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城市数字大脑建设项目第15标段-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智慧监管平台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长春市城市数字大脑建设项目第15标段-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智慧监管平台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城市数字大脑建设项目,招标人为东北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市级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第15标段-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智慧监管平台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此项目为长春市城市数字大脑建设工程的一个子项。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智慧监管平台建设项目(一期)在长春市“城市大脑”总体规划下,依托物联网,云计算等信息化手段,增强生态环境的全方位监测(控),从而强化环境信息收集、整合、开放和共享能力,为环境主管部门提供“千里眼”、“顺风耳”和“记录仪”。本项目将建成覆盖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及15个区县生态环境分局、各乡镇/街道环境执法人员、公主岭及外5县的智慧环境监管平台及生态环境数据基础体系,为长春提供等网格化监测、网格化协同监察、一源一档,驾驶舱大屏系统等应用系统。
2.2 交货地点: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2.3 交货期:接到招标人通知后,三个月内完成供货安装并调试完毕。
2.4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批次共划分为23个标段,15标段具体内容:
标段划分 | 项目名称 | 招标编号 | 招标范围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15标段 | 长春市城市数字大脑建设项目第15标段-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智慧监管平台采采购项目 | TAHP-CC-2020-103 | 详见采购清单 | 1055.30 |
2.5 技术要求:满足招标文件及采购清单要求。
2.6 质保期(运维期):验收合格后3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7-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未连续三年递增亏损。(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19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成立的企业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函)。
3.3 近3年内(2018年1月1日以后,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自有供货业绩至少一项,且产品功能应与本项目标段内容相关。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应当被否决。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2月1日至2020年12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 (北京时间,下同),到长春市朝阳区清华路448号君子大厦308室持以下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鲜章)领取并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
(3)投标人自有供货业绩合同;
(4)“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页面截图;
(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21日9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2楼212室。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市府北路南50米(长春市委政府西侧办公楼)。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北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北湖科技开发区盛北大街3333号长春北湖科技园产业一期B3栋2层38-3号
联 系 人:徐大嵩
电话:132*****605
招标代理机构: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清华路君子大厦 308室
联 系 人:王工
邮箱:********1@QQ.com
2020年12月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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