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朱山路(浦卫公路口)养护维修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上海市朱山路(浦卫公路口)养护维修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市金山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朱山路(浦卫公路口)养护维修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3.2投标单位须具备上海市道路养护从业条件登记为综合养护三级及以上;3.3投标人须具备《上海市市政、公路养护维修企业安全诚信手册》;3.4半年内任意一个月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5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朱山路(浦卫公路口)养护维修项目
2、招标编号:SHXM-16-********-****(代理机构内部编号:jsjzcg20-60178)
3、预算编号:16-20-********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K1+216.778~K1+435.391路段:翻挖老路后新建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结构组合:4cm AC-13C(SBS 改性)+8cmAC-25C+0.6cm稀浆封层+35cm ATB-30+15cm级配碎石垫层。K1+435.391~AK1+656.229路段:翻挖老路后新建水泥混凝土路面,路面结构组合:22cm水泥混凝土(Φ14@单层钢筋网)+38cm 水泥稳定碎石+15cm碎石垫层+30cm旧料或碎石。附属项目:DN600雨水主管、DN300雨水连管、波形护栏抬升、标线恢复、路缘石翻排、土路肩培土等。
5、交付地址:朱山路K1+216.778-K1+656.229,全长0.439km。
6、交付日期:90日历天
7、采购预算金额:*******.00元(国库资金:*******.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9、最高限价:*******.29元
10、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11、项目联系人:封琴琴
12、电话:***-********
1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0-12-01 00: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12-07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old.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无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12-01 00:00:00至2020-12-07 16: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采购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0-12-22 09: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20-12-22 09:3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old.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old.zfcg.sh.gov.cn。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及 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包括技术标标书、商务标等全部内容并含电子版“GBQ6”文件);纸质投标文件的商务标与技术标装订成一册。投标文件电子版单独包装壹份,电子文档内包括技术标标书、商务标等全部内容。投标电子文件中的投标单位简称必须使用中文名称,光盘外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所有包装均为密封包装,封口处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章(或签字)。(2)无疑问回复函(原件);(3)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5)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投标文件,并及时查看招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上的签收情况,打印签收回执,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造成招标人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金山区公路管理所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市金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
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朱泾镇临仓街519号 | 地址: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大道2000号8号楼8103室(海凌路龙海路交叉口一楼) |
邮编:201500 | 邮编:200540 |
联系人:董雪梅 | 联系人:封琴琴 |
电话:******** | 电话:57921932 |
传真:******** | 传真:********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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