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鄂尔多斯市万基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杭锦旗分公司30*104Nm3/d LNG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内发改能源函【2011】20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鄂尔多斯市万基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杭锦旗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自有资金40%,银行贷款60%,招标人为鄂尔多斯市万基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杭锦旗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土建施工、设备安装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鄂尔多斯市新能源产业示范区新兴产业园区;
2.2 建设周期:13个月
2.3 设计规模:
天然气处理量:30*104Nm3/d,1.0*108Nm3/a
LNG产量:203t/d,6.76*104t/a
2.4 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土建施工监理;
压缩机厂房、控制综合楼、空压/制氮/脱盐水站、库房和维修车间、消防水站及泡沫消防站、办公楼(三层)、储罐基础、导热油锅炉房、废液收集池、LNG装车区基础、配套CNG加气站设备基础、加气站站房。
总的土建面积约为16700平方米。
第二标段:设备安装监理
除生产区外部工程(以围墙外一米为界)以外全厂设备、管线、电气、仪表、避雷、消防、通讯、设备接地、设备上生根的检修平台、室外设备照明等安装工程(全部土建、管廊钢结构、钢结构平台、水暖、污水处理除外)。并且包括办理容器、压力管路、地下消防管道的安装告知手续。在试车期间留相关的技术工种进行试车保全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2 第一标段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综合监理资质;
3.3 第二标段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化工石油工程监理乙级资质或乙级以上或综合监理资质,监理工程师要求为本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
3.4 投标人可单独或同时对两个标段进行投标;
3.5 投标人须具有类似项目的监理经验;
3.6 投标人资金、技术实力强,信誉好;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
4.1 报名时间:2012年11月20日—2012年11月30 日下午17:30前 (北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接受。
4.2 报名地点: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万达广场B座24层2401室)。
4.3 报名所需提供下列证件和资料的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A4纸装订成册)二份。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接受。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授权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经办人需出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企业税务登记证;
(5)组织机构代码证;
(6)安全生产许可证;
(7)提供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的资质证书,即勘察设计注册石油天然气工程师资质证书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证;
(8)能证明业绩的原始证明及证书。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报名审查合格后即可购买招标文件
5.2 2012年11月20日至2012年11月30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12:00时,下午 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万达广场B座24层2401室)购买招标文件。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4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12月11日 9 时00分,地点为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世纪大酒店(呼和浩特市世纪5路,小南国酒店斜对面)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鄂尔多斯市万基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鄂尔多斯市新能源产业示范区 地 址: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万达广场B座24层2401室
邮 编: 017000 邮 编:
联 系 人: 邬乐 联 系 人: 李晓鹰
电 话: 0477-
******* 电 话:
****-******* 138*****850 传 真: 0477-
******* 传 真:
****-******* 电子邮件: wjtrq2516@163.com 电子邮件: doee_lxy@126.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工行呼和浩特新城东街支行
账 号: 账 号:
****************673
2012年 1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