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15整改情况公示招标公告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15整改情况公示招标公告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整改任务15整改情况公示

整改任务编号:省清单序号45、市清单序号15

整改内容:长江干流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还存在220个违法违规设施或项目和违法活动,排查整治黄冈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的排污口、违规建设项目和违法活动。到2017年底前,全面完成黄冈市地市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整治任务,基本清理整改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存在的环境问题。到2020年底前,完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违法违规设施和项目清理整治工作

整改目标:排查整治黄冈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的排污口、违规建设项目和违法活动,到2017年底前,全面完成黄冈市地市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整治任务,基本清理整改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存在的环境问题,到2020年底前,完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违法违规设施和项目清理整治工作。

整改措施:1.在2017年5月31日前对长江干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违法违规设施和建设项目进一步排查,登记造册,建立问题台账,并针对问题制定具体整治方案,实施分类处置依法处理。

2.2017年12月31日前,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整治专项督查行动,重点对问题整治、日常巡查、制度建设等方面进行检查,确保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违规建设设施或项目整治到位,坚决杜绝死燃。

3. 利用2-3年时间集中开展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专项整治,依法全面清理违法违规设施和项目。 整改情况:1、2017年7月24日黄冈市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印发《黄冈市长江干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违规设施或项目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对黄冈市长江干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违规设施或项目登记造册,建立了问题台账;

2、2017年9月8日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就全市整改提出了指导意见并提出了要求;

3、依据2018年5月17日黄冈市环委会办公室《黄冈市环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制定了整治方案、压实整治责任、实施分类处置、加大查处力度、落实整改措施;

4、黄冈长江经济带生态部护“雷霆行动”2019年工作方案明确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整治任务,制订“一源一策”,完善了市县两级饮用水水源保护机制;

5、2020年4月黄冈市生态环境局将“百吨千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排查整治列入2020年十大战役专项整治工作任务清单,加快推进该项工作;

6、2017年—2020年三年时间内完成了11个饮用水源地,涉及7个县市区(地级2个、县级3个、乡镇6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整治违法违规设施或项目共计20个。2020年11月中旬,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已对20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违规建设设施或项目逐个进行了现场验收调查(验收情况详见黄冈市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完成现场验收情况表),各地已全部按期完成整改任务,确保了群众饮水安全。

如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0年11月30日至2020年12月7日,共7天)向市环保督察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反映。

2020年11月3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任务 反馈 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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