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杂金精矿综合回收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复杂金精矿综合回收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珲春多金属施工监理招标文件
珲春多金属有限公司复杂金精矿综合回收项目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文件

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ZJDJSZB-********


工 程 名 称:珲春多金属有限公司复杂金精矿综合回收项目工程

招 标 人:珲春多金属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盖章)

日期:2012年11月 17 日

目 录
投标邀请书………………………………………………………………………………… 2
第1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3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 3
二、投标须知 ……………………………………………………………………………… 5
㈠ 总则……………………………………………………………………………………… 5
㈡ 招标文件………………………………………………………………………………… 5
㈢ 投标文件的编制………………………………………………………………………… 6
㈣ 投标文件的递交 ……………………………………………………………………… 9
㈤ 开标 …………………………………………………………………………………… 10
㈥ 评标 …………………………………………………………………………………… 11
㈦ 合同的授予 …………………………………………………………………………… 12
三、评标标准和方法……………………………………………………………………… 14
第2章 工程监理合同(格式) …………………………………………………………… 19
第一部分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 20
第二部分 标准条件 ……………………………………………………………………… 21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 21
第3章 技术规范 ………………………………………………………………………… 27
第4章 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标) ………………………………………………………… 28
一、投标文件(商务标)封面……………………………………………………………… 29
二、投标函………………………………………………………………………………… 30
三、项目监理部人员配备表……………………………………………………………… 31
四、投标人业绩信誉一览表……………………………………………………………… 32
五、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一览表……………………………………………………… 33
六、主要检测设备仪器表………………………………………………………………… 34
七、项目管理部人员全部到位承诺书…………………………………………………… 35
八、主要检测设备仪器到位承诺书……………………………………………………… 36
九、不良记录一览表……………………………………………………………………… 37
十、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及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说明材料 …………… 38
第5章 投标文件格式(技术标) ………………………………………………………… 39
第6章 建设工程监理招标资格审查文件…………………………………………………40
附件5页:其中资格标封面、技术标(监理大纲)正本和副本封面各1页,监理单位
考核细则2页。

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 ZJDJSZB-********
:(被邀请单位名称)
珲春多金属有限公司决定将本项目的施工监理通过邀请招标方式择优选定监理承包人,现将招标邀请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1、招标项目名称:珲春多金属有限公司复杂金精矿综合回收项目施工监理工程;
2、招标项目地点: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珲春市边境经济合作区;
3、招标项目规模:建安造价约3.5亿元人民币;
4、招标范围:珲春多金属有限公司复杂金精矿综合回收项目工程所有建安、筑炉、防腐等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及环境保护工程专项监理;
5、监理服务期限:计划开工时间:2012年11月25日,计划竣工时间:2015年12月31日。(本项目2012年仅施工厂前区综合办公楼的桩基工程,为钻孔灌注桩,共83根。2013年4月中旬全面开工,争取2014年年底投产,确保2015年6月份投产。具体开工日期以业主或监理下发的书面通知为准);监理服务期限为实际开工日至质保期结束日为止;
6、施工工期:计划开工时间:2012年11月25日,计划竣工时间:2015年12月31日。(具体开工日期以业主或监理下发的书面通知为准);
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最新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参加本工程监理招标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①冶炼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②投标人拟担任该项目的总监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③拟担任该项目的总监须有类似冶炼工程监理业绩;
三、购取招标资料办法:愿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企业,应携带法人委托书、营业执照和有关资质文件(如为复印件,请加盖公章)于 2012 年 11 月 17 日至规定的开标日期前到珲春多金属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资料信息费为人民币 200 元,售后不退。通过招标单位传真、网上下载(www.zjky.cn)或电子邮件形式取得本邀请招标文件的人可无须按上述规定前来购买标书即可参与投标,但需在投标时缴纳200元/包的邀请招标文件成本费。
四、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陆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应以银行汇票或电汇的方式提交招标人。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与投标文件一起投递,任何未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金额低于本款规定金额的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的
开户名称:珲春多金属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延边珲春市支行
账 号:2200 1686 4380 5959 9999
五、本工程评标方法采取 综合评标法
六、本工程开标时间为2012年 11 月 26 日9时30分。
七、本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关于本项目招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联系。
招 标 人:珲春多金属有限公司(盖章)
办公地址:珲春市边境经济合作区
联 系 人:翟先生 传真:****-*******
联系电话:****-*******
珲春多金属有限公司
2012年11月17日

第1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条款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
11.1工程名称珲春多金属有限公司复杂金精矿综合回收项目施工监理工程
21.1建设地点珲春市边境经济合作区
31.1建设规模固定资产投资约13亿元人民币,其中建安投资约3.5亿元人民币
41.1承包方式接受发包人的委托,提供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以及环保工程的专项监理
51.1质量要求符合最新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62.1招标范围珲春多金属有限公司复杂金精矿综合回收项目工程所有建安、筑炉、防腐等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及环境保护工程专项监理
72.2监理服务期限计划开工时间:2012年11月25日,计划竣工时间:2015年12月31日。(本项目2012年仅施工厂前区综合办公楼的桩基工程,为钻孔灌注桩,共83根。2013年4月中旬全面开工,争取2014年年底投产,确保2015年6月份投产。具体开工日期以业主或监理下发的书面通知为准);监理服务期限为实际开工日至质保期结束日为止;
施工工期计划开工时间:2012年11月25日,计划竣工时间:2015年12月31日。(具体开工日期以业主或监理下发的书面通知为准);
83.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94.1投标人资质等级①冶炼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②投标人拟担任该项目的总监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
③拟担任该项目的总监须有类似冶炼工程监理业绩。
104.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113.1费用报价方式包干价
1215.1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316.1投标担保金额人民币 陆万元 整
148.1招标文件澄清投标人应于2012年 11 月 22 日上午10时前将需澄清的问题通过传真等书面形式送达招标人,书面投标疑问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和招标编号,但不署名。
传真:****-*******
158.2发布澄清纪要
(答疑)2012年 11 月 23 日17时前发布在紫金矿业集团外网招标公告栏上(www.zjky.cn),书面澄清纪要到珲春多金属有限公司索取。
1617.1投标文件份数资格标:正本壹份,副本壹份
商务标:正本壹份,副本肆份
技术标:正本壹份,副本肆份
1719.1投标文件递交
地点及截止时间收件人:珲春多金属有限公司监察审计室
地 点:珲春多金属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地 址:珲春市边境经济合作区
时 间:2012年 11 月 26 日 9时00分
1822.1开标会地 点:珲春多金属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地 址:珲春市边境经济合作区珲春多金属有限公司
时 间:2012年 11 月26日9时30分
1930.3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详见投标须知“三、评标标准和方法”

二、投标须知
㈠ 总 则

1. 工程说明
1.1 工程说明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称“前附表”)第1项~第5项所述。
1.2 上述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有关招标投标法规、规章、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已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现通过招标方式来择优选定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单位。
2. 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的范围详见“前附表”第6项所述。
2.2 本工程的监理服务期限要求及施工工期要求详见“前附表”第7项所述。
3. 资金来源
3.1 本工程立项计划己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工程资金通过“前附表”第8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监理合同项下的合理支付。
4. 合格的投标人
4.1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前附表”第9项所述。
4.2 投标人合格条件标准见本工程资格审查文件。
4.3 本工程采用“前附表”第10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4 当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时,投标人必须按资格审查文件要求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同报送资格后审的资料。
5.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 踏勘现场
6.1招标人将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需要了解现场情况的,可自行到工程现场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6.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所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不负责任。
6.3 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招标人的允许,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工程现场,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6.4 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再次进行现场踏勘,招标人将予以支持,费用自理。

㈡ 招标文件

7. 招标文件的组成
7.1招标文件除包括以下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答疑纪要和其他补充修改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1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2章 工程监理合同(格式)
第3章 技术规范
第4章 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标)
第5章 投标文件格式(技术标)
第6章 建设工程监理招标资格审查文件(另册提供)
7.2 投标人购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领到招标文件后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8. 招标文件的澄清
8.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按“前附表”第14项所述的时间及方式,列明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但不署名,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8.2招标人按“前附表”第15项所述的时间,将澄清文件公布在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网上(www.zjky.cn),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可到招标单位(珲春多金属有限公司)索取书面澄清文件。该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 招标文件的修改
9.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招标人公布澄清文件之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9.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发布在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网上(www.zjky.cn),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可到招标单位处索取书面澄清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3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答疑)纪要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或修改文件为准。
9.4为使投标人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修改补充通知中明确。

㈢ 投标文件的编制

10.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 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应用中文。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他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在此,为了解释投标文件,应以中文为准。
10.2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 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投标文件由资格标、商务标及技术标(监理大纲)三部分组成:
11.1.1 资格标内容详见第6章建设工程监理招标资格审查文件要求的内容;
11.1.2 商务标包括下列内容:
⑴ 投标文件(商务标)封面;
⑵ 投标函;
⑶ 项目监理部人员配备表;
⑷ 投标人业绩信誉一览表;
⑸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一览表;
⑹ 主要检测设备仪器表;
⑺ 项目监理部人员全部到位承诺书;
⑻ 主要检测设备仪器到位承诺书;
⑼ 不良记录一览表;
⑽ 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及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说明材料。
注:监理人员组成应配备“档案资料管理工程师”负责监管施工期间施工单位的资料及时归档和整理,及协助业主做好整个建设过程的档案收集归档工作。
11.1.3 技术标(监理大纲)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⑴ 编制依据
⑵ 工程项目概况;
⑶ 监理工作范围;
⑷ 监理工作内容;
⑸ 监理工作目标(包括工程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及措施,合同、信息管理及采取合理化建议等);
⑹ 监理工作依据;
⑺ 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
⑻ 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计划;
⑼ 监理部门职责及人员岗位责任制
⑽ 监理工作程序;
⑾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⑿ 对本工程的理解及响应
⒀ 监理准备工作及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
⒁ 施工阶段监理
⒂ 施工安全文明监理与环境保护
⒃ 监理工作规章制度与工作条例
⒄ 监理人员行为准则
⒅ 监理设施
⒆ 安全和质量保证体系、工程管理信息系统使用
12. 投标文件格式
12.1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3. 投标报价
13.1 本工程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规定的方式进行报价。本工程监理工作报酬(监理服务收费)设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400万元(含400万元)。
13.2 投标人的监理服务收费,应包括完成本合同所需的所有费用,包含加班费、奖金补贴、劳保费、安全医疗费、差旅费、配合费、设备费等一切费用在内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
13.3 监理服务收费应包含从工程开工到工程竣工验收直至工程结算审核完毕的施工阶段全部期限内的监理费用以及质保期间的监理费用,若建设工期延长,则监理服务收费不再调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这一要求,并在投标报价中予以考虑。
注:招标人根据实际需要提供监理在现场办公室、宿舍、食堂。
14. 投标货币
14.1 本工程的投标报价及将来监理费用支付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5. 投标有效期
15.1投标有效期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所有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5.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担保。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6. 投标担保
16.1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交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数额的投标担保,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投标担保是为了保护招标人免遭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招标人可根据本须知第16.6条规定予以没收投标担保。
16.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6.3未被定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的投标担保,在开标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6.4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担保,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6.5中标人的投标担保,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34.1条规定转为向招标人提供的工程履约担保,但履约担保额不限于投标担保额。
16.6如投标人有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担保将被没收:
16.6.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16.6.2 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协议;
16.6.3 对评标定标施加影响,扰乱正常开标评标秩序的;
16.6.4 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指不真实填写有关资料、串通投标或以他人名义投标等)。
17.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7.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有关规定编制“前附表”第 16项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
17.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需用A4纸打印、复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技术标除外),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在相应的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7.3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授权委托书无效。
17.4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必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和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㈣ 投标文件的递交

18. 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8.1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投标文件应使用A4纸并装订成册;资格标包含本须知第11.1.1款的所有内容,单独装订成册;商务标包含本须知第11.1.2款的所有内容,单独装订成册;技术标(监理大纲)包含本须知第11.1.3款的所有内容,单独装订成册。
18.2 投标文件的密封
18.2.1资格标、商务标、技术标的正本密封在一个包封里,并在包封外注明“正本”标识;
18.2.2 资格标、商务标、技术标的副本密封在另一个包封里,并在包封外注明“副本”标识。”
18.3 技术标(监理大纲)标志
18.3.1 技术标(监理大纲)为暗标,字体(除表格里面的字体外)统一用四号宋体字,表格里面的字体统一用五号宋体字,白色(不可用彩页和彩页封面)A4复印纸(有关图纸可以用A3复印纸)打印。正本和副本封面应使用招标代理单位提供的封面且不得添加任何标识,正本所有内容中不得有任何加粗、斜体、下滑线、边框、阴影、页眉、页码、人员名字及任何能体现或暗示投标人名称的内容,或者是明显区别于其它投标人的标识,否则视为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若需体现人员姓名、投标人名称或工程名称等,应用×××表示。
18.4 在投标文件包封上应:
⑴ 写明招标人名称;
⑵ 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① 招标编号;
② 工程名称;
③ 2012年 11 月 26 日上午9时30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18.5除了按本须知第18.4款所要求的识别字样外,在投标文件包封上还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本须知第20条规定情况发生时,招标人可按包封上标明的投标人地址将投标文件原封退回。
18.6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须知第18.1款、第18.2款、第18.4款规定装订和加写标记及密封,招标人将拒收或者告知投标人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8.7投标文件所有包封的封套上应加贴封条。
19. 投标截止时间
19.1 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17项所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在规定的地址将投标文件送达给招标人。
19.2 招标人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力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19.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0. 迟交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在本须知第19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21.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1.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并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1.2 投标人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8款有关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1.3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21.4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担保将被没收。

㈤ 开 标

22. 开标
22.1招标人按“前附表”第18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22.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拟派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以证明其身份。当开标前(2012年11月26日9时30分前)查验身份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拟派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不能出示以上证件的,视为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议,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22.3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投标文件未按本须知第18.1、18.2及18.7条款规定密封、标记的,可以拒收或按废标处理。
22.4开标程序
22.4.1 开标会议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并按下列程序进行;
⑴ 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⑵ 主持人介绍参加会议的有关部门和代表;
⑶ 主持人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要求;
⑷ 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查验各投标人应到会代表身份是否符合本须知第22.2款规定;
⑸ 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⑹ 主持人宣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数和上述查验结果;
⑺ 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除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议和投标文件密封、标记未符合规定以外的投标文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并由各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⑻ 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结束。
22.5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除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议和投标文件密封未符合规定以外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22.6 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23. 投标文件的初步审查
23.1投标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当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视为无效,不得进行下一步评审:
23.1.1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18条的要求密封的(指投标文件未按本须知第18.1、18.2款规定密封的或各包封的封套上未按本须知第18.7款规定加贴封条的);
23.1.2 本须知第11.1.2款规定的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本须知第17.3款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技术标(监理大纲)副本封面未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23.1.3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造成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23.1.4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
23.1.5投标人[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拟派担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指不符合本须知第22.2条款的);
23.1.6 投标人拒不按照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修正的;
23.1.7 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指不真实填写有关资料、串通投标或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等);
23.1.8 投标人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
23.1.9 投标人拟派担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与资格审查申请书所报送的人员不一致的;
23.1.10总监理工程师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的;
23.1.11 投标人提交了不止一个投标报价的;
23.1.12 监理服务收费不符合本须知第13款规定的;
23.1.13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㈥ 评 标

24.评标会议
开标会议结束后,召开评标会议,评标会议采用保密方式进行。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25.评标过程的保密
25.1 公开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应严格保密。
25.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如试图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6. 资格审查
26.1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其是否有能力和条件有效地履行合同义务。
26.2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商务标、技术标(监理大纲)将不再进行评审。
27. 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用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有关澄清说明与答复,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对投标报价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更改。
28.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
28.1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所谓显著差异或保留是指对工程监理的发包范围、质量标准及运用产生实质性影响,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8.2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29. 除招标文件另有注明外,投标人在开、评标过程中须携带投标文件中所有证书、证明、证件等文件复印件的原件(用于证明本次投标的监理人员属于投标单位申请人本单位人员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以备核查,若在开、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在接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关于核对原件的通知半小时内未能提供原件的,其相应的复印件内容评审时将不予确认。
30.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30.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28条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30.2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能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的内容进行答辩,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答辩。
30.3 评标委员会依据“前附表”第19项规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并推荐中标候选人或受招标人委托确定中标人。
㈦ 合同的授予
31. 合同授予标准
31.1本工程的施工监理委托合同将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根据本工程评标标准和方法产生的中标人。
32. 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力
32.1 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前有权按照本工程监理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拒绝不合格投标。
33. 中标通知书
33.1招标人将在收到评标报告后3日内,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将按照中标候选人的排序确定中标人。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的,招标人可以按照中标候选人的排序重新确定中标人。
33.2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3日内,将中标结果在紫金矿业外网(www.zjky.cn)上发布公示,公示期为5日,投标人有异议的可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核查。
33.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34. 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34.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34.2中标人如不按本须知第34.1款的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则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授标,并没收其投标担保,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4.3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的施工监理,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监理转让(转包)给他人。
34.4 中标人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其它人员在本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必须常驻现场,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若擅自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招标人有权中止合同,中标人应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三、评标标准和方法
1. 评标原则
1.1 公正、公平、科学、择优的原则。
2. 评标程序
2.1 评标工作包含资格标、技术标和商务标的评审;资格标由投标人和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组建的资格审查评审委员会负责;技术标和商务标的评审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组成,且取得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的专家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五分之一。
评标委员会对每组投标文件按先技术标(监理大纲),后商务标的二阶段方式进行。
2.2 资格标的评审只作合格与否的结论,资格标评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仅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3除招标文件另有注明外,投标人在开、评标过程中须携带投标文件中所有证书、证明、证件等文件复印件的原件(用于证明本次投标的人员属于投标申请人本单位人员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除外)以备核查,若在开、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在接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关于核对原件的通知半小时内未能提供原件的,其相应的复印件内容评审时将不予确认。
2.4 资格标的评审
资格审查评审委员会根据第6章建设工程监理招标资格审查文件的“资格审查合格条件”及“资格审查评审办法”规定的要求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提交的资格标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资格标评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不予继续评审。
2.5 技术标的评审
2.5.1 评标委员会仅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技术标(监理大纲)进行评审,技术标(监理大纲)的评审应以暗标评审的方式进行,工作人员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先对技术标(监理大纲)正本进行封闭编号,评标委员会仅对编有编号的正本进行评审;
2.5.2 技术标(监理大纲)具体评审标准参照“评标标准”中“监理大纲”分项评分标准;
2.5.3 技术标(监理大纲)中若出现投标人名称或有其他可判定投标人的标志的(指不符合投标须知第18.3.1款的),技术标(监理大纲)分项分值按零分计。
2.6 商务标的评审
2.6.1 评标委员会仅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商务标进行评审;
2.6.2 商务标的评审标准参照“评标标准”中“项目监理机构及人员配备”、“ 仪器设备及手段”、“ 企业业绩和资信”各分项评分标准。
3. 评标标准
3.1 按照本工程监理评标标准和办法,对各投标人的项目监理机构及人员配备、监理大纲、仪器设备及手段、企业业绩和资信等四项内容进行定量百分制综合评价法;
3.2评标分项分值权重(满分100分)
投标满分值项目监理机构及
人员配备Ai满分值监理大纲
Bi满分值仪器设备及
手段Ci满分值企业业绩和
资信Di满分值监理费用
满分值
100分25分15分5分5分50分
3.3 各分项评分标准
3.3.1 项目监理机构及人员配备分项评分标准
分项子 项评 分 标 准
项目监理机构及人员配备Ai(满分25分)总








10

(基本素质 (满分5分)
(1)近五年担任过同类、同等及以上的工程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得基本分4分。
(2)在上述得分基础上,有以下情形者进行加分或扣分。
近五年其所监理的项目获得省级优质工程或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及省级以上监理协会授予优秀监理工程师等称号的,加1分。
近一年,其所监理的项目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或被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记入不良信用档案的,每次扣1分。
(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未取得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的,作废标处理。
总监答辩
(满分5分)针对投标项目,由评标委员会设计有针对性的答辩试题。参加答辩的总监,每人应答5题。评标委员会根据拟任总监在答辩过程中体现的专业能力、监理业务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酌情打分,每题满分1分。
其它监理
人员配备
(满分15分)
(1)监理人员配备人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基本分12分。不符合的,该项不得分。
(2)在此基础上,视各投标人所报人员工作经验和技术职称情况,有证据地进行比较后,酌情加分,最高加3分。
(3)拟派监理人员(不含总监)若无注册执业资格或未经有权部门培训发证的,每人次扣3分,最高扣15分。
注:① 近X年,是指发布招标公告之起始日起向前顺推X年。如:近两年,是指发布招标公告之起始日起向前顺推两年。下同。
② 监理人员配备人数详见第2章第三部分附加协议条款第2条要求的人数。
③“同类、同等或以上工程项目” 是指工程造价规模在3000万元以上的冶炼工程。工程规模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为准;时间界定以竣工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为监理委托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须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等四家建设主体盖章。下同。
④ 总监理工程师监理业绩经验、信誉及投标人企业监理业绩和资信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应附在“商务标”里。总监理工程师监理业绩经验及投标人企业监理业绩经验允许相同。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无法体现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担任的职务,可出具建设单位的证明资料(如监理业务手册等)来体现。
3.3.2监理大纲分项评分标准
分项子 项评 分 标 准




Bi

满分
15分
︶质量控制
(满分3分)控制目标
(满分1分)控制目标明确得1分,不明确得0分。
控制措施
(满分2分)控制措施完善、到位得2分,可行得1分,基本可行得0.5分,不可行得0分。
投资控制
(满分1.5分)控制目标
(满分0.75分)控制目标明确得0.75分,不明确得0分。
控制措施
(满分0.75分)控制方法合理得0.75分,不可行得0分。
进度控制
(满分1.5分)控制目标
(满分0.75分)控制目标明确得0.75分,不明确得0分。
控制措施
(满分0.75分)控制目标明确得0.75分,不明确得0分。
安全控制
(满分3分)控制目标
(满分1分)控制目标明确得1分,不明确得0分。
控制措施
(满分2分)控制措施完善、到位得2分,可行得1分,基本可行得0.5分,不可行得0分。
节能管理
(满分1.5分)管理目标
(满分0.75分)管理目标明确得0.75分,不明确得0分。
管理措施
(满分0.75分)管理措施可行得0.75分,不可行得0分。
合同和信息管理
(满分1.5分)合同和信息管理的方法可行的得1.5分,基本可行得1分,否则得0分。
合理化建议
(满分3分)对合理化建议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及具体措施进行论证、评审、酌情打分。
本项最高得分3分,最低得分0分。

3.3.3 仪器设备及手段分项评分标准
分 项评 分 标 准
仪器设备及手段Ci
(满分5分)根据工程特点配备电脑、照相机、水准仪、游标卡尺等仪器设备的得基本分4分,未配备不得分。在此基础上,配备如经纬仪等的另加1分。


3.3.4投标人业绩和资信分项评分标准
分项子 项评 分 标 准
企业业绩和资信Di



5

︶质量保证体系
(满分1分)设立有质量保证体系且通过第三方质量体系认证单位认证并在其有效期内,得1分;
未设立质量保证体系,得0分。
监理业绩
(满分1分)近五年投标人监理过一个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的,得基本分0.5分,每增加一个项目另加0.5分,加分不超过1分。
监理企业信誉
(满分3分)近一年因重大安全或质量事故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因此被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记入不良信用档案的,每次扣0.5分,最高可扣1分。
有以下情形的,另行加分,最高可加3分:
近三年所监理的工程项目获得省级优质工程、省级文明工地的加0.5分;获得鲁班奖的另加1分,本项最高得1.5分。
近五年获得省级先进工程监理企业的,每项加0.5分,获得部级先进企业的加1分,本项最高得1.5分。
3.3.5 投标报价的评判标准
分 项评 判 标 准
投标报价Ei(50分)投标报价在业主最高限价400万元(含400万元)以内为有效报价,否则为无效报价,不参加评审。(报价取小数点后二位,如240.50万元)
评标标底值:先取所有投标报价的平均值,再与最低报价进行平均
报价等于评标标底值时,报价分F=50分;报价高于评标标底值时,F=50-(报价-评标标底值) ×100×2分/ 评标标底值;报价低于评标标底值时,F=50-(评标标底值-报价) ×100×1分/ 评标标底值。
4. 评标方法
4.1投标得分的计算
评标委员会按照本评分细则,分别对各投标人的项目监理机构及人员配备、监理大纲、仪器设备及手段、企业业绩和资信等四项指标进行评分,去掉投标人各指标所得的最高评分和最低评分后,对各指标其余得分进行算术平均,求得投标人各指标得分 、 、 、 。对各指标得分进行算术求和,得到投标人的投标得分 ( =1,2,3…;指投标人)。投标得分的计算如下表:
评 委
指 标123456789指标得分(去掉最高、最低分后进行算术平均,Ei除外)

项目监理机构
及人员配备

监理大纲

仪器设备及手段

企业业绩和资信

投标报价Ei

投标得分计算
公 式投标得分

投标得分 = + + + +

4.2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投标得分从高至低进行排序,推荐排序前三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次高的投标人推荐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此类推(当出现并列得分时,由招标人直接确定或由评标委员会成员采取不记名投票表决中标候选人的排列顺序)。
4.3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供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应当依法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的中标人。当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经招标人审查确定其不具备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的,招标人可以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当第三中标候选人出现以上同样情况时,招标人可以依据投标得分从高至低的排序重新确定中标人。
4.4各投标人应对其提交的企业及人员资格情况、信誉、监理经验(业绩工程)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必要时还将对其他投标人)提交的企业及人员资格情况、信誉、监理经验(业绩工程)等进行真实性核查,若发现投标人提交的证明材料为虚假的证明材料,招标人将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或投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将其弄虚作假的行为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记录不良行为一次,但并不影响开标评标时投标得分的计算结果,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将由投标得分排序在前的企业及人员资格情况、信誉、监理经验等符合要求的其他投标人代替。


第2章 工程监理合同(格式)

第一部分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委托人 与监理人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总投资: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① 监理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
② 本合同标准条件;
③ 本合同专用条件;
④ 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开始实施,至 年 月 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份。


委托人:(签章) 监理人:(签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本合同签订于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标准条件
本招标文件的合同条件采用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GF-2000-0202)第二部分“标准条件”。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合同专用条件是根据本地区、本行业和本招标工程具体情况而对合同标准条件某些条款进行的完善、补充和修改,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合同专用条件的条款编号与合同标准条件的条款编号是一致的,如果两者的规定发生抵触,应以合同专用条件的规定为准。
第二条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及监理依据:国家建设部门、工商部门、技术部门的法规、规章、文件以及国家和省有关工程建设和和建设监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有关规定。
第四条 监理范围和工作内容:
1、监理范围:珲春多金属有限公司复杂金精矿综合回收项目所有建安、筑炉、防腐等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及环境保护工程专项监理。
2、监理工作内容:
(1)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中规定的工作内容,监理人在履行监理规范确定的工作职责的同时,以下工作(但不限于)仍有必要体现在合同条款内,以进一步明确其责任:
1)督促总体设计单位对各承包人图纸、接口配合确认工作。
2)组织设计、业主审核重点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3)根据委托人制定的里程碑计划编制一级网络计划,核查承包人编制的二级网络计划,并监督实施。
4)协助委托人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监督检查承包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执行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与措施。监督检查承包人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巡视检查施工现场,监督其实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检查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安全教育、管理情况。参加由委托人组织的安全大检查,监督安全文明施工状况。遇到威胁安全的重大问题时,有权发出“暂停施工”的通知。
5)参加全部设备的现场开箱检查和验收。检查设备保管方法,并监督实施。
6)检查现场施工人员中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并监督实施。
7)主持分项、分部工程、关键工序和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验评。
8)检查施工现场建筑工程用原材料、构件的质量,负责监督检查本工程所需物资采购入库、保管、领用等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并对原材料、构件的供应商资质进行审核、确认。按验收标准复核建筑工程主要材料、构件和暖通设备质量等,提出有关验收问题的监理意见。
9)对检验发现的材料、设备缺陷及施工中发现或产生的缺陷提出处理意见报委托人并协助处理。
10)制定并实施重点部位的见证点、停工待检点、旁站点的工程质量监理计划,监理人员要按作业程序即时跟班到位进行监督检查。停工待检点必须经监理工程师签字才能进入下一道工序。
11)作为本项目监理工作单位,负责组织、制订现场有关管理制度、规定和本标范围内工程建设监理大纲、规划、细则等。业主要检查考核落实情况。
12)主持工程例会、质量例会、安全例会、图纸会审等,并按时出具会议纪要,并受委托人委托完成有关设备、材料、图纸和其它外部条件以及工程进度、交叉施工等的协调工作;定期召开质量分析会,通报质量现状提出改进措施并监督实施;盘点工程进度,分析质量进度趋势,提出分析报告及改进要求、建议,报送委托人并监督实施。定期组织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召开安全工作例会及根据现场具体情况进行的针对性检查活动,消除隐患提出改进或弥补措施并监督实施,出具安全文明施工周报、月度、季度、年度总结、安全简报、事故通报等。协助委托人协调工程建设中出现的需要解决的问题,提出监理意见并监督实施。
13)在监理合同签字生效后,由总监理师组织编写监理规划,报委托人批准后实行。
14)在工程建设监理实施过程中,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监理细则,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必须记好监理日志,总监理工程师应定期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监理情况,负责完成工程量的审核,监理周、月、季、年报:次月3日前报送工程监理月报,次季首月4日前报送工程监理季报,次年首月4日前报送工程监理年报,工程完工后向委托人提交监理报告。
15)监理人员对不合格项必须跟踪检查并落实。
16)工程质量必须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并签字,未经监理工程师的签字,主要材料、设备和构件不准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不准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不准拨付工程进度款,不准进行工程验收。
17)及时编制整理监理工作的各种文件、资料、记录等,合同完成或终止时按档案管理规定移交委托人。督促检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参与竣工图审核及竣工资料移交工作。编制整理监理工作的各种文件、通知、记录、检测资料、图纸等。合同完成或终止时交给业主。
18)对项目环境保护工程按现行规范实施专项监理,编制专项监理大纲、实施细则等,监理工作的各种文件、通知、记录、检测资料、图纸等内业资料专项整理归档。
(2) 经约定的其他工作内容。
第九条 外部条件包括:与施工监理直接有关的建筑质监、电力、市政设施、安全、邮电、城管等。
第十条 委托人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委托人提供工程设计图纸、审批文件和项目资料,提供时间为委托人确定该项目施工阶段前十天内。
第十一条 委托人应在2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重大事项在5天内作出书面答复。
第十二条 委托人的常驻代表为: 职务: 联系电话: 。若有变更,委托人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人。
第十五条 工地现场办公室、工地宿舍、食堂由委托人提供;监理办公设施、通信设施以及其他监理设施均由监理人自行配备,所需费用列入监理费用报价中。
第十六条 在监理期间,委托人均没有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工作人员和服务人员。
第二十六条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累计赔偿额不超过监理报酬总数(扣税)]: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报酬比率(扣除税金)
第三十九条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人的报酬:
监理工作报酬(监理服务收费)按中标价计取。
工程监理费付款方式:(1)监理进入现场一个月后开始按月支付,每月支付额:中标价×80%/36个月(总工期暂定36个月),每月的15日之前支付上个月的监理服务费(2)剩余的20%监理费在工程竣工决算监理审核完提交委托人、工程档案资料备案后一周内支付。(3)付款均凭监理单位开具的正式发票为准。
第四十一条 双方同意用转帐支付报酬。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附加协议条款:
1、监理人除对本工程的建安、筑炉、防腐工程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理外,还应当按委托人的要求对本工程的地基与基础处理及室外工程等进行监理。
2、本工程施工监理项目机构人员配备要求如下:
施工阶段专业人员配备合计备注
地基与基础工程岩土工程161)总监理工程师包括在本表中的监理人数内。
工民建3
防腐1
土建预算1
主体工程、机电设备安装阶段工民建
(含钢结构)620
机械3
电气2
水工1
防腐2
自动化控制1
土建预算3
安装预算2
装修、设备安装、
设备调试阶段工民建421
机械3
电气2
自动化1
水工1
筑炉1
防腐2
安装预算3
土建预算4
施工验收、
工程结算工民建216
机械2
电气1
自动化1
水工1
筑炉1
防腐1
土建预算4
安装预算3
资料管理资料员11
说明:① 以上人员均应小于65周岁;② 项目监理部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职工,人员岗位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③ 项目监理部人员的专业以岗位证书上注明的注册专业或毕业证书的专业为准,职称级别以职称证书上注明的级别为准;④项目监理部应配备总监代表一名,总监代表的配备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⑤环境保护工程专项监理要求专门配置一名注册环境保护工程师,负责环境保护工程全过程监理,不包括在上表中的监理人数内。
3、监理项目机构人员全部到位承诺书、主要检测设备仪器到位承诺书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各阶段的监理人员可以根据工程的进度安排分期到位,但不能影响工程监理正常的需要。
4、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专职监理人员必须常驻项目现场,业主将执行考勤制度,有特殊情况的,需书面报送并获得业主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常驻项目现场每月不少于22天,每缺1天,支付违约金300元,监理项目部其它人员(含专业监理工程师)常驻项目现场每月不少于25天,每缺1天,支付违约金200元。
5、有以下行为之一均视为监理人违约,监理人应当按下表规定支付违约金。
序号违约情形违约责任
1总监理工程师未到位或无故撤换的按合同价的20%支付违约金
2专业监理人工程师未到位或无故撤换的每人次按合同价的10%支付违约金
3未经委托人书面批准,总监在其他项目中任职按合同价的10%支付违约金
4总监理工程师缺勤每缺勤1天,按人民币300元支付违约金
5其它监理人员缺勤每人每缺勤1天,按人民币200元支付违约金
6因监理人过错,而致使工程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或受到责令停工整顿除受到法律法规的处罚外,还应每次按合同价的5-10%支付违约金;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按照合同的规定赔偿
7监理人未按合同进行工程计量与支付,工程价款监理的差错率超过5%,审查签署工程文件有重大出入、不实的,或不按合同规定的程序、期限实施监理的每次按合同价的5-10%支付违约金;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按照合同的规定赔偿
8在工程质量或合同价款审查中,监理人有重大失误、弄虚作假或伪造签字的每人次按合同价的10%支付违约金;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按照合同的规定赔偿
9在工程竣工验收时,无法将整套监理资料移交给委托人的按合同价的10%支付违约金
注:1、总监理工程师和其它监理人员未按合同规定履行职责,或经3次抽查未在岗,或未参加工地例会达2次,均视同未到位。
2、以上违约金可直接从合同价款中扣除。违约金归委托人;当月的违约金在下月拨付的当月监理费中扣除,若当月监理费不够扣除可延续到下月监理费扣除,直至扣完为止。
6、本项目监理服务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10%
7、本项目对监理单位的考核详见附件。
8、反腐倡廉条款
(1)委托人责任
1)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为合同履行提供必要的条件。
2)委托人的管理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向监理人索要、借用财物,委托人有责任对有索贿行为的管理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包括违约金、调离、处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等)。
3)委托人的管理人员不得介绍亲属在监理人单位工作,不得接受监理人的礼物、宴请和提供的各种赌博、娱乐等活动,委托人有义务对此类行为进行清理。
4)委托人对监理人提出的举报不及时调查处理,或者故意泄露监理人举报内容,造成监理人损失的,委托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5)委托人的管理人员对监理人进行打击报复的,经查实后,委托人对其加重处分,该管理人员今后不得继续从事与监理人作业有关的管理工作。委托人所有人员及亲属不得向监理人推销各种材料、物资、纪念品和劳务服务。
(2)监理人责任
1)监理人必须严格履行合同中约定的有关责任,全面履行合同的有关条款。
2)监理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委托人馈赠财物,不得安排委托人有关人员的亲属在其属下工作。
3)监理人以获取工程项目及谋求自身利益为目的,以任何方式行贿委托人人员的,委托人有权按下列条款对监理人进行处罚。
①委托人有权将监理人的合同款冻结并不付给,合同价款重新核定,无法核定时,单价下浮10%-20%。
②监理人主要负责人行贿的,委托人有权中止与监理人签订的监理合同,并拒付工程款,委托人不补偿监理人任何损失。
③监理人下属管理人员行贿的,该管理人员不得继续留在委托人所属工地范围内监理。
④委托人按监理人行贿数额的双倍从监理人合同款中扣回。
4)监理人为获取不正当利益向委托人管理人员行贿的,造成委托人重大经济损失,除按前款处置外,造成的损失由监理人赔偿。
5)监理人遭受委托人管理人员敲诈、勒索、故意刁难时,有义务向委托人领导及委托人有关部门举报,委托人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并对有关人员予以严肃处理;同时,应将调查处理情况向监理人通报。举报属实的,委托人给予举报人适当的奖励。
6)监理人认为委托人在处置员工腐败行为不力时,有权力和义务向委托人领导及委托人纪检、监察审计部门举报。

第3章 技术规范

1、施工图纸(设计文件)所指的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图集等。
2、《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3、其他技术规范
建设工程质量必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


第4章 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标)

目 录

一、投标文件(商务标)封面
二、投标函
三、项目监理部人员配备表
四、投标人业绩信誉一览表
五、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一览表
六、主要检测设备仪器表
七、项目监理部人员全部到位承诺书
八、主要检测设备仪器到位承诺书
九、不良记录一览表
十、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及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说明材料

一、投标文件(商务标)封面
(正本)


投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工程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商务标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函

致:  (招标人名称)
1、根据你方招标编号为 (招标编号) 的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图纸、技术规范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 的投标报价承包上述全部工程施工阶段的工程建设监理任务。
2、我方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答疑纪要、补充通知等修改文件(若有),以及有关附件。
3、我方将接受并遵守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各项条款。
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代表业主利益,从项目目标出发,进行全方位的有效管理,使工程建设目标(投资目标、进度目标和质量目标)得以实现。
5、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派出注册监理工程师 (总监姓名) 担任本工程的总监,且派驻本项目监理人员与投标文件中载明的人员一致。
6、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7、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三、项目监理部人员配备表

序号姓 名性 别出生年月现场监理
岗位及职务注册执业证书(岗位证书)名称及证号专 业职 称身份证号码备注







注:① 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与资格审查申请书所报送的人员一致,否则视为废标。
② 请将以上所有人员相应的注册执业证书(岗位证书)、技术职称证书的复印件附在此表后。
③ 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除另有注明外)在开标时均须携带以备核对,若在开、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在接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关于核对原件的通知半小时内未能提供原件的,其相应的复印件内容在评审时将不予确认。下同。
④ 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下同。
投标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四、投标人业绩信誉一览表
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工程规模工程验收日期工程质量项目总监建设单位
联系人/电话








注:投标人企业监理业绩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附在此表后。如总监监理业绩经验与投标人企业监理业绩经验相同,可以不重复附复印件,但须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一览表注明总监监理业绩经验的工程项目名称。


投标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五、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一览表
姓 名性 别年 龄
学 历职 称职 务
身份证号码
注册执业证书
(岗位证书)
名称及证号
参加工作时间从事监理年限
建设工程监理业绩
序号项 目 名 称工程规模开工日期竣工验收日 期工程质量奖罚情况




注:① 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与资格审查申请书所报送的人员一致,否则视为废标。
② 请将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业绩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附在此表后。如总监监理业绩经验与投标人企业监理业绩经验相同,可以不重复附复印件,但须在本表注明总监监理业绩经验的工程项目名称。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无法体现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担任的职务,可出具建设单位的证明资料(如监理业务手册等)来体现。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六、主要检测设备仪器表

号仪器或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自有或委托检测或租借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七、项目监理部人员全部到位承诺书

致:  (招标人名称)
我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我方参加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 施工监理投标。我方郑重承诺如下:
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投标文件中所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和所配备的项目监理部人员按时全部到位,否则视同违约。违约金按如下标准计算:总监理工程师如有特殊原因需要更换,将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且新派同等或更高资历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每人次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伍万元;监理其它人员如有特殊原因需要更换,将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且新派同等或更高资历的监理人员,并每人次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万元。违约金从我方的监理费中扣除。若擅自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或其它监理人员,发包人有权中止合同。
备注:资历指职称及岗位资格。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八、主要检测设备仪器到位承诺书

致:  (招标人名称)
我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我方参加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 施工监理投标。我方郑重承诺如下:
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投标文件中主要检测设备仪器表所配备的监理检测设备仪器按时全部到位,否则视同违约。违约金按如下标准计算:每台设备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万元。违约金从我方的监理费中扣除。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九、不良记录一览表
监理信誉不良记录工程名称受理行政主管部门不良记录原因日 期
近一年受到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记入不良信用档案的总监理
工程师




监理
企业




注:以上内容各投标人必须如实填写,若有虚假或隐瞒或漏报,按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23.1.7款的规定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十、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及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说明材料
1、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① 总监理工程师近五年其所监理的项目获得省级优质工程或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及省级以上监理协会授予优秀监理工程师等称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② 总监理工程师近一年,其所监理的项目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或被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记入不良信用档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若有,原件在开标时可不提供核对);
③ 监理企业通过第三方质量体系认证单位认证的质量保证体系证书复印件;
④ 监理企业近三年所监理的工程项目获得省级优质工程、省级文明工地或近三年获得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及省级以上监理协会授予先进工程监理企业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⑤ 监理企业近一年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被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记入不良信用档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若有,原件在开标时可不提供核对)。
2、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说明材料

第5章 投标文件格式(技术标)

一、技术标(监理大纲)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⑴ 编制依据
⑵ 工程项目概况;
⑶ 监理工作范围;
⑷ 监理工作内容;
⑸ 监理工作目标(包括工程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及措施,合同、信息管理及采取合理化建议等);
⑹ 监理工作依据;
⑺ 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
⑻ 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计划;
⑼ 监理部门职责及人员岗位责任制
⑽ 监理工作程序;
⑾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⑿ 对本工程的理解及响应
⒀ 监理准备工作及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
⒁ 施工阶段监理
⒂ 施工安全文明监理与环境保护
⒃ 监理工作规章制度与工作条例
⒄ 监理人员行为准则
⒅ 监理设施
⒆ 安全和质量保证体系、工程管理信息系统使用
二、签署、密封与标志详见第一章第18条款。
三、技术标(监理大纲)正副本封面统一使用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封面(附于招标文件后)。

第6章 建设工程监理招标资格审查文件

目 录
一、资质证书
二、营业执照
三、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四、拟选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及职称证书
五、参于本项目的其他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六、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省份证
七、类拟工程业绩
八、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及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说明材料

投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工程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资格标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正本)


投 标 文 件

投标文件内容: 技术标(监理大纲)


(副本)


投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工程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技术标(监理大纲)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考核细则
为加强对监理单位的管理,健全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体系,规范监理行为,提高监理工作质量,根据原国家建设部《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及国家、行业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考核范围
建设工程监理现场考核范围为《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业务范围。
二、考核内容
1、监理组织及机构
2、监理资料管理工作
3、监理现场监督管理工作
4、竣工验收后期工作
三、考核办法
1、定期(指合同规定支付监理费周期,即付款期)对监理工作进行检查,根据《监理单位考核评分表》(见附表)实施考核,并按考核结果支付监理费。
2、监理费的组成:监理费=基本监理费+考核监理费。工程监理招标和监理合同签订时要明确,中标监理价(或费率)的80%为基本监理费,20%为考核监理费。
3、根据每个已完付款期的实际检查内容考核得分与当期考核内容总分的比例折算成百分制得分,对监理单位分别不同考核等级,按不同等级支付监理费。
3.1优:90-100分,支付付款期全额基本监理费和考核监理费。
3.2良+:80-89分,支付付款期全额基本监理费,支付付款期考核监理费的80%。
3.3良:70-79分,支付付款期全额基本监理费,支付付款期考核监理费的60%。
3.4合格:60-69分, 支付付款期全额基本监理费,支付付款期考核监理费的40%。
3.5不合格:59分及以下,只支付付款期全额基本监理费。
3.6考核监理费的否决条款:付款期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取消付款期考核监理费;付款期发生工亡事故的,取消付款期考核监理费。
3.7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有关奖罚约定按合同一并执行。
4、考核监理费的70%由监理单位支配,30%由工程监理部支配(工程监理招标文件及工程监理合同中要明确)。
四、监理增值服务考核
1、监理增值服务指委托监理合同业务范围外的服务,主要是对项目建设提出合理化建议、优化设计、优化施工方案、创新管理等,通过该增值服务,为建设项目节省投资、缩短工期、提高管理质量、减少运营成本等。
2、原则上根据增值服务节省的投资或产生的预期效益,按30%的比例给予奖励。
3、各项目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监理增值服务考核办法,加强对监理增值业务考核程序的把关和审核工作。
五、考核的组织
1、每次考核由业主单位在付款期的前一周内组织;
2、考核由业主单位的项目施工现场负责人具体组织,邀请分管基建领导、监察审计、财务等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参加;
3、全体参与人员应在《考核评分表》上签字,有不同意见的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执行。
六、附则
1、《考核评分表》一式三份,监理单位一份,业主单位二份,其中一份作为付款凭证的附件,另一份由项目管理部门归档保管。(另册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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