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电视新闻宣传招标公告

2020-电视新闻宣传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0年电视新闻宣传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通州区车站路48号东方宾馆写字楼C座5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2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JTC-FW-2020-028

项目名称:2020年电视新闻宣传项目

预算金额:539.0668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39.0668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一: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结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供应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8)为本项目某包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包的投标;

9)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具有有效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2日至2020年12月8日,每天上午9点至12点,下午13点至17点(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通州区车站路48号东方宾馆写字楼C座5层

方式: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凡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须将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且需写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和授权范围:获取招标文件);②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以PDF格式发送至dejutc@163.com,且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内容需写明"通讯地址、法定授权委托人姓名、联系方式、邮箱"。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获取招标文件邮件信息后将以邮件形式确认回复,供应商需及时查看邮件确认信息,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确认回复信息后,须将招标文件费电汇或转账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若没有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确认回复,供应商需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及时与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联系确认。若供应商因特殊原因无法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交获取招标文件要求资料,须电话联系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预约后,由法定代表人本人或被授权代表按预约的时间至北京市通州区车站路48号东方宾馆写字楼C座5层提交以上要求的获取招标文件资料。招标文件以电子邮箱的形式发出。

售价:¥200元/套。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12月2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通州区车站路48号东方宾馆写字楼C座5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宣传文化部

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5号博大大厦

联系方式:赵玉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北京德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通州区车站路48号东方宾馆写字楼C座5层

联系方式:曹毅满;***-********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玉凯

电 话:***-********

代理机构:北京德聚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人名称: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宣传文化部

2020年12月1日

附件一:采购需求

《亦庄新闻》电视节目服务内容

落实中央、市委各项工作要求,围绕升级版经开区和亦庄新城建设发展需要,策划制作播出电视新闻节目,完善节目内容与形式,不断增强新闻宣传工作水平和舆论引导能力,为打造升级版经开区和亦庄新城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一、任务指标

1、节目制作

(1)播发要求:每天播出1期电视节目,每期时长不低于20分钟(超出时长部分不再单独计费),本次合作期内制作电视节目不少于240期,总时长不少于4800分钟;合作期内播发新闻总数量不少于1900条;完成专题类新闻自主策划、采编、播发不少于15个系列,专题新闻总播出量不少于100条;运用3D、AE、Flash、Photoshop等手段制作公益短片、新媒体长图,合作期内完成播发不少于40个。

(2)形式要求:节目需以高清格式画质形式呈现,每期节目以片头片尾动画、特技、音乐、演播室主持人出镜等技术手段进行包装;单条新闻需配置文字稿件、配音解说、采访同期声、记者出镜以及标题采访字幕包装;成片新闻节目画面清晰、剪辑流畅、结构完整,主题鲜明突出,内容生动详实。

(3)保障要求:合作期内,所有高清视频素材拍摄总时长不少于50000分钟;保障区内重大活动、重点项目及各类活动视频拍摄,做好视频资料管理与存档,完成影像资料留存不少于50场,累计素材时长不少于1000分钟;按甲方要求配合完成视频全程拍摄、包装制作、光盘刻录等工作,全程拍摄制作全年不少于20场,录制总时长不少于2000分钟;配合工委管委及驻区职能局、街道,做好视频资料剪辑拷贝及光盘刻录工作。

2、选题策划

(1)选题策划:每周需安排固定时间召开选题例会,由乙方向甲方汇报当周重点新闻选题,或甲方提出选题指导意见,乙方按要求策划执行。

(2)专题策划:按照全国、北京市及经开区宣传文化思想工作要求、经开区重点工作及主要时间节点,乙方需自行策划专题类系列新闻,并提前制定选题策划方案报甲方审核,方案通过后方可实行采访制作。

3、新闻审核

(1)为确保新闻时效性,重要新闻及时效性强新闻需当日采访制作、审核,次日播出。

(2)每期新闻成片制作完成后,由甲方次日(遇节假日顺延)审核成片并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在指定时间内完成节目修改,确保当期新闻准时在播发渠道上线。

二、设备标准

1、设备等级:使用广播级以上标准的采编设备,制作成片质量达到高清专业级标准。

2、配置数量:后期剪辑系统设备不少于4台;广播级摄像机全套设备(含三角架、采访话筒、新闻灯等)不少于10套;乙方自备磁盘阵列存储系统,所提供设备维护保养由乙方自负。

三、人员配置

1、岗位人员需求:配置主编、责编、主持人(男女各1人,持主持人从业上岗证)、编导、摄像、后期制作、动画设计、综合办公人员,总人数不少于30人(本科及以上学历)。

2、在岗需求:新闻记者需全合作期内24小时职守,确保在遇到突发紧急情况时,记者及时赶赴一线;节假日期间如遇重要新闻,需按要求制作单条视频新闻,经审核后在相关渠道播发。

四、其他

1、提供主持人出镜服装不少于8套;提供主持人出镜使用化妆品等。

2、提供采访专用车不少于2辆,包含七座及以上用车一辆(含燃油费、保养费、维修费、过路费等)。

3、提供人员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

五、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结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新闻宣传 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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