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吉林市磐石分公司清雪工作采购项目
2020年吉林市磐石分公司清雪工作采购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 |||||||
采购公示名称: | 2020年吉林市磐石分公司清雪工作采购项目 | 采购公示编号: | JLDYLYCGGS********02 | ||||
采购公示开始时间: | 2020-12-01 09:52:03 | 采购公示结束时间: | 2020-12-03 09:52:05 | 终止: | 否 |
采购公示正文 | |||||||
按磐石市市政府文件【磐政函[2020]205号】《磐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磐石市2020年冬季城区冰雪清运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城区清雪工作采取以资代劳的方法进行,由清雪办统一监督和管理,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组织实施。 第一条服务内容: 1.1、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将2020年清雪工作一次性发包至磐石市河南街顺通清雪服务部。 1.2、市政府根据降雪情况,通过新闻媒体发布清雪令。乙方应在清雪令发布后按时间要求清除责任区的冰雪。 1.3、乙方自备铲车、翻斗车等清雪工具,清雪要达到市政府要求标准。 第二条服务期限: 以雪为令、雪下人动,中小雪应在雪停后24小时内清运完毕、大雪应在雪停后48小时内清运完,暴雪应在雪停后72小时内清运完毕(包括节假日) 第三条考评标准 根据【磐政函[2020]205号】《磐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磐石市2020年冬季城区冰雪清运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中附件3《磐石市城区冰雪清运工作考评标准》执行。 第四条费用与支付: 4.1、政府文件我公司下达分摊面积为2000㎡,经重新核定后我公司分摊面积为1200㎡,单价5元/㎡,合计金额人民币陆仟元整,小写金额¥6,000.00元。 4.2、支付方式:按市政府文件要求清雪费上缴到市清雪办指定的磐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清雪专户内。甲方凭乙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支付合同费用,甲方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至市政府文件指定银行账户;账户如有变动,须提前30天向甲方提交书面证明,否则,甲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 银行账户信息和纳税人信息: 开户行:[ 磐石吉银村镇银行阜康支行] 银行地址:[磐石市阜康大路] 户名:[ 磐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MB*******E] 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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