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铁路局物资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2-284-2
呼和浩特铁路局将于2012年12月4日组织招标采购。
一、 采购项目: 列车用备品
物资设备需求一览表
序号 | 采购物资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供货时间 | 供货地点 |
1 | 安全踏板 | 不锈钢常规尺 (根据实际测量现用尺寸) | 个 | 渠道(供货周期一年) | 按包头客运段通知时间供货 | 呼和浩特、包头 |
2 | 茶根桶 | 不锈钢250×165×300 | 个 |
3 | 大真空暖瓶 | 不锈钢2.2L | 个 |
4 | 小真空暖瓶 | 不锈钢2L | 个 |
5 | 大垃圾桶 | 不锈钢?210×H280 | 个 |
6 | 小垃圾桶 | 常规尺寸 (根据实际测量现用尺寸) | 个 |
7 | 保温桶 | 不锈钢 ?28*20 | 个 |
8 | 保温桶架 | 不锈钢23*18 | 个 |
9 | 暖瓶座 | 铸铁常规尺寸与 大真空暖瓶配套 | 个 |
10 | 果皮盘 | 不锈钢 24×18 | 个 |
11 | 不锈钢售饭车 | 800*280*740 | 个 |
12 | 不锈钢蒸饭器 | 上?510下?392高520 | 个 |
13 | 不锈钢汤桶 | ?360高360 | 个 |
14 | 不锈钢调理箱 | 500*500*140 | 个 |
15 | 不锈钢炒锅 | ?380 | 个 |
16 | 不锈钢调料盆 | ?340高120 | 个 |
二、主要事项:
1、物资、设备基本性能要求:
安全踏板 :玻纹不锈钢 厚度不低于1.5MM;大暖瓶:不锈钢双层真空2.2L磅≥1.0MM;小暖瓶不锈钢双层真空2L≥0.8MM;大垃圾桶、保温桶 :国标304不锈钢≥1.0MM ;果皮盘 、小垃圾桶≥0.8MM;暖瓶座 : 铁制常规尺寸与大真空暖瓶配套;不锈钢售饭车:主体201国标不锈钢厚度1.2MM 800*280*740底部4*4角铁焊接加固,高强度橡胶胶轮,胶轮直径125MM,厚度50MM,轮中心部位装203双轴承,加装防绕铁盖,支架6MM固定,上下两周加防撞胶条、刹车装置,单侧把手,表面光学滑、打磨均匀;不锈钢蒸饭器:主体304国标不锈钢厚度1MM上?510下?392高520底部复合不锈钢加固,抗磨、耐腐蚀,内设不锈钢蓖子,蒸汽出孔,表面光学滑、打磨均匀;不锈钢汤桶:主体304国标不锈钢厚度1.2MM ?360高360底部复合不锈钢加固,两侧同材质提手并进行焊接加固,能用于8000瓦的电磁灶,具备有效的防静电功能,表面光学滑、打磨均匀;不锈钢调料箱:主体304国标不锈钢厚度1.2MM,外尺寸500*500*140 MM内设油蛊,可单独使用,便于清洁,表面光学滑、打磨均匀;不锈钢炒锅:主体304国标不锈钢厚度3MM ?380,底部复合不锈钢加固,提手符合人体工学,能用于7-8000瓦的电磁灶,抗磨、耐腐蚀、具备有效的防静电功能,表面光学滑打磨均匀;不锈钢调料盆:主体304国标不锈钢镜面材料,厚度0.7MM,抗磨、耐腐蚀、便于清洁,表面光学滑、打磨均匀、侧面标注“生”“ 熟”标记。
2、质量保证要求:不锈钢制品光洁耐用,不锈钢制品符合GB9684-2011标准 。
3、售前售后服务要求:出现质量问题,无条件更换。
4、不锈钢制品打印我段徽记和段名(式样由我段提供),竞标所有产品需携带样品、图册。
5、交货日期要求:接到供货要求后指定日期供货。
6、付款方式: 货到验收合格后付款。
7、评标方式:采取最低评标价法。
三、参加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要求投标方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
四、要求投标单位提供本年度有效的①企业经营执照复印件、法人证书复印件或法人委托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代码证复印件。②本年度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③生产企业提供生产、安全、安装许可证复印件,经销企业提供生产厂销售代理授权书。④有关部门技术鉴定证书复印件。⑤产品说明书和近期质量证明。⑥产品近期获奖证明。⑦与有关资料及说明书内容一致的技术图纸。⑧企业性质及隶属关系等公司简介。⑨用户报告、成本概算报告、投标保证书。10需提供近期的销售业绩表,销售合同或发票复印件3份以上。
五、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有提供虚假的资料和在实质性方面失实时,呼和浩特铁路局有权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责任。
六、时间安排:
报名截止时间: 2012年12月3 日 11时 00 分
投标截止时间: 2012年12月4 日 8 时 30 分
开标会议时间: 2012年12月4 日 8 时 30 分
七、联系方式: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网址百度查询--《呼和浩特铁路局招标网》
八、费用:本标书制作费
500元,中标或未中标均不退还。投标单位须将标书费在开标前3日汇入以下账户:开户行-工行呼和浩特铁路支行;开户名称:呼和浩特铁路局物资招标采购站;帐号:
****************892-138;汇款人名称必须准确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否则责任自负;开标日标书费未到帐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开标前须到铁路局财务处(路局大楼134房间)开收据,截止开标前10分钟财务处不再办理,凭收据到铁路局招标办公室办理投标其他手续。汇款事宜联系电话:财务处0471--
******* 九.即日开始报名,报名方式:书面传真至
****-*******,注明①投标编号;②投标项目(包号)号,③投标单位名称;④联系人姓名;⑤联系电话。⑥单位公章
十、招标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呼和浩特铁路局招标办公室
201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