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
辽宁省盘锦市市本级
招标人名称
盘锦鑫诚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
盘锦港荣兴港区30万吨级原油码头工程-续建工程(营运初期港池疏浚)
项目编号
****************56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10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总投资
29000万元
标段数量
1
项目规模
盘锦港荣兴港区30万吨级及原油码头水域;本工程为海域的疏浚工程;疏浚总工程量约为692.04万方。
标段(包)名称
盘锦港荣兴港区30万吨级原油码头工程-续建工程(营运初期港池疏浚)施工(二次)
标段(包)编号
****************56001
资质要求
港口与航道工程一级及以上
标段(包)内容
施工
招标范围
盘锦港荣兴港区30万吨级及原油码头水域;本工程为海域的疏浚工程;疏浚总工程量约为692.04万方。
投标保证金金额
80万元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500元
供货/服务/施工开始时间
2021-01-04
供货/服务/施工结束时间
2022-03-06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一级注册建造师·港口与航道工程及以上]
合同估算价
22145.28万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0-12-02 08:30至2020-12-08 16:3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现场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盘锦市盘山新县城府前大街辽宁和城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五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0-12-24 09:3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现场纸质递交
递交地址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地址:盘锦市大洼区东华路77号)一楼开标室。
开标时间
2020-12-24 09:30
开标方式
纸质开标
开标方式描述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0年12月 24日 09 时 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地址: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地址:盘锦市大洼区东华路77号)一楼开标室。2、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4、开标方式:纸质开标
开标地点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地址:盘锦市大洼区东华路77号)一楼开标室。
评审办法
综合评估法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
其他公告内容
盘锦港荣兴港区30万吨级原油码头工程-续建工程(营运初期港池疏浚)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盘锦港荣兴港区30万吨级原油码头工程-续建工程(营运初期港池疏浚)(项目名称)已由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兵器工业集团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建设内容】的批复(辽发改工业{2016}2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盘锦鑫诚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辽宁和城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盘锦市辽东湾新区。 2.2合同估算价为:22145.28万元。 2.3招标范围:盘锦港荣兴港区30万吨级及原油码头水域;本工程为海域的疏浚工程;疏浚总工程量约为692.04万方。 2.4工期要求:2021年01月04日开工至2022年03 月 06日竣工,计划工期426天。(最终以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2.5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无。 3.3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投标人须提供省(市)信用办或相关部门备案的信用等级证书或认可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BB级(含)以上信用报告。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投标保证金 4.1需交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80万元整(人民币),须在2020年12月23日15:00前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锦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单位须从基本账户汇出,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投标保证金交纳的形式以招标文件为准。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将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凭证编制在投标文件内,否则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选择电子保函方式,投标人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盘锦市)http://202.97.171.175/ ,选择“电子保函”,按操作手册提示,首次使用先注册,然后登录电子保函系统,进行线上投保;投保成功并经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锦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确认后生效。(提醒:请务必在递交保证金截止日期之前进行投保。)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年 12月 02日至 2020年12 月08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13:30 时至 16:30 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信用等级证书、拟任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到辽宁和城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以上材料需递交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0年12月 24日 09 时 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地址: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地址:盘锦市大洼区东华路77号)一楼开标室。 6.2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8. 联系方式 招标 人:盘锦鑫诚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办 公 地 址:盘锦辽东湾新区一号路北盘锦辽滨鑫诚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 联系 人:刘成宇 联 系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和城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盘锦市盘山新县城府前大街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
****-*******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锦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账户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锦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分行营业部 账 号:
****************1927 电 话:
****-******* 2020 年 12 月 02日
监督部门
盘锦市交通运输局
招标人
盘锦鑫诚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盘锦市辽东湾新区
联系人
刘成宇
电话
****-*******邮箱
********9@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和城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盘锦市盘山县府前大街盘山检测五楼
联系人
刘畅
电话
****-*******邮箱
lnhcjs123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