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第十七中学公共厕所工程
安溪县第十七中学公共厕所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溪县第十七中学公共厕所工程,建设单位为福建省安溪第十七中学,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省安溪第十七中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泉州创时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邀请以下单位:福建省华海建设有限公司,福建世纪宏鑫建设有限公司,福建恒劦建设有限公司,福建泉发住宅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安溪县芦田镇;
2.2.工程建设规模:约24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安溪县第十七中学公共厕所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3.6632万元。
2.5.工期要求:15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的法人营业执照。
3.2.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具备有效合格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8.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须符合《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号)规定;本项目严格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有关通知及规定,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2月2日至2020年12月7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泉州创时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C幢9层911室)采用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开标时现场提供。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本合同段投标保证金肆仟伍佰元人民币(下同)。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ps://ggzyfw.fj.gov.cn/)上发布。
8.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福建省安溪第十七中学会议室。投标人应于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到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持本工程交易登记卡(未持本工程交易登记卡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安溪第十七中学
地址:安溪县芦田镇,邮编:362400
电话:138*****561,联系人: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创时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C幢9层911室,邮编:362400
电子邮箱:********8@qq.com
电话:189*****807 ,联系人:小黄
标签: 公共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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