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城市数字大脑建设项目第10标段-智能公交平台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长春市城市数字大脑建设项目第10标段-智能公交平台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长春市城市数字大脑建设项目第10标段-智能公交平台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TZB2020G-50(1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城市数字大脑建设项目,招标人为东北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市级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第10标段-智能公交平台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此项目为长春市城市数字大脑建设工程的一个子项。本期项目建设是在长春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一期的工作基础上进行升级,在行业监督治理层面,统筹23户城市公交运营企业共4124辆公交车辆的管理,企业的运营调度的管理,同时将公交企业的运营管理类数据,公安交警违章及道路拥堵数据、城市IC卡刷卡数据等公交运营相关数据综合统筹,合理运用。完善城市公交信息化整体监管,提升公众出行服务质量,切实落实运营监管和成本规制工作。
2.2 建设地点: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2.3交货期:接到招标人通知后,三个月内完成供货安装并调试完毕。
2.4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批次共划分为23个标段,10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标段划分 | 项目名称 | 招标编号 | 招标范围 | 最高投标限价 |
10标段 | 长春市城市数字大脑建设项目第10标段-智能公交平台采购项目 | LTZB2020G-50(10) | 详见采购清单。 | 人民币500万元 |
2.5 技术要求:满足招标文件及采购清单要求。
2.6 质保期(运维期):验收合格后3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7-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亏损。(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19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亏损。2020年成立的企业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函)。
3.3近3年内(2018年1月1日以后,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自有供货业绩至少一项,且产品功能应与本项目标段内容相关。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应当被否决。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 12 月 2 日至2020年 12 月 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 (北京时间,下同),到 吉林省龙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持以下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鲜章)领取并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
(3)“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页面截图;
(4)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年 12 月 22 日 9 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2楼 212室(长春市南关区市府北路南50米处(长春市委市政府西侧办公楼)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北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北湖科技开发区盛北大街3333号长春北湖科技园产业一期B3栋2层38-3号
联 系 人:徐大嵩
电话:132*****60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龙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南三环与幸福街交汇陶然公馆19楼1908室
联 系 人:李女士
邮箱:longtaigc@126.com
2020年12月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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