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场管理局2012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海丰农场)招标公告
农场管理局2012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海丰农场)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一、上海市农场管理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负责实施的上海市农场管理局2012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已经上海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沪农开办【2012】11号,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工程施工承包人。 二、上海翔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农场管理局2012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海丰农场) (2)工期要求:118日历天 (3)建设规模:16900亩 (4)质量要求:相关工程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资金来源:中央财政、市财政和企业自筹 四、标段划分、工程地点: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的标段名称、项目名称、招标内容、相应的建设规模如下: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是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注册资金不低于900万元,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2)项目经理资质和要求: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 (4)投标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的情形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六、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后审必须提供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5)授权委托人、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及项目部组成人员2012 年1 月1日以后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期间) 及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6)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人民银行核发的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 七、请投标申请人于2012年11月20日至2012年11月26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6时到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大丰市区幸福东路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报名。报名经办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报名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人民银行核发的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八、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十、投标前请关注“大丰招标采购网”的“工程建设”——“招标控制价”和“答疑补充”栏目。及时了解到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和“答疑补充”等情况。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招标人:上海市农场管理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联系地址:上海市华山路263弄7号 联系人: 刘淑平 联系电话: 137*****006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 上海翔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龙川北路615弄3号 联系人: 陈志栋 联系电话: 138*****001 |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上海翔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