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旱乐滩水库引水灌区一期工程溯河支渠、环山分支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治旱乐滩水库引水灌区一期工程溯河支渠、环山分支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广西桂中治旱乐滩水库引水灌区一期工程溯河支渠、环山分支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桂中治旱乐滩水库引水灌区一期工程已由广西区发改委以“桂发改农经[2011]977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报告,广西区发改委、水利厅、财政厅联合以“桂发改投资[2011]1423号”文下达了投资计划,项目法人为桂中治旱乐滩水库引水灌区建设管理局,招标人为桂中治旱乐滩水库引水灌区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桂水招标备案〔2012〕204 号,现对该项目的溯河支渠、环山分支渠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广西桂中治旱乐滩水库引水灌区位于红水河中下游两岸,涉及广西南宁市宾阳县和来宾市忻城县、合山市、兴宾区共4个县(区、市)、27个乡镇。灌区设计灌溉总面积128.79万亩,其中新增灌溉面积55.17万亩,改善灌溉面积23.07万亩,恢复灌溉面积40.11万亩,保障当地蓄、引水源所灌溉面积10.45万亩。一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总干渠和北干渠片,设计灌溉面积54.68万亩,总供水人口92.23万人。
工程建设地点:合山市。
建设规模:大(2)型灌区。
招标编号:GSZB-*******。
招标范围: 广西桂中治旱乐滩水库引水灌区一期工程溯河支渠、环山分支渠工程施工,作为1个标段;招标内容为:包含明渠43.22km、渡槽2处230m,水闸63座,机耕桥15座,人行桥2座,排洪涵洞4处,渡洪槽4处,陡坡3处(主要是对原有渠道进行防渗加固以及渠系建筑物改造)、临时设施和临时工程等,投资约1000万。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12年12月23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14年12月22日,总工期共730天(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09年~201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且拟投入本项目的流动资金为不少于100万元。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本工程开标之日止前5年内)还必须同时具有下列类似工程施工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施工承包合同②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
①至少有1个开挖洞径(或跨度) ≥1.5m的洞室工程施工业绩;
②至少有1个大型灌区工程(或大型引水工程)的施工业绩。
3.4 信誉要求:在最近一年(开标之日前一年)内无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停业处罚记录。
3.5 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且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
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1)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项目经理:持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或高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4)质量管理人员: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包括其授权单位)或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质检员资格证书。
(5)安全管理员: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6 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必须在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建立信用档案,并取得投标联系卡。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主要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或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检查员证书复印件必须有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审验记录;
3.6.2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提供本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开标前3个月内社保部门开具的参保缴费证明(须提供原件备查),以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
3.6.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公司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售
发售时间:2012年11月26日至12月10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3:00 时至 5: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发售地点:广西南宁市东葛路72号同开大厦六楼。
发售人姓名:吕斌
发售方法:
(1)取消登记,实行匿名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递交用无单位标识的大号信封密封好(并加盖密封章)以下相关证明材料:本单位人员投标联系卡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函和购买招标文件投标承诺书(格式见广西水利信息网公告栏)原件;证明材料递交时递交人在信封上写明“****年**月**日递交”,接收人写明“****年**月**日接收”。上述证明材料要密封至递交投标文件时开启。代理机构不得设置障碍限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不得向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询问、打听参加投标的有关情况。
(2)投标承诺金由按项目收取改为按单位收取,金额为每个单位5万元,由潜在投标人从基本账户转入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指定的专用账户。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同时出具缴纳投标承诺金收据复印件,否则招标人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3)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2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基本账户,投标文件附银行转帐底单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4.3 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和集中答疑,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和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进行答疑。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5.招标人定于 2012 年12月1日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6.其他事项
6.1《投标人联系卡》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拟任开标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参加开标会,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其投标承诺金将扣留转给招标人,投标人须重新一次性补足投标承诺金后方可继续参与之后其他项目投标。
6.2招标人可在招标文件中增加如下约定:
2012年1月1日后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自公布其不良行为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加本项目工程施工投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监督网、广西水利信息网上发布。
8. 开评标时间及地点
本工程定于2012年12月18日9时在南宁市东葛路72号同开大厦八楼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公开开标,评标地点定在南宁市葛村路23号福彩大厦八楼会议室。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桂中治旱乐滩水库引水灌区建设管理局
地 址:来宾市来华投资区商城一路1号
邮 编:546100
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东葛路72号同开大厦六楼
邮 编:530022
联系人:吕先生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ggecc@ggecc.com
网 址:http://www.ggecc.com
招标人:桂中治旱乐滩水库引水灌区建设管理局
二O一二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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