期赔偿如果乙方没有按照送修单规定的时间完成作业、交车,乙方应向车辆直管单位支付误期赔偿费,赔偿费按每车每天贰佰元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壹万元。一旦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甲方和车辆直管单位可考虑终止合同。十一、不可抗力1、尽管有合同条款第九条、十条和十六条的规定,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被没收履约保证金,也不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乙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乙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甲方、车辆直管单位和乙方商定的事件。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甲方和车辆直管单位。除甲方和车辆直管单位书面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时间持续120天以上时,甲方、车辆直管单位和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十二、税费与本协议有关的税费由乙方负担。十三、仲裁1、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甲方、车辆直管单位和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从协商开始三十天内仍不能解决,应将争端提交台州市汽车维修行业管理处寻求可能解决的办法。如果提交台州市汽车维修行业管理处后三十天内仍得不到解决,则应申请仲裁。2、仲裁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3、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对甲方、车辆直管单位和乙方均有约束力。4、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执行。十四、投诉1、为了保障车辆直管单位和乙方的权益,本合同建立投诉监管制度。具体方式为:(1)车辆直管单位可就乙方的轮胎质量或服务问题向西岗区政府采购办、大连市公路运输管理处投诉;(2)乙方可就车辆直管单位的违反合同规定或违纪事项向西岗区政府采购办、大连市市公路运输管理处投诉; 2、经西岗区政府采购办大连市公路运输管理处联合核查,如情况属实则该投诉有效,将记录在案。十五、违约中止或终止合同1、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甲方将定期对乙方执行协议的情况进行核实和检查,如有下列情况出现,在甲方和车辆直管单位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和车辆直管单位可向乙方发出提前终止部分或全部协议的书面通知书:(1)对乙方有效投诉记录累计达到3次;(2)未经甲方、车辆直管单位同意,乙方将车辆交由其他单位更换轮胎、修补轮胎的;(3)因乙方轮胎质量问题,导致车辆直管单位车辆出现事故,造成车辆直管单位单位损失的;(4)轮胎供应价格超过投标时承诺的价格收取的;(5)未按投标时承诺的轮胎进货渠道进货并用于大连市西岗区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公务车辆上的;(6)出售非合法渠道产品、假货、伪劣产品,以及出现以次充好、以旧代新的情况的;(7)不配合招标方组织的检查的;(8)不履行服务承诺的;(9)其他违反本合同的情况。2、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向车辆直管单位经办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一经发现,甲方可立即全面终止合同的执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同时提请有关部门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3、在甲方和车辆直管单位根据上述第十四.1和十四.2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甲方和车辆直管单位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与其他轮胎厂签订轮胎合同,乙方应对甲方和车辆直管单位签订新的轮胎合同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并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4、如有下列情况出现,经甲方同意,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向车辆直管单位追究经济赔偿:(1)对车辆直管单位的有效投诉达3次;(2) 车辆直管单位每季度结束后十个有效工作日未按期与乙方结算或按送修方与乙方签订的补充协议规定的时间与乙方结算。十六、破产终止合同1、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和车辆直管单位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中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和车辆直管单位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十七、转让1、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十八、合同有效期本合同有效期为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十九、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协议签定后所发生轮胎维修方面的合同纠纷,由车辆直管单位与乙方进行处理。2、车辆直管单位与乙方应签订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车辆直管单位与乙方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本协议中的乙方、车辆直管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对乙方、车辆直管单位具有约束力。3、一旦发现乙方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将取消该单位及服务商的大连市西岗区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组织的公务车辆轮胎定点供应的协议资格,并将其纳入大连市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4、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5、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备档留存。二十、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被授权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签订地点:签订日期: 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服务要求 一、项目需求及服务要求1、本次招标维修服务的对象均为大连市西岗区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的公务用车。2、投标方需具有良好的经营行为,文明经营,安全生产。具有多年从事汽车维修行业的经验,且业绩良好。3、投标方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参加询标,并解答评委提出的问题。4、车辆定点更换、维修合同由中标单位和大连市西岗区财政局签订。5、在合同执行期间,中标方须接受大连市西岗区财政局、车辆直管单位和市行业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的监管和检查并应积极配合。6、需求内容车辆定点轮胎更换、维修服务注:“车辆” 系指本次招标服务对象的大连市西岗区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公务车辆。“轮胎”系指招标文件规定的车辆大、中、小型轮胎维修。7、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二年,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一年服务合同,如中标人在服务期间内无重大服务质量问题,招标人自动与其续约下一年。如存在3次以上投诉或重大服务质量问题招标人有权取消其车辆维修定点服务机构资格。8、需求与定点保修服务(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上标明,本次投标拟提供货物的品牌、不同系列产品基于生产厂供价的优惠率,投标人应分别列出不少于六种不同品牌的轮胎价格(品牌轮胎应有横滨、普利司通、固特异、米其林、韩泰、邓禄普等)及其相关内容,包括轮胎的型号、花纹、载重指数、速度指数、批发价格、零售价格及大连市西岗区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常用的适配车型。招标人将根据此价格作为将来采购工作中的价格参考。在此优惠率基础上的报价,应包括制度和装配货物所使用的材料和部件,安装货物所使用的雨棚、支架、货物标配的连接管,包装、仓储、出库、运输、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费用,货物本身已支付的进口税、增值税、营业税和其他税费,以及其他支付使用方法使用前的所有费用。9、轮胎生产产商服务承诺:(1)投标方应保证向大连市西岗区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提供轮胎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并经出厂检验。(2)投标方应保证向大连市西岗区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提供的轮胎政府采购价不高于同期市场大宗批发价,低于市场平均价。10、生产厂商提供的其他服务承诺。11、投标人授权的轮胎更换和修补定点服务商必须承诺以下服务:(1)应保证采购人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并在不超过承诺的轮胎修补及更换期限内完成工作。(2)应能为采购人提供大连市城区内紧急救援服务(如爆胎现场更换轮胎或提供备用轮胎)。(3)指定人员进行政府采购轮胎定点工作的管理,设立专线电话。(4)应设有客户休息场所,并配备相关的配套服务设施。(5)应对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更换轮胎和修补轮胎的车辆建立用户档案,开展跟踪服务和定期客户提醒服务。(6)单独建立大连市西岗区市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公务用车轮胎管理档案,认真记录车辆的轮胎情况,单独核算轮胎费用,并认真、及时、准确地编报轮胎定点情况统计表,每季度结束前十天内,汇总后报送给大连市西岗区财政局。(7)对更换的轮胎进行补修。 (8)新购轮胎的拆装动平衡服务。(9)汽车每行驶五千公里,检查轮胎、动平衡、轮胎换位(以防轮胎偏磨)。(10)提供充气服务,提供气压测量服务。(11)更换破损气门嘴。(12)保证轮胎进价明细清单齐全,入库、出库单据账目清晰,随时接受检查;(13)保证所用轮胎是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全新原厂轮胎。(14)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采购人经办人的廉政工作,防止腐败现象的出现。(15)轮胎更换和补修定点服务商可提供的其他服务。二、服务承诺内容:1、本着对客户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到热情周到、随到随修,全日制服务(节假日、双休日照常作业)。2、肇事及特殊项目修理,根据作业内容面议定时完工。3、严格执行有关部门规定的汽车维护规定和修理技术标准,不得缺项漏项,保证维修质量。4、建立车辆维修档案,完善和落实进出厂检验制度,凭机动车维修出厂合格证出厂。5、不许挂靠修理以及先修后补单,不按规定出现差错应承担相应责任。6、轮胎配件材料应保质保量,有正规的出厂合格证,不得使用“三无”产品,不得以次充好,以旧代新,质价不符,少修多报,乱收费、搞回扣等。违反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追回损失,取消定点厂家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7、轮胎及配件采取旧件回收,修理厂家应予配合,否则按未换件处理。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格式致: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贵方的项目招标采购服务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签字代表 (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一式份。(1)开标一览表(2)投标价格表(3)按投标须知要求提供的全部文件(4)资格证明文件服务期限: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所附投标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服务报价:(1)工时费优惠率:%;(2)材料管理费优惠率:%。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需要修改)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4、其投标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90个日历日。5、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6、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7、我方保证遵守TLCG2012-1129号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中关于招标代理人服务费的规定。8、我方接受招标文件中关于“如果各中标候选单位所报优惠率不同,则各中标候选单位应以其中所报优惠率最大的优惠率中标。如所报优惠率非最大者不接受按最大优惠率中标,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的规定。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二、投标优惠率序号项目投标优惠率备注1车辆轮胎维修工时费优惠率%2车辆轮胎维修材料管理费优惠率%注:(1)、工时费=工时定额*工时单价(2)、工时单价:5.5元/工时,材料管理费为材料费的17%。(3)、 工时定额以大连市机动车辆维修行业协会规定的《大连市机动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2006年版)为准。(4)、零部件(材料)坚持原厂配件原则,杜绝假冒、伪劣,且价格不能高于本地区同期在工商注册的零配件企业的市场平均销售价格。(5)、如果各中标候选单位所报优惠率不同,则各中标候选单位应以其中所报优惠率最大的优惠率中标。如所报优惠率非最大者不接受按最大优惠率中标,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单位(公章):法人(负责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三、资格证明文件(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四)法 定 代 表 人或 负 责 人 授 权 书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的 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 项目的投标及合同的执行,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被授权人职务:单位名称(加盖公章)、电话: 地址: 注: 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或经公安部门备案的法定代表人印章,不得使用其他印章或电子制版签名 四、企业服务方案及承诺书 五、其他资料(一)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1)公司名称:电话号码: (2)地址:传真: (3)注册资金:经济性质:(4)公司经营及资金状况:(5)公司开户银行名称及帐号:地 址:(6)营业注册执照号:(7)其他说明:我/我们声明以上所述是正确无误的,您有权进行您认为必要的所有调查。日期: 投标人名称:(公章) (二)企业业绩年经营业绩一览表投标人:单位:万元年度营业收入汽车维修单位数汽车维修台(次)200920102011注:填报说明,所报数据为车辆维修数据(加盖公章)(三)企业经营场所1、经营场所情况示意图及照片(包括:维修室、休息室、停车场等)(自拟) 2、经营场所平面示意图名称面积结构名称面积结构厂房、场地总面积业务接待室维修车间办公用房停车场注:可另附图纸 (四)企业服务设备配置车辆轮胎更换、维修设备一览表序号项目型号产地数量性能状况购买时间备注1常用工具2基本设备3清洁设备4举升设备5轮胎螺母拆装机或专用拆装工具6电工设备7车轮动平衡检测设备8轮胎轮辋拆装、除锈设备或专用工具9漏气试验设备10车轮定位仪11扒胎设备12其它检测设备13.....注:如本表不能全部填写,可按此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投标单位(公章):法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五)企业从业人员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须提供从业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序号项目姓名职位持何种资格证件发证时间从事本工作时间1技术管理人员2345678检验人员9101112技术人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注:在填写时,如本表不适合投标方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自行划表。投标单位(公章):法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六)企业规章管理制度一览表序号规章管理制度名称备注注:1、规章管理制度是本次评标标准的重要内容之一,投标方应全面地提供有关文件。2、各规章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须一并提供。投标单位(公章):法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七)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常用车辆轮胎规格型号报价一览表序号规格型号品牌载重指数速度指数生产厂家批发价零售价格优惠率投标价车型1长安2夏利、长安羚羊、长安铃木、五菱之光3捷达、千里马、马自达4桑塔纳5富康、英格尔、吉利6飞度、威驰7捷达王、富康、奇瑞8桑塔纳2000/3000、欧宝9尼桑系列、红旗世纪星、皇冠、奥迪10丰田系列、尼桑系列11丰田系列、本田系列、马自达系列12奔驰、广州云豹13别克凯越1.6/1.8、福美莱323、普利马、POLO14本田雅阁、本田思域、花冠、伊兰特、阳光15广本、帕萨特、宝来、塞纳、标致、高尔夫16红旗、绅宝、蓝鸟、起亚远舰17宝马、索纳塔、马自达、丰田佳美、尼桑风度、雅阁18丰田大霸王、丰田皇冠19奥迪A6 、马自达、中华、帕萨特、宝马320/32520奥迪A4、尼桑风度2.0/3.0、绅宝、VOVLOS60/S8021皇冠、奥德赛、欧蓝德、尼桑帝王、进口佳美2.022奔驰S280/350/500、君威GL3.0/GS3.0、别克GL3.023老款奔驰S600/50024猎豹V6 、丰田3400、霸道、帕杰罗V73 25陆地巡洋舰、尼桑途乐、华翔26三菱吉普系列、帕杰罗27北京吉普、长城赛佛、江铃陆风28丰田海狮、金杯海狮、东南得利卡注意:投标人应分别列出不少于六种不同品牌的轮胎价格(品牌轮胎应有横滨、普利司通、固特异、米其林、韩泰、邓禄普等)及其相关内容,包括轮胎的型号、花纹、载重指数、速度指数、批发价格、零售价格及大连市西岗区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常用的适配车型。招标人将根据此价格作为将来采购工作中的价格参考。(八)企业工时费明细表注:1、工时费有调整时须到大连市西岗区财政局备案;2、报价表中优惠率以工时单价:5.5元/工时计算。 (九)其他文件和资料其它文件1.企业获得荣誉证明2.与汽车制造厂签订的代理维修协议3.与长期客户签订的服务4.独具特色的优惠服务项目5.中标后自身企业的改革计划,以提供优质、优先的服务注:个体内容须另附文件 (十)关于资格的声明涵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贵方项目编号:TLCG2012-1129招标邀请,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的真实的。 1、由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签发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本企业是汽车维修()企业。(一类/二类一级) 3、所有投标文件或表格的内容是真实和准确的。 4、本签字人确认资格文件中的说明是真实的、准确的。单位的名称和地址: 授权签署本资格文件人:名称: 签字人姓名、职务:传真:邮编:电话:地址: (十一)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担保函(如采用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或西岗区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投标担保,须使用下列担保函格式) 编号: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鉴于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投标人”)拟参加编号为______的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中标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___元(大写),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___个月止。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__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人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招标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十二) 履约保证金保函(中标后如以保函形式递交履约保证金以此格式开具)1.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保函格式 :本保函是我行( 〈银行全称〉)为(以下简称卖方)根据贵处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投标结果,将与 (以下简称买方)签订的经济合同及执行合同提供的担保。保证金额为元(大写人民币),即合同总金额的10%。当我行在收到贵处说明卖方违约的书面通知后,在20天内按通知要求金额无条件地支付给买方。本保函的有效期为自开出之日起,至全部货物验收合格之日止。银行全称: 卖方全称:(盖章)(公章)开具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职 务: 职 务:电 话: 电 话:传 真: 传 真:日 期: 日 期: 2.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履约保函保函格式编号: (采购人): 鉴于你方与_______(以下简称供应商)于__年__月 __日签定编号为的____《 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__年__月 __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 (2)_________________ 。 (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__%数额为(大写 )______元,币种为___ 。(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___日内。 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 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 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___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五、免责条款 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3. 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______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月日 (十三)预付款银行保函格式预付款银行保函开具日期: 致:(招标人名称)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向贵方提交总额为(人民币、以文字和数字表示的保函金额)的银行保函,以保证卖方将正确和忠实地履行所述的合同条款。我行,(银行名称),根据卖方的要求,无条件地和不可撤销地同意作为第一责任人而不仅仅作为保证人,保证在收到买方的第一次书面要求,说明买方因卖方违约或终止合同等情况发生而不能获得合同货物或已付预付款,就在七(7)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买方不超过(币种、以文字和数字表示的保函金额)的金额,我行无权反对和不需要先向卖方索赔。我行进而同意,双方同意的对将要履行的合同条款或合同文件的更改、增补或修改均不能免除我行在本保函下的任何责任。我行在此表示上述更改、增补或修改无需通知我行。但是贵方与卖方协商变更合同且修改内容涉及本保函,卖方应同时书面向我行申请对本保函进行相应修改。本保函在本合同规定的全部货物通过预验收前完全有效,货物预货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之日失效。基于本保函的任何索款要求通知,必须由贵方的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在上述日期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我行。在我行验证贵方签名和印章后,该书面通知即可生效。本保函于到期日自动失效,并请将其正本退还买方归还我行注销。但是不论本保函正本是否归还我行,我行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将于到期日之后自动解除。出具保函银行名称: 公 章:地 址:邮 编:签字人姓名和职务: 签 字 人 签 名:电话:传真:六、投标人需说明的其它问题 投标人可提出补充建议或说明,提出比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更合理的建议方案或其技术偏离可以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的理由,同时应说明对技术条件、价格、维护、检修、安装等方面的影响。 附件1:开 标 一 览 表项目名称:大连市西岗区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车辆2013及2014年度轮胎定点更换、维修服务机构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TLCG2012-1129 年 月 日项目优惠率车辆轮胎维修工时费优惠率车辆轮胎维修材料管理费优惠率投标人名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投标人公章:注: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然后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递交。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如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 附件2:评 标 方 法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分别计算出各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特定投标人非价格因素评分的汇总得分,去掉一个最高汇总得分和一个最低汇总得分后计算出该投标人的“比较用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平均分值”。用各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出的该投标人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与“比较用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平均分值”进行比较,剔除偏离幅度等于和超过+15%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后计算出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该投标人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平均分值。价格因素得分与非价格因素得分平均分值之和即为该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评标委员会将按评标总分得分高低进行排序,确定两家投标单位为中标候选单位。基本评分标准评分项目满分(分值)说明价格部分报价1:工时费优惠率15分报价得分1:以所有投标人有效的最高工时费优惠率为基准价,得满分,投标人工时费优惠率每低于基准价1%减1分,不足1%的按差值计算,扣到0分为止。报价2:材料管理费优惠率15分报价得分2:以所有投标人有效的最高材料管理费优惠率为基准价,得满分,投标人材料管理费优惠率每低于基准价1%减1分,不足1%的按差值计算,扣到0分为止。评分项目权重分值说明技术部分设备部分20%100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文件中设备一览表及现场的考察情况对投标人的设备种类齐全性、先进性、配备合理性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分。优秀标准:100-90分;良好标准:89-60分;一般标准:59-50分。服务方案及服务能力20%100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文件中服务方案及现场考察情况对投标人的服务方案是否周到详细及服务能力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分。优秀标准:100-90分;良好标准:89-60分;一般标准:59-50分。人员条件8%100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文件中从业人员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对投标人的固定人员(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人员)数量、岗位配备、专业水平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分。优秀标准:100-90分;良好标准:89-60分;一般标准:59-50分。商务部分对投标人实际经营场所的考察情况15%100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人投标文件经营场所示意图及相关说明材料结合现场的实际考察情况对投标人的车辆轮胎维修更换设备、维修场所的设施、环境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分。优秀标准:100-90分;良好标准:89-60分;一般标准:59-50分。规章制度及服务流程及管理水平5%100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文件中规章管理制度一览表及现场考察情况对投标人的规章制度及服务流程的完善程度、管理水平高低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分。优秀标准:100-90分;良好标准:89-60分;一般标准:59-50分。经营业绩2%100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文件中基本情况一览表对投标人的经营业绩进行综合评分。优秀标准:100-90分(经营业绩额度相对最高的);良好标准:89-60分(经营业绩额度相对较高的);一般标准:59-50分(经营业绩额度相对较低的);没有业绩不得分。注:1、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四舍五入原则)3、如果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按下列顺序排列:(1)优惠率高的;(2)服务评估得分高的;4、投标人加分项相应产品投标报价之和以评标委员会复核结果为准。5、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与以上评分因素相关的材料。如果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6、保密要求从开标时起到中标公告发布时止,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投标人或与上述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7、本项目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将按评标总分得分高低进行排序,确定两家投标单位为中标候选单位。 附件3:机动车轮胎送修单送修日期:年月日车辆直管单位(公章):送修方车主姓名送修人联系电话车牌号码品牌型号发动机号承修方承修单位承修人员联系电话维修项目维修时间表一 维修费用结算表序号名 称金额(元)备 注1材料费2工时费3合计合计金额大写(元):表二 材料费序号材料名称品牌型号数量单位单价金额(元)备 注123合计金额大写(元):表三 工时费序号维修项目工时费(元)备注12合计金额大写(元):车辆直管单位经办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