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塘区美好社区新时代明天教育培训基地一期(原湘缆小学提质改造建设)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岳塘区美好社区新时代明天教育培训基地一期(原湘缆小学提质改造建设)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保函
投标保证金金额 0() 控制价(最高限价)(如有) 0()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递交时间 2020-11-26 00:00:00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岳塘区美好社区新时代明天教育培训基地一期(原湘缆小学提质改造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HZB-202004
1.招标条件
岳塘区美好社区新时代明天教育培训基地一期(原湘缆小学提质改造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由湘潭市岳塘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岳发改基[2020]9号文同意批准建设,并核准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国省补助资金及区政府配套资金,项目招标人为湘潭市岳塘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天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岳塘区美好社区新时代明天教育培训基地一期(原湘缆小学提质改造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2.2 建设地点:湘潭市岳塘区书院路街道新塘社区原湘缆小学。
2.3 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0316.5㎡,其中改造和装修原有建筑约2646.08㎡,改造完善围墙、大门、停车棚、铺装、绿化、供配电、给排水等室外配套工程。
本项目概算总额约1091.7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933.31万元,预备费:51.99万元。
2.4计划工期:总工期180天。领取中标通知书后30日历天之内,完成施工图深化设计并通过施工图纸审查,签订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在通过施工图纸审查后的15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并通过竣工验收。(具体工期要求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2.5 质量要求:①设计:设计的内容和深度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和招标人设计要求;
②施工: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要求执行。
2.7 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规划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的设计(施工图及后续服务)和工程施工等所有内容。工程内容具体如下:
①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技术服务。
②工程施工:对原湘缆小学校舍建筑进行改造和装修,改造完善围墙、大门、停车棚、铺装、绿化、供配电、给排水等室外配套工程。
以上内容以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2.1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建筑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含建筑行业丙级或建筑工程专业丙级)。
3.2.2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施工单位提供)。
3.3 投标人业绩要求:
3.3.1企业业绩:近3年内,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往前推36个月,投标人有一个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132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业绩须提供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备案文件);施工和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三项复印件)。
3.3.2近三年内,拟任项目经理担任过一个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1320平方米以上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4 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且须为本企业员工,(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5 设计负责人应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且须为本企业员工,(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6 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须为本企业员工,(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7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具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设计、施工等专业人员;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满足湖南省建设厅“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外,自行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配备(在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即可)。
3.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3.8.1 联合体投标人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各自的分工和权利义务;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
3.8.2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共同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牵头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办理投标相关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3.8.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9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9.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9.2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企业,在处罚期内。
3.9.3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湖南和信用湘潭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的。
3.9.4根据潭公管办【2018】1号文件《关于对于项目申报和工程招投标领域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实行联合惩戒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承诺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参照建市规【2019】12号文件,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担保
根据湘建监督【2018】244号文件,本项目投标担保采用承诺形式(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五、投标担保承诺)。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0年11月26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包括图纸、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等。
6.2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2020年12月2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湖南CA数字证书办理详见此网址:(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1018.jhrml)。 投标申请人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http://ggzy.xiangtan.gov.cn/),在2020年12月2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投标确认。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6.4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5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12月22日9时00分,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广电中心西侧尚玲珑小区A栋2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牵头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在开标会议现场身份验证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投标无效。【联合体投标时参加开标会议人员为牵头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牵头单位的项目负责人)】
招标
|
湖南天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