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山东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2020年第七次服务授权采购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国网山东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2020年第七次服务授权采购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国网山东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2020年第七次服务授权采购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SD20-FW-ZHNYSQ-07)
1. 采购条件
本批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国网山东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批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人委托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邀请合格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就国网山东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2020年第七次服务授权采购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应答文件。
2. 采购范围
序号 | 分标名称 | 分标编号 | 包数量 |
1 | 综合服务-中介服务-审计服务 | 0620V3-*******-**** | 2 |
2 | 综合服务-中介服务-代理服务 | 0620V3-*******-**** | 2 |
3 | 零星服务-广告宣传服务 | 0620V3-*******-**** | 1 |
4 | 零星服务-展览宣传 | 0620V3-*******-**** | 1 |
5 | 综合服务-办公服务 | 0620V3-*******-**** | 1 |
6 | 运维服务-物业管理 | 0620V3-*******-**** | 1 |
7 | 综合服务-车辆租赁 | 0620V3-*******-**** | 1 |
采购范围详见附件1:采购需求一览表。
3. 应答人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3.1应答人及其应答的服务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应答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印发<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的规定,应答人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
(3)如在成交人公示后,采购人接到对成交人行贿犯罪的举报,经查属实的,将取消成交人资格,并将其行为视为“在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信息”,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规定纳入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
(4)应答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应答人需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报告的打印版,报告首页的“报告生成日期”为开标日前一个月内。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方应分别出具。
(5)不良行为处理:在国内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质保期服务过程中,按照《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规定,未存在因不良行为导致本批次暂停、取消或永久取消中标资格的。
(6)联合体投标:本批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采购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被责令停业的;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批)次招标相应标包投标。
3.2应答人及其应答的服务须满足相应采购项目的专用资格要求:
具体详见“采购需求一览表”中专用资格要求。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0年12月1日9时00分至2020年12月7日16时00分。
4.2本次实行网上获取电子版采购文件,潜在应答人应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以下简称:电子商务平台)注册并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方可获取采购文件,电子钥匙的办理流程请登录电子商务平台网站“平台注册”——“电脑配置及电子钥匙”下载所有文件仔细阅读。电子钥匙的办理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潜在应答人高度重视。
CA证书电子钥匙在ECP1.0、ECP2.0两个平台通用,如为ECP1.0平台老用户且具有有效的CA证书电子钥匙,仅需注册并下载安装新版电子钥匙安装包,即可获取采购文件。
由于没有及时办理电子钥匙导致获取采购文件失败,后果由潜在应答人自行承担。
4.3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20年12月1日9时00分至2020年12月7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登录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下载采购文件,并按《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到第三方认证机构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
4.4采购文件(电子文件)免费获取。应答人在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点击购买采购文件即可,无须支付费用(0元)。购买成功后自动获得采购文件下载权限,购买后无下载权限的,可联系核实报名情况。
4.5请潜在应答人注意的其他事项
供应商投标工具下载方式:请各应答人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首页“参与投标→投标工具安装”目录下下载供应商投标工具。
操作手册下载:请各应答人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首页“参与投标→操作手册”目录下下载“ECP2.0招标采购流程供应商操作手册”。
投标工具操作问题联系电话:***-********。
5. 应答文件的递交
本次采购项目须在电子商务平台上进行,应答文件(应用“ECP2.0招标采购流程供应商操作手册”格式版本)应在应答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8日9:00,北京时间)前上传至电子商务平台,同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纸质应答文件。
5.1纸质应答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12月18日8:00时至09:00时。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8日09:00时。
应答文件递交地点:济南市二环北路8666号鲁能康桥发展中心1号楼。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应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 应答截止时间之后提交或者未提交到电子商务平台的电子应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电子商务平台不接收未按规定加密的应答文件及未按规定加密的应答文件的修改文件。
5.4 “应答人主动放弃应答情况的说明”请于应答截止日之前发送到邮箱sdygzb@vip.126.com。邮件主题名称统一为:国网山东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授权项目弃标函+应答人单位全称。
5.5谈判时间:2020年12月18日9:00分;
谈判地点:济南市二环北路8666号鲁能康桥发展中心1号楼会议室。
谈判期间请各应答人保持电话畅通,及时关注手机短信、邮箱动态,以便及时沟通相关问题。
5.6应答保证金要求:所有应答都必须附有应答保证金,应答保证金金额详见采购文件。所有应答都必须以包为单位提交应答保证金,没有提交应答保证金或应答保证金不符合要求的应答将被拒绝。
应答保证金金额:详见“采购文件”
应答保证金形式:详见采购文件。
应答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应答有效期一致。
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济南自贸区新泺大街支行
注:本次采购不接受现金汇款或个人账户递交。保证金需从公司基本账户汇出,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及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发送至招标代理公司邮箱。注:采用银行电汇形式递交应答保证金的应答人,请在附言栏注明标包保证金编码(保证金编码规则:分标名称+包号)。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采取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采购公告。
友情提示:本次采购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上进行,凡参与的应答人必须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账号,具备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唯一指定电子钥匙办理厂商优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电子钥匙。相关事宜见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使用谷歌浏览器)。
以上内容如有变更以采购文件和变更通知为准。
7. 重要提示
☆资质业绩、包号等事项应以采购需求一览表中载明的要求为准,不得随意改动,敬请注意;应答时,如技术规范书提出相关资质、业绩要求且与公告中资质、业绩要求不同,以公告的要求为准。
☆本次采购中,应答人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纸质应答文件。
☆本批次采购所有要求提供厂商授权书或售后服务承诺函的标包,均需应答人递交纸质应答文件时单独递交密封的厂商授权书原件,若未提交厂商授权书原件,其应答文件作终止谈判处理。
☆本批次竞争性谈判所有标包业绩须是与项目单位直接签订并执行的合同,其它的不予认可。业绩均应出具相关合同的关键部分(包括封面、合同协议书、签署页、关键条款等)以及采购公告专用资格部分要求的中标通知书、发票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8. 首次报价公示
代理机构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后多轮报价前,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公示首次报价。应答人可登陆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登陆账号后自行查看本项目首轮报价情况。
9.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国网山东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双
联系电话:****-******** 156*****186
2020年12月
附件1:采购需求一览表
分标1 分标名称:综合服务-中介服务-审计服务分标编号:0620V3-*******-****
包号 | 包名称 | 服务内容 | 数量 | 单位 | 服务期 | 专用资质要求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包01 | 工程项目结算审核服务 | 按照采购人要求开展现场决算审计。 | 1 | 宗 | 2021年度 | (1)应答人应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具备工程造价咨询乙级以上资质。 (2)应答人应具有工程造价相关经历,截至投标日前近2年内至少完成3项国家电网系统内单位审计相关工作。 | 0.8 |
包02 | 竣工决算审计 服务项目 | 应答人需对服务范围内项目进行工程竣工决算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 | 1 | 宗 | 2021年度 | (1)应答人应为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工程竣工决算审核相关资质。 (2)应答人应具有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相关经历,截至应答截止日前近2年内至少完成3项国家电网系统内单位审计相关工作。 | 0.2 |
具体服务不局限于上述需求一览表。应包括上述服务相关延伸服务及产品,类似升级服务及相关产品。
备注:
1.取得《国家电网有限公司集中规模招标采购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证明》(以下简称《核实证明》)的投标人,应按要求使用该《核实证明》。《核实证明》含有的业绩、试验报告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需要提供满足要求的业绩、试验报告等证明材料;未取得《核实证明》的,投标人需要提供对应支持证明材料。
2.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应复印清晰、可辨认且不得遮盖、涂抹,否则视为无效。
分标2 分标名称:综合服务-中介服务-代理服务分标编号:0620V3-*******-****
包号 | 包名称 | 服务内容 | 数量 | 单位 | 服务期 | 专用资质要求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包01 | 税务咨询服务项目 | 按照国网山东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财务部实际工作需求,提供日常税务咨询服务,如税务法规咨询、政策解读、税务复核等。 | 1 | 宗 | 合同生效时间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1)资金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应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具有国家税务总局准予执行税务师事务所法定业务《执业证书》;经营范围包括税务代理或税务咨询。 (3)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五年内类似业绩。 | 0.2 |
包02 | 资金安全检查专项咨询 服务项目 | 按照国网山东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财务资产部的需求,协助招标方完成资金安全检查的自查工作。 | 1 | 宗 | 合同生效时间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1)应答人应为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类似服务业绩。 | 0.16 |
具体服务不局限于上述需求一览表。应包括上述服务相关延伸服务及产品,类似升级服务及相关产品。
备注:
1.取得《国家电网有限公司集中规模招标采购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证明》(以下简称《核实证明》)的投标人,应按要求使用该《核实证明》。《核实证明》含有的业绩、试验报告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需要提供满足要求的业绩、试验报告等证明材料;未取得《核实证明》的,投标人需要提供对应支持证明材料。
2.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应复印清晰、可辨认且不得遮盖、涂抹,否则视为无效。
分标3 分标名称:零星服务-广告宣传服务分标编号:0620V3-*******-****
包号 | 包名称 | 服务内容 | 数量 | 单位 | 服务期 | 专用资质要求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包01 | 广告宣传综合服务项目 | 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制作展厅、展板、PPT、宣传册、宣传品等,以及视频制作(前期文学脚本、分镜脚本、拍摄计划制定,视频现场拍摄,后期剪辑,全部素材校色、调色,二、三维特效动画制作,配音等)。 | 1 | 宗 | 1年 | (1)独立法人。 (2)经营范围应包括计算机图文设计、制作,动漫设计,摄影摄像服务,摄影器材租赁,企业形象策划,文化艺术交流策划,设计、制作国内广告,会议及展览展示服务。 (3)具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4) 2017年至投标截止日,应答人具有视频制作业绩不少于2个,具有宣传品制作业绩不少于2个。 | 3.5 |
具体服务不局限于上述需求一览表。应包括上述服务相关延伸服务及产品,类似升级服务及相关产品。
备注:
1.取得《国家电网有限公司集中规模招标采购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证明》(以下简称《核实证明》)的投标人,应按要求使用该《核实证明》。《核实证明》含有的业绩、试验报告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需要提供满足要求的业绩、试验报告等证明材料;未取得《核实证明》的,投标人需要提供对应支持证明材料。
2.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应复印清晰、可辨认且不得遮盖、涂抹,否则视为无效。
分标4分标名称:零星服务-展览宣传分标编号:0620V3-*******-****
包号 | 包名称 | 服务内容 | 数量 | 单位 | 工期 | 专用资质要求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包01 | 党员教育宣传项目 | 以宣传片拍摄制作,包括视频策划、拍摄、剪辑、调色、配音、合成等开展国网山东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的党员教育宣传活动。 | 1 | 宗 | 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天内开工,120个日历天内完工 | (1)独立法人。 (2)具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3)2017年至投标截止日,报价人具有视频制作业绩不少于5个,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0.8 |
具体服务不局限于上述需求一览表。应包括上述服务相关延伸服务及产品,类似升级服务及相关产品。
备注:
1.取得《国家电网有限公司集中规模招标采购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证明》(以下简称《核实证明》)的投标人,应按要求使用该《核实证明》。《核实证明》含有的业绩、试验报告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需要提供满足要求的业绩、试验报告等证明材料;未取得《核实证明》的,投标人需要提供对应支持证明材料。
2.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应复印清晰、可辨认且不得遮盖、涂抹,否则视为无效。
分标5分标名称:综合服务-办公服务分标编号:0620V3-*******-****
包号 | 包名称 | 服务内容 | 数量 | 单位 | 服务期 | 专用资质要求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包01 | 业务外包(技术服务)项目 | 招标单位提供工作场所、机具设备、工器具(含劳保用品)、办公用品等,由供应单位安排相关人员按照采购单位的要求,负责完成指定工作任务。 | 1 | 宗 | 2021年1月1日-6月30日 | (1)应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应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及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 4.5 |
具体服务不局限于上述需求一览表。应包括上述服务相关延伸服务及产品,类似升级服务及相关产品。
备注:
1.取得《国家电网有限公司集中规模招标采购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证明》(以下简称《核实证明》)的投标人,应按要求使用该《核实证明》。《核实证明》含有的业绩、试验报告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需要提供满足要求的业绩、试验报告等证明材料;未取得《核实证明》的,投标人需要提供对应支持证明材料。
2.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应复印清晰、可辨认且不得遮盖、涂抹,否则视为无效。
分标6分标名称:运维服务-物业管理分标编号:0620V3-*******-****
包号 | 包名称 | 服务内容 | 数量 | 单位 | 服务期 | 专用资质要求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包01 | 物业管理服务 | 房屋与公共设施的维修保养;机电及其它设施设备的管理、维修、维护(含供冷暖服务);安全(含公共秩序)管理;环境管理(含办公营业区绿植养护);车辆停放管理;紧急突发事件处理等,其他。 | 1 | 宗 | 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 | (1)应答人近三年具有完成过与采购项目相类似的同等或以上技术要求的项目业绩(至少一项),附业绩证明材料; (2)经营范围涵盖物业管理服务; (3)应答人若为外地企业,必须在项目本地市设常驻机构并有固定办公场所。 | 2.5 |
具体服务不局限于上述需求一览表。应包括上述服务相关延伸服务及产品,类似升级服务及相关产品。
备注:
1.取得《国家电网有限公司集中规模招标采购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证明》(以下简称《核实证明》)的投标人,应按要求使用该《核实证明》。《核实证明》含有的业绩、试验报告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需要提供满足要求的业绩、试验报告等证明材料;未取得《核实证明》的,投标人需要提供对应支持证明材料。
2.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应复印清晰、可辨认且不得遮盖、涂抹,否则视为无效。
分标7分标名称:综合服务-车辆租赁分标编号:0620V3-*******-****
包号 | 包名称 | 服务内容 | 数量 | 单位 | 工期 | 专用资质要求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包01 | 租赁价格评估服务项目 | 按照国网山东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业务开发部的需求,完成采购方的供配电线路资产租赁价格评估工作。 | 1 | 宗 | 合同生效时间 至 2021年 12 月 31 日 | (1)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从事资产评估业务执业资质; (2)具有5名以上资产评估师。 | 0.2 |
具体服务不局限于上述需求一览表。应包括上述服务相关延伸服务及产品,类似升级服务及相关产品。
备注:
1.取得《国家电网有限公司集中规模招标采购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证明》(以下简称《核实证明》)的投标人,应按要求使用该《核实证明》。《核实证明》含有的业绩、试验报告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需要提供满足要求的业绩、试验报告等证明材料;未取得《核实证明》的,投标人需要提供对应支持证明材料。
2.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应复印清晰、可辨认且不得遮盖、涂抹,否则视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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