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守卫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公告
保安守卫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福建省公安厅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库保安守卫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0 年12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0]FJGC[CS]*******
项目名称:福建省公安厅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库保安守卫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2.96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2.96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1 | C0810-安全服务 | 保安守卫服务 | 1(年) | 否 | 服务内容:根据采购人需求,为采购人守卫对象提供安全保卫服务,做好防盗、防抢、防火、防灾害、防破坏等工作,持枪守卫重点区域日常执勤等勤务保障工作。24小时持枪守卫,保证装备库正常的工作秩序、保障装备库的财产及人员安全。随时响应装备库应急需求,提供突发事件的安保力量支持等。(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1月22日起提供服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2)《福建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 的政府采购政策。(3) 财政部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5)《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闽财购〔2020〕1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无行贿犯罪记录情形(本文件中其他有关行贿犯罪记录要求与此处不一致,以此处为准):报价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
(2)执行本合同包所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特别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3)本项目非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无。
(4)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报价人应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报价人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5)保安服务许可证:报价人须具有公安部门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复印件。
(6)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描述与此处不一致,以此处为准):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应为原件。电子响应文件中的本授权书应为原件的扫描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01日至2020 年 12月08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 年12月1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0 年12月1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备案编号:K-省公安厅-JC-202011-B0568-IDN;
2、项目负责人: 吴晓君/****-********;
3、项目经办人:张林丽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建省公安厅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号
联系方式:陈金梓/133*****0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联系方式:张林丽/****-********、********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林丽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0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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