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湾城市中心区拆迁企业二期刘宅安置点区间道路网工程代理选定招标公告

龙湾城市中心区拆迁企业二期刘宅安置点区间道路网工程代理选定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JS****************7建设单位:温州市龙湾城市中心区开发建设指挥部 工程名称:温州市龙湾城市中心区拆迁企业二期刘宅安置点区间道路网工程代理选定 工程地点:龙湾城市中心工业区刘宅片 立项文号:龙发改立【2011】54号 工程概况:永沧路长420米,宽30米;沧宁路长370米,宽12米;刘宅一路北段长225米,宽12米;刘宅二路长520米,宽12米;刘宅三路长420米,宽12米。投资金额:约6943万元。 招标内容、范围:监理、施工等所有工程内容的招标代理(含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 资质要求:工程招标代理乙级及乙级以上、工程造价咨询甲级。 报名要求:(1)项目组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人员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职人员。(2)招标代理类似工程要求:2009年以来承担过的市政工程招标代理业绩2个及以上(规模:施工招标项目中标造价1000万元以上,时间、造价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及代理合同原件。(3)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要求:2009年以来承担过的市政工程招标代理业绩2个及以上(规模:施工招标项目中标造价1000万元以上,时间、造价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及代理合同原件、能证明负责人业绩的招标申请备案表或行政主管部门证明原件资料。(4)招标代理费金额:按【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标准下浮20% 。 报名其他要求:(1)投标人及项目组人员符合《温州市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招标代理监督管理规定》,提供代理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原件(外地代理企业还需提供在温分公司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原件)、招标代理企业信息卡及专职人员信息卡原件、项目组人员中建设类执业资格或中级以上职称不少于3人(提供职称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组人员必须提供本单位证明材料,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劳动合同等。(2)项目负责人携带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参加抽签会议;(3)未按要求准时到场的取消抽签资格,未提供刷卡回单的取消抽签资格,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证书原件的取消中选资格。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采用随机抽取法。随机抽取时间:2012年11月23日上午10时30分 随机抽取地点: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抽签室。 凭交易证刷卡、报名时间:
2012年11月21日,上午:08:30-11:30 下午:14:30-16:30
2012年11月22日,上午:08:30-11:30 下午:14:30-16:30
地点: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报名区(民航路128号原温州大学图书馆)。 建设单位联系人:徐女士 ****-******** 130*****565
温州市龙湾城市中心区开发建设指挥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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