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工作服招标公告
某单位工作服招标公告
长丰县某单位工作服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2012.11.18
项目编号:ZX2012CG376
尊敬的供应商:
受委托,长丰县招投标中心以询价方式采购工作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货物分为1包,预算价为5.7万元,货物名称、技术参数、数量及供货时间等情况如下表:
序号 | 产品 名称 | 功能、规格、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1 | 工作服 (西服) | 颜色:灰色; 面料:100%羊毛; 里料:上衣大身:55%聚酯纤维、45%粘纤; 袖里:100%铜氨纤维; 西裤:100%聚酯纤维。 | 套 | 30 |
备注: 1、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个日历日内到采购单位进行量体,3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 2、执行标准:GB/T 2664-2009、GB/T 2666-2009、GB18401-2010标准; 3、本公告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参数仅作为说明,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相当于或优于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以满足采购人的需求。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注册生产或销售所投产品,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在规定时间内随报价函一起提交。
三、诚信保证金
1、诚信保证金的交纳:本项目须提交诚信保证金 2000 元整,交纳方式: 银行转帐、电汇、银行汇票等方式。因没有提供公司账户而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本中心概不负责。提交时间:须于2012年11月20日10:00前,在报价截止前须提交诚信保证金有效银行汇款单据,提交方式为传真或现场送达,逾期未交的报价无效。银行汇单上应注明参与报价项目名称及编号。已提交诚信保证金并通过资格审查进入会员库的会员单位,不需再交纳即可参与报价。
账户名称:长丰县招投标中心
账 号:130*****190********
开 户 行:工行长丰县支行
2、诚信保证金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诚信保证金(会员单位诚信保证金退还按有关规定执行)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诚信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在项目完结后出具招标人签字盖章的验收合格报告原件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四、报价要求
1、所投产品必须完全符合本文件规定的规格、技术参数,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须有生产厂家规定的售后服务。
2、所投产品报价须包含产品费用、辅材费、税金、运费、售后服务费等所有费用。
3、供应商承诺的供货时间、地点须完全响应本文件规定,产品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规定时间内完成。供货地点:水家湖。
4、供应商应按报价函规定格式对所投产品逐项进行报价(报价函格式见附表),在报价函中应就以下条款给予说明:
(1)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承诺;
(2)优惠措施及优惠条件。
5、报价函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网上报价的供应商须是长丰县招投标中心会员单位,且上传的资料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会员办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为:张工,****-*******。
五、供应商报价须知
1、评标方法:在符合资格条件、采购需求及报价要求等规定的情况下,按照报价最低中标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随报价函一起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诚信保证金有效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未按时提交的按废标处理。已提交诚信保证金并通过资格审查进入会员库的会员单位,不需要提交诚信保证金有效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
3、投标人的报价超过预算价,或报价接近预算价明显缺乏竞争性的,可按废标处理。
4、投标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采购合同由成交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双方签订,长丰县招投标中心备案。询价函、报价函及其澄清文件均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5、供应商应当查看采购单位需求的商品能否按时供货,如所需供货时间超过采购单位要求,则不应进行报价,否则如到期供不了货将承担违约责任(包括赔偿采购单位损失及影响企业资信等级考评等)。
6、供应商在报价过程中应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在报价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供应商有欺诈等不诚实行为及违反合同约定等行为,将会受到列入“黑名单”、网上通报等处理。希望各投供应商在认真阅读询价文件各条款后再进行报价。
7、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全部价款。
六、验收
1、采购人验收时,应成立由业主、专家、技术人员、纪检等相关人员组成的三人以上验收小组,验收小组应严格依照采购文件、中标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及相关验收规范进行核对、验收,形成验收结论,并出具书面验收报告。
2、检测、验收费用均由合同乙方(中标人)承担。
七、报价时间、地点及方式
网上报价接收时间:2012年11月20日08:00-10:00;
传真报价接收时间:2012年11月20日9:00-10:00;
密封报价接收时间:2012年11月20日9:30-10:00。
截止时间之后提交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传真号码:****-*******
密封报价函递交地点:长丰县招投标中心三楼开标室。密封报价须在规定时间、地点递交,登记后经投标人签字确认方有效。
八、联系方式
单 位:长丰县招投标中心
地 址:长丰县水湖镇长丰路92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51-*******
邮 编:231100
九、询价响应文件格式
1、报价函
包号 | 货物 名称 | 要求技术参数 | 所投产品品牌、 型号及技术参数 (须详细描述) | 参数 响应 情况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供货时间承诺 | |
1 | 品牌 | 合同签订后,2个日历日内到采购单位进行量体,3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 | ||||||||
型号 | ||||||||||
参数 | ||||||||||
合计报价(大写) (小写) |
供应商报价的同时应作以下说明:
1、供货地点、方式是否响应:
2、付款方式是否响应:
3、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承诺:
4、优惠措施及优惠条件:
供应商盖章(单位章):
公司法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证明文件
1、通过有效年检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或影印件
2、诚信保证金有效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或影印件
注:营业执照的复印件或影印件应完整的体现出营业执照的全部内容,特别是年检情况部分。已提交诚信保证金并通过资格审查进入会员库的会员单位,不需要提交诚信保证金有效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投标人应确保证明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都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长丰县政府采购供货合同
长丰县政府采购供货合同
甲方: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及本项目政府采购相关文件,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数量和价格:(若产品过多则见附表,如有附表则必须加盖印章)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及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小计 | 备注 |
合同总价款(大小写): |
二、售后服务:按投标单位询价函要求。
三、交(提)货地点 时间 方式
四、验收:
1、采购人验收时,应成立由业主、专家、技术人员、纪检等相关人员组成的三人以上验收小组,验收小组应严格依照采购文件、中标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及相关验收规范进行核对、验收,形成验收结论,并出具书面验收报告。
2、涉及安全、消防、环保等其他需要由质检或行业主管部门进行验收的项目,必须邀请相关部门或相关专家参与验收。
3、检测、验收费用均由合同乙方(中标人)承担。
注:为保护采购人利益,请采购单位严格把好验收关。
五、付款方式:
六、质保期:
七、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合同规定期限交货或货物质量不符合采购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产品, 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同时将供应商纳入不诚信供应商黑名单,并将其上网通报,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的一切损失(不可抗力等原因除外);
(2)如出现采购单位需求的商品的生产厂家在一定时期内由于某些技术部件生产紧张,造成乙方逾期供货的情况。则应按合同约定的供货时间,每延迟一天供货,收取乙方1‰的滞纳金。
八、履约保证金 ,在项目供货安装验收后出具甲方签字盖章的验收合格报告原件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九、甲方如发现乙方所供产品有非人为因素造成的质量问题,应在履约保证金期限内向长丰县招投标中心提出书面反馈,在中心查实后,按相关规定处理。
十、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1、双方协商解决( );2、仲裁(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长丰县招投标中心一份。
…
甲方: (公章) 乙方: (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集中采购机构:长丰县招投标中心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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