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水务局机关2020年蓟州区污水治理工程(二期)环评编制(项目编号:JZCG2020-XH-041)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蓟州区水务局机关2020年蓟州区污水治理工程(二期)环评编制(项目编号:JZCG2020-XH-041)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蓟州区水务局机关 2020年蓟州区污水治理工程(二期)环评编制 (项目编号:JZCG2020-XH-041)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0年蓟州区污水治理工程(二期)环评编制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蓟县兴华商务中心C区501室(9:00-11:00,14: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2月1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ZCG2020-XH-041
项目名称:2020年蓟州区污水治理工程(二期)环评编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5.0万元
最高限价:145.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是否设置最高限额预算(万元)最高限额(万元)采购目录采购需求
第1包145145其他环境治理服务项目主要对蓟州区东二营镇、东施古镇等21个镇所属的447个村(涉及122511座宅院)进行生活污水治理,新建化粪池67709座(其中1.5m346850座、0.5m320859座)集污池80971座、DN200-DN300排水管760617m、检查井49903座、阀门井12座、100m3集污池121座、提升泵站50座,购置安装厕具两件套(蹲便池和压力水桶或壁挂式水箱)68674套墩布池78395个,破除并恢复路面623700m2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包括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和本底监测)。具体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和天津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三)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投标截止时间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B.投标截止时间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3)2020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4)2020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2.投标人须提供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情况说明,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见附件9);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03日 2020年12月09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蓟县兴华商务中心C区501室(9:00-11:00,14: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供应商须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若报名人不是营业执照中登记的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报名单位授权书盖公章),到天津市蓟州区兴华商务中心C区501室现场购买,同时提供电子邮箱以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蓟县兴华商务中心C区503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2月1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蓟县兴华商务中心C区503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为保证供应商权益及项目的顺利进行,有关该项目的澄清、更正及中标成交信息等均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tjgp.cz.tj.gov.cn和http://www.ccgp-tianjin.gov.cn)上发布,请已报名的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随时关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查看与本项目有关的变更公告内容,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不再另行通知变更内容。对于因未及时查看变更公告内容及未在投标文件中做出变更响应的投标人,由此所造成的后果供应商自行负责,与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无关。同时,如有其他网站转载则仅供参考,采购人和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2.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tjgp.cz.tj.gov.cn或http://www.ccgp-tianjin.gov.cn)”上成功注册,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蓟州区水务局机关
地址:天津市蓟州区渔阳镇郭庄子村北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蓟县兴华商务中心C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芳芳
电 话:***-********

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编制 环评 污水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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