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LYZB【2012】—QHXBMY—13
时间:2012年11月19日
1.招标项目名称:青海西部镁业有限公司10万吨/年高纯氢氧化镁项目玻璃钢制品招标项目
2.招标项目地址:青海省海西州德令哈市工业园区西部镁业厂区
3. 招标内容及主要性能参数要求
3.1 招标内容
1. 原料槽I(位号:V0313A/B/C):3台(套) 尺寸:Φ6000×5000;
2. 原料槽II(位号:V0401A/B):2台(套) 尺寸:Φ6000×6000;
3. 泥浆槽(位号:V0308):1台(套) 尺寸:Φ3000×1500;
4. 清液槽(位号:V0309):1台(套) 尺寸:Φ5000×5000;
5. 二步清液槽(位号:V0310):1台(套) 尺寸:Φ4000×4000;
6. 酸液槽(位号:V0403):1台(套) 尺寸:Φ5000×4000;
7. 刷罐水槽(位号:V0404):1台(套) 尺寸:Φ5000×4000;
8. 浓硫酸槽(位号:V0402):1台(套) 尺寸:Φ2000×2000;
9. 卤水储槽:1台(套) 容积:30m3
1-9项所述招标设备的制造、包装、运输、检验、指导安装、技术资料的提供及相关售后服务等全部内容;
3.2 招标设备主要性能参数要求
1.材质:内衬层为乙烯基酯树脂(MFE-2),外加强为不饱和聚酯树脂196#;
2.壁厚:投标人根据其物料承载负荷满足使用要求;应按HG/T20696-199《玻璃钢化工设备设计规定》优化设计确定。
3.窥视镜技术要求:安全,不渗漏,视镜片参照HGJ-50-86-0等标准。
交货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交货;
交货地点:青海省海西州德令哈市工业园西部镁业厂区;
质量保证期:1年
4.对投标报名单位资质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是满足资质要求的生产企业,企业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财务实力、技术能力和生产经验。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具备所需货物相应的制造资质,信誉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国内生产企业,承诺并履行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者;
2、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且财务状况运营良好并已取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投标人须具有生产制造、销售同类设备5年以上经验,须具有生产制造、销售同类设备业绩,且该设备已经成功运行两年以上。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只接受生产厂家的投标,不接受生产厂家的贸易商及代理商投标。对属于同一企业集团的投标申请单位只接受一家参与投标。
5.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为有效报名时间。
6.报名地点: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南路168号冶金设计大厦15楼1505室
7.报名材料时需携带的资料: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生产许可证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质量标准体系认证、近年度制造、销售同类产品业绩(附合同证明文件)及其他相应资质证书等相关资料复印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以备审查。
注: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按上述要求携所需资料至现场报名。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其他要求: 无
招标单位:青海西部镁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蓝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郁映昭
开户行名称:工行兰州市东岗支行
帐 号:****************613
联系电话: ****-*******
传 真: ****-*******
电子邮箱:lyzb55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