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展览馆工程建设招标公告
规划展览馆工程建设招标公告
随州市规划展览馆项目工程建设招商招标公告
根据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经市政府批准,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项目法人拟建设随州市规划展览馆工程项目。该项目以随州市规划展览馆工程建设指挥部为项目负责人,按照以土地换项目的原则,采取招标招商方式(BT模式)建设。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位置
白云湖南路中段(市委大楼西侧)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规划展览馆总建筑面积约为1.7万平方米(含地下设备层),工程建设总投资约为1.2亿元。
三、项目实施方式
该项目根据投资额,由投资商先缴纳 6000.00万元保证金。工程造价依据该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结合现场实际发生工程量计算总工程量,建筑部分套用2008年《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及相关文件计价取费进行预算,并下浮8%后办理工程结算;市政及园林部分套用2008年《湖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09年《湖北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及相关文件计价取费进行预算,并下浮10%后办理工程结算,增减部分同比例调整,最终工程造价以市审计部门审计结果为准。
投资内容:本次工程建设采取总打捆办法实施招商招标,以工程建设全部投资额为招商标底。投资内容包括项目前期筹备(如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的征收、规划勘察设计、施工招标、施工监理、工程预算、土地平整等)、建筑安装工程及其配套设施、室外广场、道路、绿化等工程(不含室内装饰及布展项目),具体以招商合同为准。
项目建设工程款支付方式:保证金中减去工程前期征地、拆迁等相关非建设费用后的余额作为工程建设费用支付的总额。工程开工后,按实际完成工程进度的比例拨付工程款。工程竣工,经初步审定后,工程建设费支付的总额按比例拨付至90%,但拨款总额不能超过保证金中工程建设费总额。投资商实际投资总额(包括剩余款项及保证金)由投资方在随州市中心城区商住用地范围内(可采取分块形式)选取开发性用地,土地使用权通过竞拍方式取得。若投资方竞得土地,则按规定程序履行招拍挂手续后,以土地竞拍价与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结算;若投资方未竞得土地,则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用该宗地的土地出让金收益支付剩余工程款项及保证金。
四、投资商确定方式
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预审,对预审合格的单位按《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本着“保证金谁先一次性足额到位谁中标”的原则,确定中标投资商。
五、招商时间
该项目的招商时间为2012年11月14日至2012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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