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建设水文中心实验室仪器设备公开招标公告

城镇建设水文中心实验室仪器设备公开招标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建设水文中心实验室仪器设备公开招标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建设水文中心实验室仪器设备公开招标公告
受自治区城镇建设水文中心的委托,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拟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实验室仪器设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实验室仪器设备
项目编号: NZC2012-A10-109
批准文件编号:内财购准字(电子)【2012】3926号
(二)采购内容、分包情况及预算
本项目为自治区城镇建设水文中心采购实验室仪器设备,共四包,具体为:
第一包:离子色谱仪、全自动固相萃取仪等,预算135万元;
第二包:气相色谱质普联用仪、便携式重金属检测包、蓝绿藻分析仪等,预算329万元;
第三包:高压液相色谱仪、石墨炉原子吸收仪,预算165万元;
第四包:流动注射分析仪、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等,预算282万元。
详细数量及配置要求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三、登记时间和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通过两种方式报名:
(一)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官方网站(http://www.nmgzfcg.gov.cn/),于2012年11月15日至2012年11月21日, 17:00时,通过“网上报名专栏”注册报名。
(二)投标企业填写《投标供应商登记表》后(在内蒙古政府采购网http://www.nmgzfcg.gov.cn/右侧下载)与其它报名材料一起,于报名截止的最后一个工作日10:00—12:00时,15:00—17:00时递交到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报名登记。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文件:
1.投标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网上报名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扫描件(均加盖公章)。
2. 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网上报名提供原件扫描件);
3. 出示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经初审合格的供应商可从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的“标书下载”栏目下载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一)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2年12月5日10:00时
(二)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三楼开标大厅
五、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韩金凤
联系电话:(0471)*******
传 真:(0471)*******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院8号楼东副楼420室
邮政编码:010055
采 购 人: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建设水文中心
联 系 人:王文志 石志亮
联系电话:(0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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