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城图书档案馆桩基检测招标公告
生态城图书档案馆桩基检测招标公告
(专业)中新天津生态城图书档案馆项目桩基检测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16001
桩基监测资格预审公告
津建交生态桩基[2012]11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新天津生态城图书档案馆项目桩基检测 已由 中新天津生态城建设局 以 津生建批【2012】135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中新天津生态城房地产登记发证交易中心 ,项目代建单位为 天津开发区建设工程监理公司 ,建设资金为 ********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开发区建设工程监理公司 受 天津开发区建设工程监理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桩基检测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天津生态城中部片区04-02-05-05地块内,建筑面积为67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为70732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生态城中部片区04-02-05-05地块内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招标范围包括;抗压静载试桩、小应变、抗拔试桩,详见建设单位所发施工图纸
2.4 工期要求:2012年12月30日 至 2013年03月15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达到鲁班奖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格: 营业执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发的CMA计量认证 , 业绩要求: 在过去三年内(2009、2010、2011年)承担过至少2个结构类型和建筑类型与本次拟实施合同的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类似项目,(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领取文件时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外地进津企业需携带进津备案书、相关人员资质、相关能证明其具备相应能力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绿色建筑等级:国家绿色建筑三星级及中新天津生态城绿色建筑白金奖。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3.3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4.3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资格预审方法5.1 本招标资格预审(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投标申请人少于15家时, 招标人不再采用资格预审,招标人将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所有的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6、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6.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年11月27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6.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2 年 11 月 21 日 至 2012 年 11 月 27 日
7、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7.1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2年11月28日至2012年12月0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 0 分 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开发区奥运路11号德圣公馆二层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7.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200 元,售后不退。
7.3 资格预审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0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中新天津生态城房地产登记发证交易中心(公章)
法定代表人:胡宇丹(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生态城动漫中路10号中新天津生态城服务中心
邮政编码:300480联系人:谢强电话:********
传 真:********
项目代建单位:天津开发区建设工程监理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王同安(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开发区奥运路11号德圣公馆二层
邮政编码:300450联系人:李纪庆电话:138*****282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开发区建设工程监理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王同安(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开发区奥运路11号德圣公馆二层
邮政编码:300450联系人:杨津电话:********
传 真:********
日期:2012 年 11 月 21 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中新天津生态城建设管理中心受理负责人:程殿麟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受理单位地点:中新天津生态城城市管理中心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监察局驻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建交中心监察组受理负责人:张佩生、燕磊、李克勤
电话:********、********、********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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