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供电段电缆接头箱附属设施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编号:HGD-20-19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供电段电缆接头箱附属设施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编号:HGD-20-19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
呼和浩特供电段电缆接头箱附属设施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编号:HGD-20-19
一、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最高限价(单价,元) | 最高限价(总价,元) | 备注 |
1 | 室外定型电缆接头箱(二路配线) | 台 | 16 | 800 | 12800 | |
2 | 室外定型电缆接头箱(三路配线) | 台 | 17 | 890 | 15130 | |
3 | 室外定型电缆接头箱(五路配线) | 台 | 15 | 985 | 14775 | |
4 | 高压户内负荷开关 | 个 | 24 | 3800 | 91200 | |
5 | 欧式电缆前接头 | 个 | 20 | 490 | 9800 | |
6 | 紧凑型硅胶可触摸后头避雷器 | 个 | 20 | 484.95 | 9699 | |
合计 | 153404 |
二、商务资质
1.报名单位须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符合谈判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允许生产厂家和代理商参加,生产厂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同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提供2018至2019年度经过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3.报名单位成交后,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
4.报名单位应承诺免费提供设备的技术咨询及现场培训。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项目中同时参加竞争性谈判。
6.报名单位成交后指派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本次竞争性谈判项目的培训工作。
7.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技术资质
1.室外定型电缆接头箱
1.1产品必须是制造商原装、全新的知名产品,符合国家及该产品的出厂标准。
1.2所报的产品必须是在中国范围内合法销售、原装、全新,并完全符合用户要求的产品。
1.3本规范中除特别要求外,设备的所有设计、制造、试验及材料应符合下列机构、学会、协会和其它组织的标准和规程的有关规定,或经招标人同意与之相当的标准和规程。所有的标准和规程应是最新版本。
GB/T 17467-2010《高/低压预装箱式变电站》
GBJ17-88《箱变结构设计规范》
GB205-83《箱变结构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
IEC726《国际电工标准》
GB3906-2006《3.6~40.5kV《交流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GB3804-2004《3.6~40.5kV《交流高压负荷开关》
GB156-2003《标准电压》
GB 311.7-1997《高压输配电设备的绝缘配合使用导则》
GB11022-2011《高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标准的共用技术要求》
GB/T5582-93《高压电力设备外绝缘污秽等级》
GB4208/IP34《箱式变电站外壳防护等级》
1.4使用环境条件
1.4.1环境条件
1.4.1.1周围空气温度;最高温度:+45℃;最低温度:-45℃(户外);最大日温差:不大于30K
1.4.1.2海拔高度:大于2000m
1.4.1.3最大风速:≤35m/s
1.4.1.4环境湿度:空气相对湿度(+25℃)不超过90%(月平均)及95%(日平均);日平均水蒸汽压力值不超过2.2kpa;月平均水蒸汽压力值不超过1.8kpa。
1.4.1.5地震烈度:水平加速度不大于0.3m/s2;垂直加速度不大于0.15m/s2;
1.4.1.6覆冰厚度:≤10mm;
1.4.1.7地面倾斜度不大于3°;
1.4.1.8污秽等级:不小于Ⅳ级;
1.4.1.9安装场所:安装地点无火灾、爆炸危险,无严重污秽,无化学腐蚀及剧烈振动。
1.4.2工程条件
a.系统额定电压:10kV
b.最高运行电压:12kV
c.系统额定频率:50HZ
d.系统中性点接地方式:不接地
1.5技术要求
1.5.1电缆接头箱采用高压SF6负荷开关,手动脱扣,进出线方式采用电缆连接。具体技术参数
额定电压 | KV | 12 | |
额定雷电冲击耐受电压 | 极间及极对地 | KV | 75 |
断口间 | KV | 85 | |
一分钟工频耐受电压 | 极间及极对地 | KV | 42 |
断口间 | KV | 48 | |
额定频率 | HZ | 50 | |
额定电流 | A | 630 | |
额定短时耐受电流 | 主母线 | KA | 20 |
分支母线 | KA | 17.3 | |
额定短路持续时间 | S | 4 | |
额定峰值耐受电流 | KA | 50 | |
防护等级 | IP3X | ||
负荷开关机械寿命 | 次 | 5000 | |
接地开关机械寿命 | 次 | 1000 |
1.5.2负荷开关的外壳采用环氧树脂自动压力凝胶技术APG工艺注射成型,上下两个外壳组合成一个充满六氟化硫(SF6)气体的腔体,动、静触头和接地开关完全密封在SF6气体中,具有绝缘性能好、抗污秽环境等优点。
1.5.3高压开关柜内、外表面颜色应协调一致,柜门上均应有明显的带电警示标志。
1.5.4高压柜应标出主回路的线路图,同时应注明操作程序和注意事项。信号灯及仪表的装设位置应易于观察和安全地更换。电缆室的高度应满足安装、试验、维修的要求。
1.5.5高压单元安装带电指示装置和故障指示装置,其安装位置应便于观察。
1.5.6电力电缆隔室与电缆沟连接处设置防止小动物进入的措施。
1.5.7电缆附件
采用与环网柜配套的热缩电缆头。
1.6箱体要求
1.6.1箱体采用双层、密封、防腐蚀、隔温的高精度焊装结构,内部采用钢板及阻燃绝缘隔板严密分割,防护等级为IP3X。双层箱体采用不小于2mm厚度的冷轧钢板制作,双层之间必须有建设部允许的防火隔温材料。箱体的底架部件由槽钢焊接而成,框架及门采用优质冷轧钢板。所有门轴必须采用不锈钢材料制作,防止摩擦部位生锈,所有锁盒采用户外铝合金锁盒。
1.6.2箱体金属构件应进行在25年内不锈蚀的防腐处理,双层箱体冷轧钢板采用喷砂、热喷锌、喷锌加防腐、喷户外高档聚氨酯面漆防腐处理。金属材料经防腐处理后表面覆盖层应有牢固的附着力,并均匀一致。箱体底架槽钢必须经过喷砂、喷锌处理后,采用沥青漆重度防腐处理,保证底架20年不生锈。箱体密封所采用的密封条必须是长寿命、高弹性产品,高压和低压的进出线电缆孔采用方便于密封的敲落孔并配有足够数量的密封胶圈。
1.6.3道内搬运、安装时不会变形或损伤;外壳必须设计有方便钩挂的吊装机构,并保证吊装机构与箱体重心的协调,不会导致吊装过程中箱体倾斜;设计的外壳形状应不易积尘、积水;尽量少用外露紧固件,以免螺钉穿通外壳使水导入壳内;对穿通外壳的孔,均应采取相应的密封措施;外壳的盖和座若采用铰链联结,应将铰链设计在外壳的内侧,制成暗铰链。外壳应防水、防震、防腐、防尘、防电燃。
1.6.4所有门应向外开,开启角度大于100°,并设置定位装置。门有密封措施,并装有把手和暗锁,门的设计尺寸与所装设备的尺寸相配合。设门控自动开闭的照明设施。箱体顶盖应有明显散水坡度,不应小于5°,顶盖边沿应设有滴水沿,防止雨水回流进入箱体。
1.6.5箱体应设专用接地导体,该接地导体上应设有与接地网相连接的固定接地端子,箱体内部各个隔室接地端子数量不少于2个,箱体外部接地端子数量不少于四个,并应有明显的接地标志。
1.7试验
1.7.1供方提供权威部门的型式试验报告。
1.7.2供方随设备提供产品出厂试验报告。出厂试验项目包括:
(1)主回路的工频耐压试验;
(2)辅助回路和控制回路的工频耐压试验;
1.7.3测量主回路电阻;
1.7.4机械性能、机械操作及机械防止误操作装置或电气、机械联锁装置功能的试验;
1.7.5仪表、继电器元件校继及接线正确性检定;
1.7.6并联电抗器试验
1.7.6.1出厂试验
(1)绕组电阻试验;
(2)电抗试验;
(3)损耗试验;
(4)绝缘试验。
(5)型式试验
(6)温升试验;
1.7.6.2绝缘试验。
1.7.3特殊试验
(1)电抗器的零序电抗测量;
(2)电抗器的互抗测量;
(3)声级测量;
(4)振动测量;
(5)电流的谐波测量;
(6)磁化特性测量。
1.8质量保证要求
质量保证期按照合同要求执行。产品在质量保证期内,由于设备质量原因造成的零部件损坏,供方无偿进行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供方应提供产品终身服务,并以优惠的价格提供备品备件及材料费。
2.高压户内负荷开关
2.1产品必须是制造商原装、全新的知名产品,符合国家及该产品的出厂标准。
2.2所报的产品必须是在中国范围内合法销售、原装、全新,并完全符合用户要求的产品。
2.3适用于三相交流50Hz,额定电压12kV的环网供电或双幅射供电系统中,用于关合和开断负荷电流及过载电流,亦可用作关合和开断空载长线,空载变压器及电容器组等。负荷开关和限流熔断器串联组合可代替断路器使用,即由负荷开关承担关合和开断各种负荷电流,而由限流熔断器承担开断较大的过载电流和短路电流。
2.4本规范中除特别要求外,设备的所有设计、制造、试验及材料应符合下列机构、学会、协会和其它组织的标准和规程的有关规定,或经招标人同意与之相当的标准和规程。所有的标准和规程应是最新版本。
GB3906-2006 《3.6~40.5kV交流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GB3804-2004 《3.6~40.5kV交流高压负荷开关》
GB 16926-2016 《 高压交流负荷开关 熔断器组合电器》
GB11022-2011 《高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标准的共用技术要求》
IEC60265 《高压开关》
IEC60420 《高压交流开关-熔断器组合》
2.5使用环境条件
2.5.1环境条件
2.5.1.1周围空气温度
最高温度:+45℃
最低温度:-45℃(户外)
最大日温差:不大于30K
2.5.1.2海拔高度:大于2000m
2.5.1.3最大风速:≤35m/s
2.5.1.4环境湿度:空气相对湿度(+25℃)不超过90%(月平均)及95%(日平均);日平均水蒸汽压力值不超过2.2kpa;月平均水蒸汽压力值不超过1.8kpa。
2.5.1.5地震烈度:水平加速度不大于0.3m/s2;垂直加速度不大于0.15m/s2;
2.5.1.6覆冰厚度:≤10mm;
2.5.1.7地面倾斜度不大于3°;
2.5.1.8污秽等级:不小于Ⅳ级
2.5.1.9安装场所:安装地点无火灾、爆炸危险,无严重污秽,无化学腐蚀及剧烈振动。
2.5.2工程条件
a.系统额定电压:10kV
b.最高运行电压:12kV
b.系统额定频率:50HZ
2.6具体技术参数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FLN36 | FLRN36 |
1 | 额定电压 | KV | 12 | |
2 | 额定电流 | A | 630 | 125 |
3 | 主回路额定短时耐受电流持续时间 | KA/S | 20/3 | |
接地回路额定短时耐受电流持续时间 | KA/S | 20/2 | ||
4 | 峰值耐受和短路关合电流 | KA | 50 | 125 |
5 | 额定有功负载开断电流 | A | 630 | |
6 | 额定闭环开断电流 | A | 630 | |
7 | 5%额定有功负载开断电流 | A | 31.5 | |
8 | 额定电缆充电电流 | A | 10 | |
9 | 额定开断空载变压器容量 | KVA | 1250 | |
10 | 额定转移开断电流 | A | -- | 1700 |
11 | 额定短路开断电流 | KA | -- | 50 |
12 | 熔断件最大额定电流 | A | -- | 125 |
13 | 1min工频耐受电压相间对地 | KA | 42 | |
断口 | KA | 48 | ||
雷电冲击耐受电压相间对地 | KA | 75 | ||
断口 | KA | 85 | ||
14 | 主回路、接地回路机械寿命 | 次 | 3000/2000 | |
15 | SF6额定充气压(20℃) | MPa | 0.045 |
3.欧式电缆前接头及紧凑型硅胶可触摸后头避雷器
3.1产品必须是制造商原装、全新的知名产品,符合国家及该产品的出厂标准。
3.2所报的产品必须是在中国范围内合法销售、原装、全新,并完全符合用户要求的产品。
3.3本规范中除特别要求外,设备的所有设计、制造、试验及材料应符合下列机构、学会、协会和其它组织的标准和规程的有关规定,或经招标人同意与之相当的标准和规程。所有的标准和规程应是最新版本。
GB 5589 《电缆附件试验方法》
GB 9327 《电缆导体压缩和机械连接接头试验方法》
GB 11033 《额定电压26/35kV 及以下电力电缆附件基本技术要求GB/T12706额定电压1kV(Um=1.2kV)到35 kV(Um=40.5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其附件》
ASTME-662-83 《烟密度测试方法》
3.4使用环境条件
海拔:大于2000m
环境温度:-20—+40℃
土壤最高温度大于 25℃
土壤热阻系数:1.2℃·m/W
抗震能力:地面水平速度:0.3g 地面垂直加速度0.15g,同时作用持续三个正弦波安全系数≥ 1.67
接地方式:中性点不接地系统或经消弧线接地或低电阻接地系统
导体运行温度:长期运行温度90℃;短路时温度250℃,持续时间不超过5s。
3.5现场竣工试验
试验电压值2.5U0,加压时间不小于5min 不击穿。
3.6提供的技术资料和数据
3.6.1.应提供供货电缆附件有关的出厂试验报告一套。
3.6.2应提供安装工艺说明书一份。
3.6.3应提供产品装箱单一份
四、时间、地点安排
竞争性谈判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2月4日17时,截止日期前必须将竞争性谈判报名表传真至段材料科,报名截止时间之后,将不予受理报名。
竞争性谈判时间:2020年12月8日9时30分。
竞争性谈判会议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科尔沁北路38号,局集团公司呼和浩特供电段四楼会议室。
所有参加会议的谈判商家,参会前到段办公楼一楼门卫处进行登记,体温测量,佩戴口罩。
五、联系方式
技术参数咨询电话:****-*******联系人:郜磊
竞争性谈判程序咨询电话:****-*******联系人:卢笛
六、报名方式
即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方式:填写竞争性谈判报名表(无报名表视为无效报名),注明:竞争性谈判项目编号、参与竞争性谈判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表发至hgd_clk@163.com。
报名表格式: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供电段段竞争性谈判报名表:
(公章)日期(本表竞价单位应字体、表格放大)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邮编 | |
授权代表人及电话 | |
传真电话 | |
电子邮箱 | |
竞争性谈判编号 |
附1:
参与竞争性谈判须知
一、一般说明
1.本公告不做经济合同使用,过期作废。
2.确定最终供货单位后,签订正式经济合同。
3.凡具备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有生产和供应能力的单位,承认和履行竞争性谈判公告各项规定的均可参加竞争性谈判。
4.参与竞争性谈判单位应认真阅读竞争性谈判公告中所有的事项、条款,如果没有按照公告要求提交相应资料或提交的竞争性谈判资料(后简称报价)没有对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做出实质性响应,该报价有可能被否决,其风险应由参与竞争性谈判单位自行承担。
5.谈判人应携带谈判文件(含电子版)参加会议。
二、关于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的说明
1.任何要求澄清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后简称公告)的潜在参与竞争性谈判人,均应在召开竞争性谈判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单位。采购单位将对合理澄清要求的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2.在召开竞争性谈判截止时间至少3个工作日前,采购单位有对公告修改的权利。修改后的公告将及时在网上公布,告知所有潜在参与竞争性谈判人。
3.除非有特殊要求,公告不单独提供采购物资设备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象条件、设施等情况,参与竞争性谈判人被视为知晓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情况。
4.参与竞争性谈判人应仔细阅读公告。在完全掌握采购单位对采购物资的规格型号、质量、资质等要求后编制报价文件。
三、关于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说明
1.谈判文件以及参与竞争性谈判人就有关竞争性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采购单位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2.谈判文件主要构成:竞争性谈判文件;报价表;谈判人资格证明;物资设备简要说明和质量证明。
3.谈判文件格式:谈判人应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和格式,完整地填写。
4.报价应包含运达供货地点的所有费用,包括运费、装卸费、包装费、安装等杂费用的到货价。
5.报价的物资设备单价之和应等于总价。每种物资只允许有一种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6.竞争性谈判会议确定的最终供货价格作为签订、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7.谈判人应以人民币报价。
8.谈判文件的书写要求(未按要求制作的报价将被拒绝):①谈判文件要求一式2份(1份正本,1份副本)。在文件右上角注明“正本”、“副本”字样;②谈判人可根据报价物资设备的特点自行编制其它文件,作为谈判文件的附件;③谈判文件须用墨水书写或打印,装订成册;书写应清楚工整,凡修改处应由谈判单位全权代表签字;图文模糊、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谈判文件将被拒绝;④谈判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并加盖谈判人的公章。
四、关于报价的说明
1.谈判人应将谈判文件正本和副本加以密封,并在封签处加盖谈判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谈判文件密封袋上应写明:采购单位、竞争性谈判物资设备名称、编号、谈判单位名称。未按本须知密封、标记的谈判文件,采购单位不对其后果负责。
五、关于竞争性谈判的说明
所有谈判单位的代表应按期参加竞争性谈判会议,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不参加竞争性谈判会议的将被视为无效。谈判人确认谈判文件密封无误后进行开启,将谈判文件中的报价表及采购单位认为必要的内容公开报价。
竞争性谈判的依据仅基于公告和谈判文件;与公告有重大偏离的谈判文件将被拒绝。
经评审的最低中价法:竞争性谈判物资设备的技术性能、质量和适应性、售后服务承诺、安全及环保等能够满足公告要求;交货期能够响应;配套设备、备件齐全;谈判单位综合实力、业绩、信誉良好,报价最低中价。
段管物资竞争性谈判采购小组有权选择和否决谈判人的报价,竞争性谈判过程严格保密。凡属审查、澄清、评价、比较等有关竞争性谈判信息,采购单位没有向谈判单位解释的义务。但谈判人如报价最低,其谈判文件被否决,竞争性谈判采购小组向其说明理由。
谈判人在竞争性谈判过程中,所进行的企图影响竞争性谈判结果的活动,将导致其被取消选中资格。
谈判文件的澄清:为有助于谈判文件的审查、评价、比较,竞争性谈判采购小组有权请谈判人就谈判文件中的有关问题予以说明和澄清。谈判人有责任进行答疑;要求以书面形式答复的,应有法人(负责人)授权代表的签字;谈判人的澄清文件是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替代其中被澄清的部分;该澄清不得改变谈判文件的实质内容;判断谈判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谈判文件本身而不是外部证据;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报价将被否决;谈判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与谈判文件的不符之处而使其报价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报价。
六、关于选中说明
段管物资竞争性谈判采购小组确定选中人。对未选中的谈判人不解释落选原因,不退回谈判文件。
七、关于签订合同的说明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谈判文件及竞争性谈判过程中形成的书面文件均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合同签订依据路局企法处及路局物资采购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如选中人违约,暂停或取消其在呼和浩特供电段组织的物资设备竞争性谈判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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