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港通州湾港区三夹沙作业区东港池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南通港通州湾港区三夹沙作业区东港池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受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港口管理局(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南通港通州湾港区三夹沙作业区东港池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组织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南通港通州湾港区三夹沙作业区东港池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二、项目预算:600万元
三、项目需求:
1、项目概况
南通港通州湾港区三夹沙作业区东港池工程规划选址区位于南通港通州湾港区三夹沙作业区东侧区域,其西侧为三夹沙作业区西港池,南侧与东灶港作业区相对,距离南通市约67km。通州湾港区三夹沙作业区作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凭借优良的深水岸线和丰富的建设用地资源,吸引了大批企业前来投资落户。目前,三夹沙作业区西港池岸线资源已全部使用,急需开建三夹沙作业区东港池,充分发挥三夹沙作业区东侧区域土地资源价值,为企业落户创造便利条件。
南通港通州湾港区三夹沙作业区东港池工程建设规模长约2.4公里,港池周边总长度约5.0km。
2、招标范围与标段划分
本次南通港通州湾港区三夹沙作业区东港池勘察设计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三夹沙作业区东港池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及对应预算文件应与施工图设计文件同时提交。
(2)为取得可行性研究批复、初步设计批复、施工图设计批复所涉的相关评估与专题研究(包括但不限于:社会稳定性评估、海域使用论证、海洋环评、节能评估、安全预评估),并取得相应批复(或通过审查、完成备案):
(3)勘察(测量)工作:为完成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按设计规范要求所必须的勘察、测量工作。
(4)后续服务:①工可、设计阶段协助发包人进行设计文件报批等服务;②协助施工、监理招标,施工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做好施工配合,完成必要的设计修改和变更;③配合做好各阶段工程验收、协助施工单位完成竣工图编制。
3、勘察设计周期安排:
(1)合同签订后60天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与本阶段相关评估咨询成果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通过后3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含概算资料)与本阶段相关评估咨询成果文件;初步设计文件审查通过后30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与本阶段相关评估咨询成果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预算等全部资料文件具备报批条件;
(2)测量与勘察资料提交时间:满足各阶段设计进度的要求;
(3)在此期间须根据发包人要求分批及时提交有关设计文件。
(4)后续服务:工程建设期及试运营期。
四、潜在的投标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采购单位其它资格要求:
3、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应同时具备水运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联合体投标人必须涵盖水运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港航工程或航道工程或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6、投标人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章)。
7、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章)。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②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具备水运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单位,联合体所有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个;
③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⑤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⑥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响应文件组成及格式》中的资格审查文件要求。
请投标人认真对照资格条件,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开标过程中,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件为虚假或伪造,或者其他人员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参与投标,一经发现则取消投标人资格,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并报财政部门后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视情公布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特别提醒】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如发现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人承担由此带来可能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六、投标
1、投标人须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的资格、技术、商务报价的各项要求条款,结合项目需求提供投标文件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如有各项投标资料经查实为弄虚作假的,将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文件的递交
(1)接收人:采购代理机构;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2日9时30分。
(3)投标文件递交地址:通州湾示范区政务中心(南通市政务服务分中心)北楼四楼开标室三(以开标当日电子屏显示的为准),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一式二份,一份装订在资格审查文件中,另一份在投标时随身携带。
七、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八、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和投标预备会。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2月22日9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tzw.gov.cn/)-交易信息-政府采购栏目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等相关资料。
2、招标文件费用为人民币300元,由招标代理公司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向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收取,招标文件费用一经缴纳,无论何种原因招标文件的相关费用不退。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九、开标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22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通州湾示范区政务中心(南通市政务服务分中心)北楼四楼开标室三(以开标当日电子屏显示的为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合同总价款的5%。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港口管理局
地 址:南通市通州湾示范区商务大厦
联 系 人:曹镭
电 话: ****-********
招标代理: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高新区科技城潇湘路99号诚来智大楼5楼
邮政编码:215000
电 话:151*****928(冯建敏),185*****166(吕俊峰)
联 系 人:冯建敏、吕俊峰
mail:szzcjyb@126.com
十二、其它
1、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2、潜在供应商在获取本次招标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的供应商须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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