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东坎高级中学工程检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滨海县东坎高级中学工程检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滨海县东坎高级中学工程检测服务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滨海县教育局和滨海县兴海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所需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滨海县东坎高级中学工程检测服务项目
2.项目规模概况:滨海县东坎高级中学工程,项目拟新建20轨60班,占地约130亩,建筑面积46000平方米(详见施工图纸)。
3.检测内容主要为:滨海县东坎高级中学工程建筑物土建工程、基坑沉降检测、装饰装修工程、市政工程、水电安装工程(含通信及智能化系统等弱电项目)、塑胶面层田径跑道原材料和成品检测、消防工程、附属配套工程及建设范围内的所有道路、桥梁、管涵等施工图内全部项目的所有工程材料检测。
4.检测项目(包含但不限于):
见证取样检测【包含但不限于水泥物理力学性能、钢筋混凝土用钢材、砂石常规、砼及砂浆性能、混凝土外加剂、沥青及沥青混合料等】;专项检测【包含但不限于地基及复合地基承载力静载检测、单桩承载力静载检测、低应变、高应变检测、钻芯法检测、混凝土结构及构件实体、后置预埋件、砌体结构、结构性能、建筑节能检测、保温材料层检测、热工性能现场检测、围护结构实体检测等内容】;备案检测【包含但不限于建筑水电材料、墙体材料(含屋面材料)、饰面材料、防水材料、门窗检测】等其他一切需招标人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必检项目。
注:本次招标范围不局限于上述的检测项目,涵盖了从项目开始到交付使用的所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验收要求的一切检测内容,投标人须仔细查阅有关材料、勘察现场,并核实必要的检测项目内容和检测数量,充分考虑其所存在的所有风险因素。
5.服务质量要求:
5.1项目检测必须满足《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范》的要求,检测报告的编写必须满足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5.2响应服务:中标人需在接受招标人委托任务后24小时全天候服务(包括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并指派1名人员提供驻场服务,并参加每月考勤,每月出勤不得少于28天,少1天罚款3000元,县外检测机构必须在项目所在地设立送样材料收集点或上门服务。
5.3检测时间要求:中标人应积极配合施工进度的需要,及时安排检测。一般情况下自委托日起3个工作日内(不含委托日)投标人应完成检测工作和检测报告,特殊情况中标人应不超过5个工作日(不含委托日)完成检测工作和检测报告。
5.4验收:
(1)检测单位提交完整的检测报告一式六份。
(2)质量标准及要求:按国家现行的检测规范和标准进行建设工程检测服务,成果资料真实、及时、可靠。
6.本项目最高限价为9.5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试验检测机构,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见证取样检测【包含但不限于水泥物理力学性能、钢筋混凝土用钢材、砂石常规、砼及砂浆性能、混凝土外加剂、沥青及沥青混合料等】;专项检测【包含但不限于地基及复合地基承载力静载检测、单桩承载力静载检测、低应变、高应变检测、钻芯法检测、混凝土结构及构件实体、后置预埋件、砌体结构、结构性能、建筑节能检测、保温材料层检测、热工性能现场检测、围护结构实体检测等内容】;备案检测【包含但不限于建筑水电材料、墙体材料(含屋面材料)、饰面材料、防水材料、门窗检测】等其他一切需招标人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必检项目。}且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计量认证证书)。
3.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持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且具备建设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确保自2020年6月1日以来至开标之日当月(含当月)连续6个月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且保证自投标单位提供的养老保险金相关证明中投标人所标明开始交纳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双方劳动关系未改变。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国家、江苏省、盐城市及滨海县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有不良行为记录被国家、江苏省、盐城市及滨海县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
6.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四、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捌仟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使用投标人基本账户,方式:转账、电汇。收款账户为: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滨海城中支行,账号:****************3280,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且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上述收款账户。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交款凭据(指银行转账进帐单或电汇凭证)复印件、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复印件放进投标文件中递交(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资格条件不通过,其投标无效。
注: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位于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6楼1612室,咨询电话****-********。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时间:2020年12月2日8时30分到2020年12月9日18时00分(节假日除外);
2.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单位公章,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姓名、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营业执照、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资格证书、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的电子扫描或截图件,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在上述规定时间发至代理公司电子邮箱********7@qq.com,方可获取招标文件。发送电子邮件后请即刻电话告知代理公司夏琪(手机号码:139*****525)查收并确认,因电子邮件发送失败等原因造成代理公司未收到电子邮件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未能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无效。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为500元,售后不退。
3.上述材料递交成功后,招标文件将以电子版形式向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的上述预留电子邮箱发出,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及时查收并回复确认收到或点击回执。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时如有问题须及时与代理公司联系。因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未及时查看预留电子邮箱或预留电子邮箱错误或信息缺失等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上述材料递交成功后放弃投标的单位,除不可抗力和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方式递交放弃函至招标代理机构且经批准同意的情况外,行政监督部门将视情节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告1-2个月。公告期间,滨海县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5.只有成功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对本项目提出质疑。未能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提出的质疑,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1.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12月15日09时00分00秒。
2.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主楼18楼西首1808开标三室。
七、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及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八、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所有主体结构封顶后支付合同价的30%,主体验收合格再支付合同价的10%;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再支付合同价的30%;工程审计结束后当年内余款全部结清(上述付款,均不计利息,结算时需提供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结算方式:招标人委托造价咨询单位以图审后的施工图为依据,按照国家标准GB/T50353-2013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提供建筑面积计算成果报告。
检测费=总建筑面积*投标单价。
3、付款依据:在付款时提供相应的检测成果报告及明细表,在审核无误后方可支付。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jszbtb.com/#/newindex)、盐城市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binhai.gov.cn/)。
十、投标申请人对本公告有疑问或异议的,应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招标人:滨海县教育局、滨海县兴海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亚楠胡爱玲
代理机构: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夏琪薄志尚
邮箱:
2020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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