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炉渣(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特许经营权招标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黄山市炉渣(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特许经营权招标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HJAGC2020G04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山市炉渣(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已由黄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2019-341004-77-03-015919】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黄山福盛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黄山市徽州区洪坑村的西侧。
2.2 建设规模:黄山市炉渣(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的建设单位为黄山福盛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黄山城投环境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项目总投资为4638.53万元,是基地内黄山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配套设施,主要以处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炉渣为主。依据黄山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的900t/d(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600 t/d已投入运营)设计处理能力,确定焚烧炉渣处理规模为200t/d,项目建设用地约19.67亩,总建筑面积4832平方米。拟采用“湿法”处置工艺,通过对炉渣进行破碎、水洗、跳汰和摇床相结合的联合预处理工艺,将夹杂在炉渣中的各类金属提取出来,同时,将沙等细集料作为制砖原料以及各类建筑辅材、骨料等使用。
2.2.1本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厂房建设由招标人建设完成,炉渣(建筑垃圾)处理设备由中标人投入(约600万元),炉渣设计处理量为200吨/天*365日,中标人需给予招标人每吨炉渣不低于30元的经营权出让费用,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授予中标人十年期炉渣项目特许经营权,由中标人负责炉渣项目正常运营所需所有设备投资(含设计、安装、调试),全面负责炉渣项目的日常运营(包含对生产过程中安全、环保等日常管理)。特许经营期满后,中标人将设备完好且无偿移交给招标人。
2.2.2从垃圾焚烧厂购买炉渣费用由招标人负责,从垃圾焚烧发电厂运输到炉渣处理厂房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需给予招标人每吨炉渣不低于30元的经营权出让费用。炉渣通过处理产生的金属由中标人处置(收入归中标人),产生的细集料(沙)和污泥由招标人处置(收入归招标人)。
2.3 计划工期:6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设计、采购及安装,特许经营期限为十年。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授予中标人十年期炉渣项目特许经营权,由中标人负责炉渣项目正常运营所需所有设备投资(含设计、安装、调试),全面负责炉渣项目的日常运营(包含对生产过程中安全、环保等日常管理)。特许经营期满后,中标人将设备完好且无偿移交给招标人。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201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个独立投资或控股并运营垃圾处置能力为800吨/天及以上规模的垃圾焚烧发电厂的炉渣处理厂业绩。(投标时须提供合同首页、盖章页以及能体现规模的合同页,同时提供环保验收文件;若投标人业绩为控股运营业绩,还需提供控股的证明材料;若合同不能体现垃圾处理能力的可提供炉渣产出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投标时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进标书内)
3.2信用要求
投标人(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发现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公示期间发现的,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需按照本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投标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6)投标人被黄山市住建局(含区县住建局)列入黄山市建筑市场黑名单的。
以上情形第(1)(3)(4)(5)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最高人民法院网站(www.court.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发布的为准,第(6)以黄山市住建局网站发布的为准。所有情形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由代理机构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对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查询并将结果书面反馈至评标委员会。第(2)项在资格性审查时进行评审。
3.3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4投标人须承诺:(1)若我公司通过资格预审取得投标资格,承诺交纳相应投标保证金,参加本项目投标。
(2)以上证明由投标申请人自行出具,证明需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法定代表人应签字,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弄虚作假被查实,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5家时,则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取前5名通过资格预审。
4.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结束后,招标人将组织资格预审委员会对所有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并按规定将资格预审结果进行公告;
4.3招标人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售招标文件,具体发售时间及地点等将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另行通知。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自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至2020年05月 15 日17时。
5.2获取渠道:潜在投标人均可在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含各分中心)门户网(http://ggzy.huangshan.gov.cn)上办理用户登记,在线报名后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并随时关注网站答疑。
5.3 特别提示:
(1)请在招标文件发布时间内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报名;
(2)潜在投标人须在网上报名并进入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3)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尽量避开报名结束前等可能存在的高峰期;
(4)报名中有任何疑问请加操作支持QQ群********8,或联系本项目交易平台。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5月21日9时30分,地点为本项目交易平台所在地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安徽建设工程招投标网、安徽招投标信息网、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黄山福盛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地 址: 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
联 系 人: 程先生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黄山市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15层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
电子邮件:hsghzb@163.com
9. 监督
监督部门: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电话:****-*******
2020年05 月0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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