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建清规划建设行政许可批前公示
吴建清规划建设行政许可批前公示
申请人 吴建清(全家 人)于 2020 年 11 月 30 日,向本局提出个人住宅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要求在虹桥 镇(街道)七 村 改建 1 间,占地面积 37.42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为 建设用地,土地利用规划用途为建设用地。
经初步调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本局拟准予行政许可,具体四至如下:
东至:路 南至:道坦 西至:吴建林屋拼墙北至:路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不动产登记证书、土地使用权证和房产证等有关证明),向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虹桥理所申报,(地址:虹桥镇行政服务中心联系电话: ******** ),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标签: 规划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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