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市人民法院关于溆浦县卢峰镇幸福街101、201、301号住宅用房(重新二拍)的公告

洪江市人民法院关于溆浦县卢峰镇幸福街101、201、301号住宅用房(重新二拍)的公告


拍 卖 公 告

洪江市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12月17日10时至2020年12月1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洪江市人民法院)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溆浦县卢峰镇幸福街101、201、301号住宅。

房号

权利人

房产

证号

房屋

用途

土地证号

使用权类型

房屋结构

装修情况

产权面积(㎡)

所在层/总层数

101

201

301

谌*俊

********1

住宅

溆国用(2014)字第14005号

出让

混合

简装

298.8

1-3/3

起拍价:100万元,保证金:10万元,增价幅度:0.2万元及其整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洪江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三、咨询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日起至起拍3日前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于湖南联合拍卖有限公司石彩霞177*****701联系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方式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式拍卖,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有意者请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拍卖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不相符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该标的物的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有关税费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向税务、房管、国土、不动产登记、电力、水务、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确认。

七、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于2020年12月25日17时止,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洪江市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江市支行,账号:********140*****665)。

八、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九、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石女士177 7519 4701(湖南联合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洪江市黔城镇龙标大道

拍卖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www.rmfysszc.gov.cn)、洪江市人民法院官方网站(http://hjsfy.chinacourt.org/)及微博、微信上查询。

洪江市人民法院

二○二○年十二月一日


标签: 用房 住宅 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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