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21年35kV及以上输变电材料类、营销类、无人机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核实工作的公告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21年35kV及以上输变电材料类、营销类、无人机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核实工作的公告

1.核实目的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开展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核实(以下简称“核实”)工作的目的是减少供应商制作投标文件时的重复性劳动,提高评标工作效率。供应商可自愿参加核实工作,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将向所有参与核实的供应商确认反馈“核实结果信息”。资质能力信息核实并非参与投标的前置必备条件,未参加核实的供应商仍可正常参与招投标活动。不存在“合格供应商名录”。

2.核实范围

本次核实产品目录见附表。

3.核实内容及要求

核实包括文件核实和现场核实两个阶段,申请核实的供应商均须参加文件核实。根据文件核实情况,对需要开展现场核实的供应商进行现场核实,一般包括生产厂房设备,试验装备人员和产能等方面,并对生产工艺控制、试验检验程序操作、原材料组部件管理等实际情况进行核实。

具体核实内容及要求见核实文件(详见附件),包括核实公告、核实须知、核实规范、核实指南、核实资料文件格式,请供应商认真阅读,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4.核实申请方式

供应商需在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以下简称“ECP2.0平台”)下载安装“资质填报工具”,通过“资质填报工具”的“核实申请管理”模块向ECP2.0平台提交核实申请。提交核实申请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ECP2.0平台访问网址: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

申请期间将集中开展宣贯答疑,具体答疑时间方式、内容及要求等详见附件2.1。


5.供应商信息填写

申请核实的供应商通过“资质填报工具”填写资质业绩等相关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填写完毕后,通过“资质填报工具”向ECP2.0平台提交核实信息模板。提交核实信息模板操作流程见附件3。

供应商资质填报工具、操作手册和演示视频,可在ECP2.0平台首页【下载专区】获取。

6.核实时间安排

(1)供应商提交核实申请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7日17:00。

(2)供应商核实信息模板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7日17:00

(3)供应商递交支撑资料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7日17:00。

(4)文件核实时间:2021年1月。

(5)现场核实时间:具体时间将以电话及邮件形式通知。

(6)结果反馈时间:2021年3月底前。

7. 递交支撑资料方式

本次不再递交纸质版核实支撑资料,所有支撑资料均通过百度网盘递交电子版,请确保电子版支撑资料与原件一致,一经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按照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供应商仅需将百度网盘私密分享链接、提取码及联系人电话发送到gys@sgm.sgcc.com.cn邮箱,邮件主题格式为“产品名称+供应商全称”,如:“杆塔+XX公司”。分享链接有效期选择“长期有效”,核实结束后,供应商可自行取消分享。支撑资料文件格式详见附件4和附件5。百度网盘应用方式说明详见附件6。

8.其他注意事项

(1)核实过程中如有需要澄清或修改平台信息的情况,需要通过腾讯会议或电话形式与供应商进行沟通,请参与核实的供应商提前安装腾讯会议软件,以免影响核实工作进度和质量。腾讯会议软件安装及使用步骤详见附件7。

(2)核实资料仅需提交纸质文件扫描件及电子版文件,不需要提交原件。本次核实不再退回资料。

(3)本次核实工作依托国家电网有限公司ECP2.0平台,部分产品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公司相关业绩可以通过资质填报工具辅助获取。


物资类别

“供货业绩(外部)”模块

“供货业绩(内部)”模块

支撑材料

电能表、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电动汽车充换电站

使用

使用

“供货业绩(内部)”模块业绩不需提供合同及发票等支撑材料,其他信息需要提供合同及发票等支撑材料。

杆塔类

使用

使用

“供货业绩(内部)”模块业绩不需提供合同及发票等支撑材料,其他信息需要提供合同及发票等支撑材料。

金具、光缆附件、

导地线、光缆、线路绝缘子

使用

不使用

新增业绩需要填写在供货业绩(外部)模块,并提供合同及发票等支撑材料

输电线路小型无人机巡检系统

使用

不使用

新增业绩需要填写在供货业绩(外部)模块,并提供合同及发票等支撑材料



注:请使用“供货业绩(内部)”模块的供应商排查是否存在外部业绩重复填写的情况(系统内部业绩已经抓取到但是仍然填写到“供货业绩(外部)”模块),对于存在这种情况的请按填写附件4.1的表格并于12月20日前发到gys@sgm.sgcc.com.cn邮箱。如存在这种情况未报送视为瞒报。

如果供应商存在内部业绩未抓取到的情况,请联系对应的省公司出具相应证明,格式参见附件4.2。


(4)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对所有参与核实的供应商,通过ECP2.0平台确认反馈“核实结果信息”。如因供应商原因未完成申请产品核实的全流程工作,将视为供应商自动放弃参加相应产品的核实工作。

(5)对于参与此次核实的供应商,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将在ECP2.0平台上公示其相关信息。供应商在ECP2.0平台上填写的属于公示范围内的信息均将被公示,不区分核实信息状态,公示信息范围及格式见附件8。

9.关于供应商注册信息变更的说明

拟变更注册信息(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供应商,需提前申请,在2020年12月25日前完成相关审核工作,保证ECP2.0平台上处于“审核通过”状态。参加核实过程中,在平台确认“核实结果信息”前不得对注册信息进行修改。

10.咨询电话

资质能力信息核实相关业务(如:资质业绩信息填报、核实规范、核实指南等疑问):********99-1-2-2。

ECP2.0电子商务平台系统问题(如:浏览器安装、工具安装、系统操作等):***-********

电子钥匙相关业务(如:电子钥匙办理、过期更新等):400-991-5500。

注册信息变更相关业务(如:变更企业名称、注册资金、法定代表人等):********99-1-9-1。

附件1 核实内容及要求

附件2 提交核实申请操作流程

附件2.1 供应商宣贯答疑安排

附件3 提交核实信息模板操作流程

附件4 核实信息填报及资料准备提示

附件4.1 xx类业绩梳理表-xx公司

附件4.2 供应商业绩说明书

附件5 核实资料文件格式

附件6 百度网盘应用方式说明

附件7 腾讯会议软件安装及使用步骤

附件8 供应商信息公示模板



2020年12月1日



附表

核实产品目录

物资大类

序号

物资中类

物资小类

设备电压等级/工程电压等级

特征值

ECP2.0上填写的模板名称

备注

一、物资类

(一)输变电材料

装置性材料

1

杆塔类

钢管杆(桩)

用于35kV-750kV电压等级线路工程


杆塔类(总部)


铁塔

用于35kV-750kV电压等级线路工程


杆塔类(总部)

角钢

铁塔

用于35kV-1000kV电压等级线路工程


杆塔类(总部)

角钢钢管组合

变电站构架

用于35kV-750kV电压等级线路工程


杆塔类(总部)


变电站支架

用于35kV-750kV电压等级线路工程


杆塔类(总部)


2

导、地线

钢绞线

用于35kV-750kV电压等级线路工程


导地线(总部)


铝包钢绞线

用于35kV-750kV电压等级线路工程


导地线(总部)


钢芯铝绞线

用于35kV-750kV电压等级线路工程


导地线(总部)


铝包钢芯铝绞线

用于35kV-750kV电压等级线路工程


导地线(总部)


铝合金绞线



导地线(总部)


铝合金芯铝绞线



导地线(总部)


钢芯高导电率铝绞线



导地线(总部)


碳纤维复合芯导线



导地线(总部)


3

光缆

OPPC光缆(光纤复合相线)



光缆(总部)


OPGW光缆



光缆(总部)


全介质自承式光缆(ADSS)

用于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线路工程


光缆(总部)


4

绝缘子

交流盘形悬式玻璃绝缘子

用于35kV-1000kV电压等级线路工程


绝缘子(总部)


交流棒形悬式复合绝缘子

用于35kV-1000kV电压等级线路工程


绝缘子(总部)


交流盘形悬式瓷绝缘子

用于35kV-1000kV电压等级线路工程


绝缘子(总部)


直流盘形悬式玻璃绝缘子

用于±400kV-±800kV电压等级线路工程


绝缘子(总部)


直流棒形悬式复合绝缘子

用于±400kV-±800kV电压等级线路工程


绝缘子(总部)


直流盘形悬式瓷绝缘子

用于±400kV-±800kV电压等级线路工程


绝缘子(总部)


5

金具

预绞式金具

用于35kV-750kV电压等级线路工程


金具(总部)


一般线路金具

用于35kV-750kV电压等级线路工程


金具(总部)

一般线路金具包含悬垂线夹、耐张线夹、间隔棒、防振锤等

6

光缆附件

光缆附件

用于35kV-750kV电压等级线路工程


光缆金具(总部)

光缆附件包含光缆接头盒、光缆耐张串、光缆悬垂串、防振锤

(二)营销类物资

仪器仪表

1

电能表

单相智能电能表



电能表(总部)

2级(A级)

2

三相智能电能表



电能表(总部)

1级(B级)、0.5S级(C级)、0.2S级(D级)

二次设备

3

用电信息采集

集中器



用电信息采集(总部)


4

用电信息采集

采集器



用电信息采集(总部)


5

用电信息采集

专变终端



用电信息采集(总部)


(三)辅助设备设施

辅助设备设施

1

电动汽车充换电站

充电设备



电动汽车充电设备(总部)


2

飞行器

无人机



输电线路小型无人机巡检系统(总部)

旋翼、定翼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信息 供应商 无人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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