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县级文化馆建设物质招标公告

2012年县级文化馆建设物质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受通许县文化馆委托,就通许2012年县级文化馆建设物质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招标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编号:
项目名称:通许2012年县级文化馆建设物质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豫通财货物公开招标【2012】014号
二、招标项目概况及分包情况:
1、实施地点:通许县文化馆
2、供 货 期: 10天/包
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4、分包情况及采购内容:
第1包:办公设备采购,包括台式计算机5台、笔记本电脑2台、一体机1台、打印机1台、数码照相机2台、相机闪光灯1个、摄影工作包2个、数码摄像机2台、三角架2个、投影机1台、投影机幕布1个、无线路由器(最高传输速率:300Mbps)1台、平板电脑1台、移动硬盘4个、移动电源2个、录音笔2个。
第2包:电器设备采购,立柜式空调4台、壁挂式空调4台。
第3包:办公家具采购,办公桌椅5套、沙发5套、茶几10张。
第4包:培训器材采购,包括钢琴1台、古筝2个、吉他2个、二胡2个、盘鼓16面、镲4对、电子琴2台、葫芦丝6个、小号2个、萨克斯2个、琵琶2个、架子鼓1组、健身器材1组、舞蹈把杆14米、固壁支架6副、舞蹈地胶465平方米、镜子28平方米、吸尘器2台、乒乓球台1台、乒乓球拍6支。
第5包:多功能厅音响设备采购,包括主音响2支、低音音响2支、全频.功放1台、低音功放1台、数字前置1台、无线话筒1套、电源时序器1台、电脑点歌机1台、投影机1台、幕布1个、机柜1个、线材及配件1批。
注:以上采购内容均含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的生产或经营该产品的独立企业法人,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涵盖所报包号的招标内容;与采购人无任何隶属关系;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需办理由通许县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须在本项目报名期间)
(查询地点:通许县检察院五楼预防科 ****-*******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2年11月21日-2012年11月28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00-16:30(法定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 200元/包,文本出售,售后不退。
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地址:通许县行政路体育场对面);
五、投标文件接受信息:
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12月10日下午3点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会议室。
六、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2012年12月10日下午3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会议室

八、报名资料:
1、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原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出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且留存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的复印件一套(加盖投标人公章)。
九、注意事项:
1、开标时需携带资格证件及其他与评标相关的证件原件由评委会进行审查确认,否则投标无效;
2、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十、 投标保证金:
交纳金额:第1包:1500元;第2包:400元;第3包:200元;第4包:800元;第5包:400元
交纳时间:报名时交纳到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保证金专户,并到财务室换取收据。
户名: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通许支行
银行帐号:********0859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通许县文化馆
联系人:岳先生
电 话:139*****488
代理机构: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378-*******
2012年11月2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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