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郾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漯河市郾城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皮卡车、吸污车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漯河市郾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漯河市郾城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皮卡车、吸污车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漯河市郾城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皮卡车、吸污车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16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郾采磋商采购-2020-99 | ||||||||||||||||
2、项目名称:漯河市郾城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皮卡车、吸污车采购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620,000.00元 | ||||||||||||||||
最高限价:62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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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一包:皮卡车 2 辆,二包:清洗吸污车1 辆 | ||||||||||||||||
6、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 10 日历天内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需提供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网站打印页面,需提供详细的查询页面。经查询有“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0年12月01日 至 2020年12月0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1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 ||||||||||||||||
3.方式: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后,持CA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磋商文件等,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磋商文件的,投标无效。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时间:2020年12月16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0年12月16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漯河市嵩山路东支与嫩江路交叉口西北角工商联大厦九楼)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2020年12月01日至2020年12月04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时请携带资料到现场,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响应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2、“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请参考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的相关说明。 3、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4、代理费收取方式:由成交供应商支付,通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支付,不接受现金结算。 5、收取标准:本次采购代理费用依据国家发改委(2011)534号文的标准计取、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的标准收取。 6、收取金额:一包:3300元 二包:6000元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漯河市郾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地址:漯河市郾城区海河路 | ||||||||||||||||
联系人:陈迎迎 | ||||||||||||||||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元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东路88号2号楼2单元16层1614号 | ||||||||||||||||
联系人:李女士 | ||||||||||||||||
联系方式:177*****450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 ||||||||||||||||
联系方式:177*****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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