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园建设监理单位招标公告
清风园建设监理单位招标公告
婺源县清风园建设项目监理项目, 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选择,采用摇号的方式选定监理单位。
一、工程概况:
1、项目总投资:约3800万元。
2、工程建设地点:婺源县朱子大道通天坞。
3、项目范围:施工图纸及要约价清单内的所有监理服务。
4、服务时间:12个月。
5、监理费用:45.6万元(大写:肆拾伍万陆仟元整)。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含)以上资质的单位均可参加公选申请。参选人参加公选会时必须提供下述材料:【参选人提供的证件(书)材料一律当场、当时、当众出示,否则建设单位将不予受理】
1、单位介绍信和法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书及身份证提供原件核查);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江西省住建云上显示无锁定状态,要求参选人提供截图(不按样式截图的均视作放弃参选资格处理,弄虚作假经查实将报监管部门记不良记录)。
截图样式如下:
5、参选单位拟派本项目的人员名单: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拟派项目的人员名单汇总表并加盖企业公章)。拟派本项目的监理人员均须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5、参选人拟派的监理人员应按婺建字【2020】59号文执行。
6、省外进赣企业参选时还应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启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赣建审批【2020】4号)要求,在“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提供网上查询页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
三、公告时间:
2020年12月02日至2020年12月06日
四、建设单位定于2020年12月07日9时整在婺源县城东安置区婺投集团二楼进行公开摇号,所有参选单位的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持上述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出席本次参选会, 本项目费用为:45.6万元。经资格审查后,当出现符合资格条件的参选单位为两家及两家以上时,进行抽签确定中选单位;当出现符合资格条件的参选单位为一家时,直接确定该参选单位为中选单位。
五、监理费用为包干价,监理服务时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资料备案后结束。
六、监理费用支付方式:按工程进度付款,按完成合格工程量的70%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70%,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资料备案后90日内付清。
七、本工程监理执行饶建发〔2018〕30 号文规定,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施工现场的工作时间每月不得少于 20个工作日,并实行施工现场(人像)打卡考勤,总监理工程师缺勤一天罚扣500元,专业监理工程师缺勤一天罚扣500元。
婺源县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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