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西昌市政府采购办受采购单位的委托,拟对西昌市粮食局彩钢小粮仓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我办不在另发邀请函。一、招标编号:西市政采邀[2012]17号二、招标项目:西昌市粮食局彩钢小粮仓政府采购项目三、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四、招标项目简介:小粮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够生产本次采购货物的合法生产厂商;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7、根据《四川省农户小粮仓生产监制管理办法(暂行)》,投标人须具有四川省粮食局颁发的《农户小粮仓生产监制证书》;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六、资格审查: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招标文件自2012年11月17日至2012年11月28日9:00- 17:00(节假日除外,节假日请邮件联系,11月20至11月27日为凉山州彝族年节假日)在西昌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单位介绍信。招标文件可现场购买,也可异地购买。异地购买者请先将介绍信传真至西昌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并将招标文件工本费汇入以下帐号:(收款人:西昌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专户),帐款帐号:22-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四川凉山分行西昌市支行营业部)。西昌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收到汇款凭证传真件后通过QQ邮箱发售招标文件。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2年11月29日9: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九、开标地点:西昌市政府采购办招投标室。逾期送达的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十、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十一、联系方式采购人:西昌市粮食局联 系 人:王先生联系电话:
139*****894招标代理机构:西昌市政府采购办公室通讯地址:凉山州民族体育广场西昌市政府采购办公室。联 系 人:甘女士 汪先生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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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79@qq.com)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1采购人采购人:西昌市粮食局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
139*****8942采购代理机构(招标人)名称:西昌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地址:凉山民族体育场联系人:汪先生、甘女士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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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电子邮件:
********79@qq.com3最高限价金额:¥410000.00元。要求: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4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另行书面通知。6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三个工作日内。7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8投标有效期开标后90天。9投标保证金金额:¥4000.00元。交款方式:现金(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10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1份,用于唱标的“开标一览表”1份11履约保证金合同总金额的10%交款方式:本地采用转帐方式、异地采用电汇方式收款单位:西昌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专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四川凉山分行西昌市支行营业部银行帐号:22-
***************交款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前12采购文件编制及咨询西昌市政府采购办公室电话:
****-**************13质疑质疑受理单位:西昌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西昌市粮食局联系人:甘女士 汪先生联系电话:0834-2175095
*******地址:凉山州民族体育广场 邮编:615000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具有生产本次采购货物生产资质的合法生产厂家;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7、具有四川粮食局颁发的《农户小粮仓生产监制证书》;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1、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2、有效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鲜章);3、有效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鲜章)。4、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带身份证原件备查,);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投标时提供);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原件;7、具有四川粮食局颁发的《农户小粮仓生产监制证书》;8、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注: 1、 以上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2、以上证明材料一项不符合要求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1. 项目概述:西昌市粮食局小粮仓采购项目2. 项目清单及要求 2.1.项目名称、技术规格和配置要求、数量。 彩色钢板组合小粮仓数量1000个一、*JSBZ-015-Ⅱ-a型底层直径为1160毫米,仓盖直径为1150毫米,安装后仓体高度为1365毫米。二、*仓盖为冲压梯形仓盖,仓盖中部冲压有农户储粮专项统一标识和“四川省粮食局监制”字样,仓体顶层中部刷涂或不干胶粘贴农户储粮专项统一标识。出粮口为圆形或矩形。三、*制作图样见附件《新型彩色钢板组合仓图纸》(川粮函[2012]79号)附件: 3.技术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和配置要求。本次招标项目不允许有负偏离。4。商务要求。样品:提供至少包括底层、上层、盖子共两层一盖样品一套。中标人的样品封存作为验收依据和标准。5.其它要求(1)、报价要求A、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须包含了所有设备的:售价、安装、调试、培训、运输(包括乡镇)、税金等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B、本项目预算总金额为:41万元,超出控制价为无效投标。(2)、产品要求:投标产品必须是投标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行制造的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6、交货及安装地点:交货及安装须送到乡(镇),交货时间合同约定。各乡镇里程及发放数量乡镇名称 距市区距离预计发放数小庙乡10公里100个太和镇15公里150个海南乡15公里150个黄联关镇35公里150个中坝乡35公里100个兴胜乡25公里100个琅环乡35公里150个磨盘乡50公里100个7、质量要求符合本招标文件及投标人承诺的质量、技术和其他要求,符合国家相关的质量标准和出厂标准。8、履约验收履约验收由采购人组织有关专业人员按国家相关标准、厂家质量标准和招标文件所列的各项要求进行验收。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采购单位将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手续。9、资金结算货物(设备)验收合格后填写《西昌市政府采购验收结算表》,由采购人签署验收合格、同意支付意见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审核盖章后,向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财政部门根据采购人的支付申请,对采购合同进行审核后,支付货款。货物验收合格后,支付95%货款。5%余款作质保金,如无质量问题一年后付清。10、售后服务货物的质保期为货物验收后三年。保修要求:供货企业应在质量保证期内免费提供维修服务,质保期满后提供成本价维修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