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龙江省鹤岗市人民医院重大疫情救治基地综合、重症救治基础设施改造工程施工第三标段标段招标正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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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鹤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鹤发改社会【2020】5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鹤岗市人民医院,资金来源为国债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融信招投标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鹤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鹤岗市人民医院重大疫情救治基地综合、重症救治基础设施改造第三标段;

2.2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2021年01月0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06月30日,总工期181日历天(其中七层手术室、五层TCU重症监护室须2021年5月1日前完工);

2.3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鹤岗市工农区电信路1号鹤岗市人民医院院内;

2.4建设规模: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调试、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标段划分:本次施工招标共划分3个标段;

其中第三标段:通风空调工程、洁净区电气工程、风冷模块水冷-水系统、给排水工程、建筑装饰工程、医用气体(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8 招标控制价:7,566,112.77元;

2.9定标原则: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2019年6月1日后新成立的企业可提供银行出具的企业基本账户备案证明);

3.2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17年-2019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7、2018、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如企业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

3.4项目负责人资格:

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含二级)以上和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提供近3个月【2020年09月至2020年11月】本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及劳动合同),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5其他要求:

3.5.1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1名(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1名,具备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施工人员(工长)资格证书,省外提供施工员证书;质量员:1名,具备提供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施工人员(质检员)资格证书;安全员:1名, C类安全生产考核证;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提供近3个月【2020年09月至2020年11月】本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及劳动合同);

3.5.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人;控股、管理关系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超过50%;或者出资额、股份比例虽不足50%,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的关系,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

3.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不得存在行贿记录犯罪,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8投标人不得在"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被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在信用及联动机制名单中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10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hljggzyjyw.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0年12月02日17时00分至2020年12月0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不得低于120小时)。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招标文件 500元/份。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支付下载,售后不退。

4.3 图纸资料、工程量清单可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服务大厅”——“下载中心”下载,清单编制时请使用广联达电子投标编制工具(正式版)进行编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4日09时00分。

开标时间为2020年12月25日09时00分(开标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24小时)。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3投标人须在2020年12月25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之间(以邮箱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将①投标企业的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姓名及联系方式、②工程量清单电子报价书(.TBS格式、.PDF 格式、.GBQ格式)、③投标文件电子版(与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发送至招标人指定评标专用邮箱rongxin********@163.com。投标人发送的文件由于发送不完整、无法导入系统、无法计算、格式不正确等导致无法进行评审的或逾期发送或未发送至指定邮箱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请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材料一次性发送,如有修改的,将以规定时间内最后一次收到的邮件为准。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及时间

7.1开标方式: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7.2开标地点: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鹤岗市工农区北红旗路 37 号)。

7.3未按规定在交易平台上传工程量清单的或投标截止时间前未递交工程量清单电子版的,或者上传的工程量清单和递交的电子版工程量清单内容不一致的,按否决投标处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gov.cn);

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http://yc.hljztb.com/);

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gsrmbszx.gov.cn/hgztb/)上发布。

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招标公告开始发布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局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鹤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

电话:****-*******

招 标 人:鹤岗市人民医院

地 址:鹤岗市工农区电信路1号

联 系 人:孙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融信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钢铁街115-1号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388

标签: 基础设施 综合 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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