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森林消防总队陕西省西安市驻防点副食品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新疆森林消防总队陕西省西安市驻防点副食品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新疆森林消防总队陕西省西安市驻防点副食品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 ||
采购单位 | 新疆森林消防总队 | ||
行政区域 | 周至县 | 公告时间 | 2020年12月02日12:23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陕西天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0年12月02日至2020年12月04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12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何凯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新疆森林消防总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187*****596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立刚、董金达 | ||
代理机构名称 | 陕西天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何凯********603 | ||
附件: | |||
附件1 | 新疆森林消防总队陕西省西安市驻防点副食品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pdf |
项目概况
新疆森林消防总队陕西省西安市驻防点副食品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天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2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LXFJ-2020-0911
项目名称:新疆森林消防总队陕西省西安市驻防点副食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2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新疆森林消防总队陕西省西安市驻防点副食品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SLXFJ-2020-0911)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西安市,周至县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森林消防总队陕西省西安市驻防点副食品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120 万元,招标人为新疆森林消防总队。
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副食品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
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森林消防总队巴州支队驻防点副食品采购项目;本标段预算:人民币60.00万元整
(002)新疆森林消防总队阿 勒泰支队驻防点副食品采购项目;本标段预算:人民币60.00万元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新疆森林消防总队巴州支队驻防点副食品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必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并提供相关材料:
1.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 3 年,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 股企业;
2.提供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连续 3 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 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
3.提供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连续 3 个月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或完税凭证或税 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
4.2019 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
5.投标人应具有食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或《食品加工许可证》相关人员具有健康证书;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 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 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 记录名单、3 年内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提供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 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不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 间和地域范围内);
8.投标人具有固定办公场所或物资运营、配送工具及场所;
9.提供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提供近 3 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2 新疆森林消防总队阿勒泰支队驻防点副食品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必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并提供相关材料:
1.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 3 年,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 股企业;
2.提供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连续 3 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 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
3.提供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连续 3 个月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或完税凭证或税 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
4.2019 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
5.投标人应具有食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或《食品加工许可证》相关人员具有健康证书;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 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 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 记录名单、3 年内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提供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 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不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 间和地域范围内);
8.投标人具有固定办公场所或物资运营、配送工具及场所;
9.提供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提供近 3 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0 年 12 月 02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0 年 12 月 04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于代理机构现场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0 年 12 月 06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周至县国防教育培训学校一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 年 12 月 06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周至县国防教育培训学校一楼会议室
七、其他
供应商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上《供应 商资格条件》所列材料原件(军队供应商库内企业不用提供)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 印件 1 份。 (因疫情原因请有意愿的供应商电话联系,确认报名,纸质版随后领取。)
谈判文件售价:500 元/份,售后不退。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森林消防总队
地 址:周至县国防教育培训学校
联 系 人:张立刚、董金达
电 话:187*****59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天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
联 系 人: 何先生、孙先生
电 话: ***-********
电子邮件: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必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并提供相关材料:1.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2.提供2019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3.提供2019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或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4.2019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5.投标人应具有食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加工许可证》相关人员具有健康证书;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提供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7. 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不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8.投标人具有固定办公场所或物资运营、配送工具及场所;9.提供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0.提供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02日至2020年12月0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陕西天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与代理机构现场购买
售价:¥5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2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周至县国防教育培训学校一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2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周至县国防教育培训学校一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森林消防总队
地址:187*****596
联系方式:张立刚、董金达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陕西天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何凯********6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凯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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