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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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信成招【2017】110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办公服务场所修缮改造工程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莆田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莆田市信成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莆田市

2)工程建设规模:10

3)招标范围和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工程预算编制说明)

4)工期要求:总工期:3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及以上(不分主、增项差别)(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为莆田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名录库内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及以上(不分主、增项差别)资质企业;

2)投标人必须同时是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建设工程基础信息库内的企业。

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非莆田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如在莆田市区域内已中标和在建工程项目累计达到3个(含3个)的,不能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项目是否完成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为准。若因特殊原因未能验收,投标人可在开标前按项目管理权限报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6)非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的规定完成入闽信息登记工作;

7)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应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完整;

8)投标人不得属于被纳入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且在“黑名单”管理有效期内的企业。

9)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10)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11)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人自201788日起在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发布招标公告。

2)投标人需要招标文件的,请于201788日至2017814日,每天上午 8 时 00 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15时 00 分至 17 时 30 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到莆田市信成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北磨大厦5层)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招标文件、预算书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8.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8.1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投标人必须以现金形式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8.2开标完成后,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承包合同后一周内退还。

9.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816900分,

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为: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北磨大厦5层

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本工程投标申请人于开标前不得向招标人或他人透露自身投标信息。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同时在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发布招标公告。

12.公告其他说明/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地 址:莆田市内,邮编:/

电话:****-*******传真:/

联系人: 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莆田市信成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北磨大厦5层 ,邮编:351100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潘小姐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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