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区森林消防大队直属三中队石岩驻防站办公设备租赁服务采购的公示

宝安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区森林消防大队直属三中队石岩驻防站办公设备租赁服务采购的公示


  一、项目名称:

  区森林消防大队直属三中队石岩驻防站办公设备租赁服务。

  二、项目内容:

  为确保石岩驻防如期投入使用,拟采取租赁方式配置驻防站办公室、值班室、培训授课室内电脑、打印机、网络设备等,具体如下:

  (一)台式电脑26台,其中街道护林站6台、中队驻防站10台、电子阅览室10台,配置不低于I5-10500/8G/256G SSD/核显/Win10/24寸液显;

  (二)笔记本电脑2台,配置不低于I5-10210U/8G/256G SSD/核显/14寸/WIN10;

  (三)复印机2台,其中街道护林站1台、中队驻防站1台,设备功能不低于理光MP C5501,每月至少包含500张黑白、200张彩色打印;

  (四)光纤网络1条,500M独立光纤,承担每月网络费用;

  (五)网络设备1批,其中48口千兆非网管交换机1台,5口百兆交换机31台,千兆无线路由器4台;

  (六)服务期1年,合同期满可申请续签,总合同期最长不超过3年。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安装、调试、维修、保养、设备更换等。

  三、项目预算金额:

  10.5万元。

  四、公示时间

  2020年12月2日-2020年12月4日。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及技术要求

  (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提供近两年至少一项深圳市内类似办公自动化设备租赁服务业绩。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供应商数量

  因我局现有的供应商库无法提供此项目供应商,故在宝安区应急管理局网站公开招选,对符合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按报名截止时间报名的单位数量(至少3家)进行公开竞标。

  七、评审方法

  本项目评审方法采用最低价法。

  八、选定方法

  本项目采用自定法,最终中标供应商为1个。

  九、报名材料

  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及公司简介(包含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填写供应商报名表并盖公章(见附件),提供扫描件。

  十、报名须知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2月4日18:00。报名方式:将上述材料通过发送至邮箱:baslxf@baoan.gov.cn。依照我局采购制度文件的有关规定,参与本次报名的单位,经资质审核合格后,如合格企业数量超过5家,按照我局采购制度要求摇取3-5家参与本次项目具体竞标。

  附件:供应商报名表

  深圳市宝安区应急管理局

  2020年12月1日

  (联系人:张生;联系方式:********



附件下载:

*******.docx" target="_blank">供应商报名表.doc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租赁服务 办公设备 消防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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