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营城污水处理厂工艺提升及再生水的浸没式超滤、反渗透及能量回收系统设备招标公告
新区营城污水处理厂工艺提升及再生水的浸没式超滤、反渗透及能量回收系统设备招标公告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15002
设备材料招标公告
津建交生态设备[2012]11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滨海新区营城污水处理厂工艺提升及再生水项目的浸没式超滤、反渗透及能量回收系统已由中新天津生态城管理委员会以津生行政许可【2011】11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天津生态城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3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受天津生态城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设备材料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膜车间系统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本项目发包金额约8000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滨海新区营城污水处理厂院内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处理工艺为浸没式超滤+反渗透+能量回收系统,系统产水量2.1万吨/天
2.4 计划交货期:2012年12月20日 至 2013年07月20日
2.5 交货地点:天津滨海新区营城污水处理厂院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格: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设备供货商或具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或具有同等资格(包括在国内有经营权的国外公司)的膜生产商。 2、设备供货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500万元人民币,(外币注册资金按投标日外汇牌价中间价核算)。 3、超滤膜制造商必须是生产同种设备的专业厂家,必须具有足够的生产能力和丰富的制造经验。微/超滤膜制造商生产历史不少于8年(以注册成立时间为准并按开标日期核算),注册资本金不少于8000万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超滤膜产品年生产能力100万平米以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ISO质量认证证明。(注:本条款只适用投标人是超滤膜厂商)。, 业绩要求:1、设备供货商具有近5年内(2007~2011)应至少有2个3万吨/日以上同类的再生水处理业绩,其中国内处理规模在3万吨/日以上且稳定运行1年的不少于1个(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 2、超滤膜制造商投标报名具有从2007年至今,超滤膜制造商在中国大陆境内应用于水回用项目累计规模不小于100万吨/日,有5个或以上处理能力3万m3/d以上同类的再生水处理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注:本条款只适用投标人是超滤膜厂商),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委托授权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至少2个以上3万吨/日同类的再生水处理业绩合同复印件,以上资料需要加盖公章 到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4.3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年11月27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2 年 11 月 21 日 至 2012 年 11 月 27 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2年11月28日至2012年12月0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 0 分 至 11 时 0 分, 下午13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天津市友谊路19号地震局大院内612室获取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另行通知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3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接受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不接受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生态城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徐志强(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生态城汉北路7号
邮政编码:300000联系人:赵益华电话:********
传 真:********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刘金栋(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友谊路19号地震局大院内612室
邮政编码:300201联系人:杜东升电话:********-****
传 真:********
日期:2012 年 11 月 21 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中新天津生态城建设管理中心受理负责人:程殿麟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受理单位地点:中新天津生态城城市管理中心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监察局驻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建交中心监察组受理负责人:张佩生、燕磊、李克勤
电话:********、********、********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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