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新建-仓储沥青50万吨、加工生产特种沥青33万吨项目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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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新建年仓储沥青50万吨、加工生产特种沥青33万吨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A**************** | 项目名称 | 新建年仓储沥青50万吨、加工生产特种沥青33万吨项目 | ||
标段编号 | A****************003001 | 标段名称 | 新建年仓储沥青50万吨、加工生产特种沥青33万吨项目施工监理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0年12月2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0年12月11日 | ||
工程类型 | 工程监理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新建年仓储沥青50万吨、加工生产特种沥青33万吨项目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二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年仓储沥青50万吨、加工生产特种沥青33万吨项目已由上级单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高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江苏高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国有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分为两个区域:沥青仓储区和沥青加工区。沥青仓储区选址位于长江镇滨江路南侧,与江苏凯凯电信器材公司、南通焯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为邻。沥青仓储区为主利用南通焯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和东方石油化工储运有限公司的码头靠泊沥青船装卸。 沥青加工区位于长江镇如港河西侧、兴港路南侧,与南通鑫康药业有限公司为邻。沥青加工区利用南通诚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的码头靠泊沥青船装卸。为了保证沥青加工区基质沥青入库,将通过车辆从仓储区驳运沥青至加工区作为诚辉码头难以保证沥青船靠泊的应急措施。 项目总用地约135亩,建成后将形成年中转销售重交沥青50万吨,加工生产沥青33万吨。 沥青仓储区用地约67亩,主要建设沥青储罐100000m3,发车装置、消防设施、环保设施、供热设施、供配电设施,库区至焯晟码头和东方石化码头沥青管线。 沥青加工区用地约68亩,主要建设改性沥青生产装置两套、乳化沥青生产装置一套、20700m3沥青储罐,新建研发中心、库房、发车装置、消防设施、环保设施、供热设施、供配电设施,新建办公楼及生活辅助设施。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所有工程的监理服务。包括监理施工阶段服务期与实际施工工期同步及施工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含协助审计结束全过程),对工程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四大控制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文明施工管理,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各方关系,竣工结算初步审核。 2.3 监理服务期:监理施工阶段服务期与实际施工工期同步及施工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含协助审计结束全过程,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年)。 2.4 监理合同估算价:约200万元。 2.5 标段划分:壹个标段。 2.6 其它: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 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 3.5 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化工石油工程(油气储运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牵头人为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化工石油工程(油气储运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的单位,并提供联合体协议。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化工石油工程专业),且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年龄65周岁(含)以内。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拟选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项目委托代理人,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前总监理工程师在如皋市外无在监项目且担任的委托监理合同项目在如皋市范围内不超过两项,投标单位必须向招标人提供在监项目建设单位同意其担任其他项目总监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中标后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变更,到岗率达到80%以上。如为联合体投标,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牵头单位的公司人员。 3.8本次招标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企业任职期间作为项目总监承担过建安费3000万元及以上的石油化工类工业建筑监理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提供业绩。 ⑴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盖章确认);⑵不接受招商建设项目业绩;⑶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⑷项目总监、金额以监理合同为准;⑸监理合同不能体现项目总监、金额内容,还须提供业主证明材料(须加盖业主公章)。 3.9其它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年12月2日至2020年12月11日 14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 。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1日14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高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如皋市长江镇兴港西路2号 联 系 人:葛卫华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如皋市海阳北路陆地方舟人才公寓1号楼2001室 邮政编码:226001 联 系 人:张贤玉、史隆卿 联系电话:****-********、180*****113 传 真:****-******** 电子邮箱:********4@qq.com 2020年12月2日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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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 ||||
特殊公告[0] 新建年仓储沥青50万吨、加工生产特种沥青33万吨项目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二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年仓储沥青50万吨、加工生产特种沥青33万吨项目已由上级单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高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江苏高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国有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分为两个区域:沥青仓储区和沥青加工区。沥青仓储区选址位于长江镇滨江路南侧,与江苏凯凯电信器材公司、南通焯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为邻。沥青仓储区为主利用南通焯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和东方石油化工储运有限公司的码头靠泊沥青船装卸。 沥青加工区位于长江镇如港河西侧、兴港路南侧,与南通鑫康药业有限公司为邻。沥青加工区利用南通诚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的码头靠泊沥青船装卸。为了保证沥青加工区基质沥青入库,将通过车辆从仓储区驳运沥青至加工区作为诚辉码头难以保证沥青船靠泊的应急措施。 项目总用地约135亩,建成后将形成年中转销售重交沥青50万吨,加工生产沥青33万吨。 沥青仓储区用地约67亩,主要建设沥青储罐100000m3,发车装置、消防设施、环保设施、供热设施、供配电设施,库区至焯晟码头和东方石化码头沥青管线。 沥青加工区用地约68亩,主要建设改性沥青生产装置两套、乳化沥青生产装置一套、20700m3沥青储罐,新建研发中心、库房、发车装置、消防设施、环保设施、供热设施、供配电设施,新建办公楼及生活辅助设施。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所有工程的监理服务。包括监理施工阶段服务期与实际施工工期同步及施工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含协助审计结束全过程),对工程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四大控制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文明施工管理,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各方关系,竣工结算初步审核。 2.3 监理服务期:监理施工阶段服务期与实际施工工期同步及施工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含协助审计结束全过程,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年)。 2.4 监理合同估算价:约200万元。 2.5 标段划分:壹个标段。 2.6 其它: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 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 3.5 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化工石油工程(油气储运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牵头人为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化工石油工程(油气储运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的单位,并提供联合体协议。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化工石油工程专业),且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年龄65周岁(含)以内。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拟选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项目委托代理人,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前总监理工程师在如皋市外无在监项目且担任的委托监理合同项目在如皋市范围内不超过两项,投标单位必须向招标人提供在监项目建设单位同意其担任其他项目总监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中标后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变更,到岗率达到80%以上。如为联合体投标,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牵头单位的公司人员。 3.8本次招标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企业任职期间作为项目总监承担过建安费3000万元及以上的石油化工类工业建筑监理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提供业绩。 ⑴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盖章确认);⑵不接受招商建设项目业绩;⑶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⑷项目总监、金额以监理合同为准;⑸监理合同不能体现项目总监、金额内容,还须提供业主证明材料(须加盖业主公章)。 3.9其它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年12月2日至2020年12月11日 14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 。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1日14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高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如皋市长江镇兴港西路2号 联 系 人:葛卫华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如皋市海阳北路陆地方舟人才公寓1号楼2001室 邮政编码:226001 联 系 人:张贤玉、史隆卿 联系电话:****-********、180*****113 传 真:****-******** 电子邮箱:********4@qq.com 2020年12月2日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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