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岗区园山街道新坡塘片区与新园路石化塑胶城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修改(草案)》的公示
关于《龙岗区园山街道新坡塘片区与新园路石化塑胶城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修改(草案)》的公示
龙岗区园山街道新坡塘片区及新园路石化塑胶城城市更新单元(以下简称:该更新单元规划)经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建筑与环境艺术委员会2011年第9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因技术误差、项目公共利益用地难以落实等原因,深圳市横岗保安股份合作公司、深圳市横岗保安股份合作公司新坡塘分公司联合申报申请对已批规划进行修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以及《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规定》等规定,现予以公开展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更新单元位于龙岗区园山街道龙岗大道和盐龙大道路交汇处,西靠龙岗大道、盐龙大道,东临梧桐山河,大部分用地位于地铁3号线永湖站500米辐射范围。
二、修改原则
在不增加已批更新单元规划经营性指标、不减少公共利益用地总面积的情况下,对更新单元及拆除范围、支路线位、分期方案、地块划分及指标控制、公共配套设施、城市设计要求等进行了修改。
三、修改内容
(一)关于规划范围的修改
1.关于拆除范围:由于技术误差,将已批规划拆除范围外的65.8平方米国有已出让用地调入拆除范围;将压占G205(深惠公路)深圳段扩建工程的306.3平方米用地调出拆除范围。由于技术误差和更新意愿,将压占已批更新单元规划拆除用地范围线压占建、构筑物185.1平方米调出拆除范围。拆除范围用地面积由242422.1平方米减少为241996.5平方米。
2.关于开发建设用地范围:由于支路线位调整、教育设施用地扩大等原因,开发建设用地面积较已批规划减少2073.8平方米,修改后,更新单元开发建设用地面积由124842.6平方米减少为122768.8平方米。
3.关于保障性住房用地范围:由于支路线位调整,保障性住房用地面积相较已批规划减少387.2平方米,修改后保障性住房用地由14788.0平方米减少为14400.8平方米。
4.关于城市更新单元范围:由于拆除范围、开发建设用地范围和支路线位修改,需划定更新单元范围,面积为243246.3平方米。
(二)关于支路线位的修改
1.由于技术误差,已批规划支路水新路、新坡塘路线位压占部分建筑,本次规划修改调整水新路、新坡塘路道路线位,保证道路红线宽度不变的情况下完整开通。
2.为确保水浸围路在一期开通,在保持其红线宽度不变的前提下,将规划水浸围路道路红线向北偏移避让两栋现状建筑。
(三)关于公共利益用地的修改
将已批规划04地块教育设施用地增加1800.1平方米,用地面积由22599.9平方米增加至24400.0平方米,将36班小学修改为54班九年一贯制学校。
(四)关于地块控制指标的修改
在不改变已批规划经营性总建筑面积,地块主导用地性质不改变且调整建筑面积不超过已批规划该地块建筑总量10%的前提下,结合意向开发单位和申报单位的意见,对各地块住宅建筑面积进行调整。其中,05地块住宅建筑面积减少8800平方米,06地块住宅建筑面积减少6100平方米,07地块住宅建筑面积减少1538平方米,共减少建筑面积16438平方米;01地块住宅建筑面积增加7300平方米、02地块住宅建筑面积增加9138平方米,共增加建筑面积16438平方米。
(五)关于分期实施方案的修改
基于更新单元存在两个意向实施主体、在尊重历史、保障公共利益优先的前提下,结合意向开发单位、相关权利主体和申报单位的意见,将已批规划两期实施方案调整为三期实施。其中一期为建设地块为01、02、03地块,二期建设地块为06、07地块、三期建设地块为05地块。
(六)关于公共配套设施的修改
根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以下简称《深标》)、《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技术规定》(以下简称《编制技术规定》)以及《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等要求,重新核定已批规划配建的各类公共配套设施,修改公共配套设施名称以及配建面积,公共配套设施增加4650平方米,由14910平方米增加至19560平方米。
1.公共配套设施合并设置:将01、02地块公共厕所合计120平方米合并设置于01地块,将05、06、07地块公共厕所合计180平方米合并设置于07地块。
2.公共配套设施名称修改以及规模增加:将07地块社区居委会修改为社区管理用房,建筑面积由150平方米增加至300平方米;将05地块社区服务站修改为便民服务站(社区服务中心),建筑面积由200平方米增加至400平方米;将03地块社区肉菜市场修改为社区菜市场,建筑面积由500平方米增加至1500平方米;将07地块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建筑面积由400平方米增加至1000平方米,将02、07地块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合计占地面积5820平方米增加至6000平方米;将03地块居住小区级文化活动室修改为文化活动室。
3.新增公共配套设施:07地块新增一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02地块新增一处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筑面积650平方米。
4.将03地块电动汽车公共充电站修改为公共充电站,占地面积1100平方米修改为建筑面积1100平方米。
5.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已批规划03地块的50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不纳入公共配套设施,物业服务用房具体建筑面积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阶段予以核算确定,并在经营性建筑面积中扣除。
(七)关于城市设计与建筑控制要素的修改
1.关于建筑限高:结合城市设计分析,将已批规划01、02、03、05、06地块建筑限高由100米修改为150米,其中02、06地块沿梧桐山河一侧建筑高度不高于120米;将07地块建筑限高由100米调整为120米。
2.关于机动车出入口:将02地块水石路一侧增加一处车行出入口;将03地块水浸围路一侧增加一处车行出入口;将05地块水浸围路一侧出入口调整至水新路上;将07地块水新路一侧减少一处车行出入口。
3.关于公共架空连廊:将01、02地块间增加一处跨安塘路的公共架空连廊,公共架空连廊需设置无障碍垂直转换系统并保证24小时对外开放。
4.关于地下空间控制:根据《编制技术规定》要求,新增“建设用地空间控制图——地下空间控制图”,地下室退线按《深标》控制,允许01与02地块,05与07地块,05与06地块间设置穿越市政道路的地下车行通道,通道的设置应满足市政道路及地下市政管线敷设的要求。
5.关于公共空间与公共车行通道:将服务性车行通道修改为公共车行通道;同时,在公共开放空间总面积不减少的前提下,优化各地块公共开放空间位置及面积。
6.建筑退线、建筑覆盖率、机动车停车位等根据《深标》予以核定。
四、公示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地址:龙岗区腾飞路天安数码城6号大厦
2.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横坪公路288号
3.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新园路石化塑胶城
龙岗区园山街道保安社区联合路8号
龙岗区园山街道保安社区新坡塘二巷11号
(二)网上展示
深圳市龙岗区政府在线(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网站)
网址:http://www.lg.gov.cn/bmzz/csgxj/
五、公示时间
为期7个自然日,自2020年12月02日至2020年12月08日止。
六、意见反馈
1.公示期间,对该规划修改草案有任何意见或建议需书面反馈,请直接投至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窗口(地址:龙岗区龙岗中心城龙翔大道8033-1号),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08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2.个人反馈的,需附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3.多人共同反馈的,需附每个反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4.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七、联系方式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腾飞路天安数码城6号大厦
联系人:吕工,联系电话:****-******** ,传真:****-********
八、版本声明
本次公示的更新单元规划修改仅为草案,最终成果以政府批件为准。热忱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特此公示。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0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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