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兰州货运中心叉车尾气净化器招标公告
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兰州货运中心叉车尾气净化器招标公告
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兰州货运中心招标办公室拟对叉车尾气净化器采购项目实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LZHYZX********
二、采购项目名称:叉车尾气净化器采购项目
三、招标内容
序号 |
品名 |
规格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最高限价(元) |
保证金(元) |
接受/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1 |
叉车尾气净化器 |
MJB-3T |
40 |
套 |
148000.00 |
2960.00 |
接受 |
四、采购需求及说明:详见用户需求书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公司。
2.投标人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中标后必须开具国家规定适用税率增值税专用抵扣发票。
3. 投标人须提供近期(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有效银行资信证明。
3.1投标人必须是“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注册供应商。(注册成功后用户登录状态必须为复核通过。新用户按照“国铁采购平台”《用户注册及说明》进行注册)。
3.2存在以下行为的投标人将被限制参与本项目:
3.2.1 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2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在(投标截至日前)近一年内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2.4投标人因发生的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
3.2.5投标人因存在不良行为被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以“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供应商处理通报查询结果为准);
3.2.6投标人被列入国家铁路局、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不合格名单。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如用户需求书有要求)。
4.其它投标人资质要求见用户需求书。
六、报名截止时间、地点
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请于2020年12月8日18:00前(法定节假日除外)将报名表及相关资质材料(详见用户需求书)加盖单位公章交至兰州货运中心。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在“供应商报名系统(http://61.178.243.183:8001/tbzlbs/page/gys_register/gys_login.jsp)注册成功后进行线上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 投标保证金(详见用户需求书)
七、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电子招标文件(注:以投标人报名所留电子邮箱为准,不接受现场招标文件获取)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 年12月21日15:00(开标时间如有变动,以电话通知时间为准)
2.开标及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兰州货运中心会议室
九、其他说明:
1.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2.已报名供应商放弃投标的,应在投标截止三天前以书面形式函告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公司兰州货运中心。
3.如无书面弃标函无故缺席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予以扣除其投标保证金并限制参加兰州局集团公司兰州货运中心采购活动的处罚(处罚期不超过三个月)。
4.未在规定时间递交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视情节予以扣除其投标保证金或限制参加兰州局集团公司兰州货运中心采购活动的处罚(处罚期不超过三个月)。
十、采购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人、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名称: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兰州货运中心
采购机构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和政路156号
联系人:杨工、王工
联系电话:****-*******(业务部门), ****-*******(综合部门)、****-*******(纪委监督)
邮箱:Lzhyzx_zhaobiao@126.com
本项目不举行答疑会,项目需求具体详情可向项目采购人了解。
本
2020年12月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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