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河流治理、县城饮用水源地综合治理等招标公告
中小河流治理、县城饮用水源地综合治理等招标公告
兴山县中小河流治理、县城饮用水源地综合治理等
项目(2012年)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公告
1、遴选条件
为了保障兴山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质量,体现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湖北省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实施办法(试行)》(鄂招投标管委会[2010]2号)和《湖北省水利水电工程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实施办法》(鄂水利规[2011]2号)精神,兴山县水利局将对进入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施工招标的兴山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采取遴选方式确定,现进行公开遴选,特邀请具备相应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遴选申请。
2、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兴山县中小河流治理、县城饮用水源地综合治理等项目(2012年)。
2.2建设地点:兴山县。
2.3遴选内容:兴山县中小河流治理、县城饮用水源地综合治理等项目(2012年)招标代理服务机构1家。
招标代理服务内容:工程施工、工程监理招标代理工作,包括编制招标代理方案、发布招标公告、编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拦标价,代理业主办理招标备案手续,组织开标、评标,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协助业主定标及与承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提供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咨询服务等工作。
3、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要求
本次遴选要求招标代理机构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能力及信誉:
3.1 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 ;
(4)近三年(2009年8月~2012年8月,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下同)承担过水利工程招标代理业绩。
3.2 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遴选方式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遴选方式采用综合评分,对遴选申请书的评审指标主要包括招标代理方案、遴选申请人基本状况及业绩、招标代理费报价等。
5、提供资料
1、申报表。填写《兴山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库入库申报表》。
2、企业法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3、法人营业执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质、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
近三年承担的类似水利工程招标代理业绩证明,企业注册地招投标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
4、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
5、企业其它人员资料。(1)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任职文件。(2)招标代理机构其它从业人员名单。(3)本项目专班人员。
6、服务措施。根据服务要求制订详细可行的服务措施(加盖公章)。
7、其它资料。
以上资料中,除注明复印件外,其它均应提供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胶装成册(一正三副),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6、遴选资料递交要求
6.1遴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11月27日9 时00分,资料递交地点为: 兴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大厅(古夫镇香溪大道29号)。递交资料前交纳资料费1000元。
6.2逾期送达的、未缴纳资料费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遴选申请文件,遴选人不予受理。
7、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2、严禁招标代理机构出借或借用其他登记备案单位资质,一经发现查实,建议湖北省水利厅取消双方登记备案资格;
3、中标的招投标代理机构应主动与兴山县水利局联系并及时签订代理合同,逾期的视为自动放弃;
9、联系方式
遴选人:兴山县水利局
地 址: 兴山县古夫镇昭君路1号
联系人: 戴必新
电话: ****-*******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九日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