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如皋中交美庐城住宅三期五标段(37、38、60、62、64、66、70#楼、73#-74#门卫、67、68、69#商业用房及配电间、地下车库三)施工总承包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新]如皋中交美庐城住宅三期五标段(37、38、60、62、64、66、70#楼、73#-74#门卫、67、68、69#商业用房及配电间、地下车库三)施工总承包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编号A****************项目名称中交美庐城三期商住楼项目
标段编号A****************004001标段名称如皋中交美庐城住宅三期五标段(37、38、60、62、64、66、70#楼、73#-74#门卫、67、68、69#商业用房及配电间、地下车库三)施工总承包工程
工程类型施工

如皋中交美庐城住宅三期五标段(37、38、60、62、64、66、70#楼、73#-74#门卫、67、68、69#商业用房及配电间、地下车库三)施工总承包工程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皋中交美庐城住宅三期五标段(37、38、60、62、64、66、70#楼、73#-74#门卫、67、68、69#商业用房及配电间、地下车库三)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名称)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山姆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江苏山姆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如皋市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省如皋市海阳北路与起凤路交汇处中交?美庐城项目;

2.1.2建设规模: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施工总承包工程内容包括:本工程招标范围总建筑面积约为62956.26㎡,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为56106.48㎡,地下建筑面积约为6849.78㎡,包含37、38、60、62、64、66、70#楼7栋住宅楼、73#-74#门卫、67、68、69#商业用房及配电间、地下车库三部分施工图纸所涉及范围内的桩基、土方、基础、主体结构、建筑屋面、装修装饰以及给水排水(自来水公司范围除外)、通风与空调、园林景观、室外雨污水、消防、智能化等配套工程。

2.1.3合同估算价:约20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最高不超过560日历天,按照发包人及监理共同确认文件为准。实际开工日期以双方确认的书面开工报告或开工令中所明确日期为准。

本工程需要在合同指定期限内完成,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经招标人和监理单位审核确认的关键节点工期进度计划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施工。如承包人不能按发包人审核的关键节点工期进度计划实施,造成关键节点工期延误的,发包人有权按30万元/天扣取,造成一般时间节点延误的,发包人有权按10万元/天扣取,在工程合同结算时予以扣取。

2.1.5 其他要求:

质量要求:承包人必须严格按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的质量标准及规范组织施工及验收(以现行最新规范为准),并保证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达到上述标准及规范规定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承包人除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外,必须要符合中房集团质量管理标准,本工程要求建筑面积超过3000平方米的住宅单栋楼体,须达到南通优质结构工程奖。若某栋楼未取得南通优质结构工程奖,则扣除该栋楼的按质论价费(投标时未计取则不扣),同时对该栋楼进行10万元罚款。在中房集团每年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质量检查评比中,要确保每次综合成绩在集团所有房地产在建项目中排名前三,达不到上述要求,罚款20万元/次。项目因工程质量问题被媒体曝光或业主维权事件发生,承包人承担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并视情况承担签约合同价1%的违约金。

安全要求:应符合国家、地方及发包人关于安全生产的要求,承包人承担安全施工的一切责任,发包人因此导致损失的有权向承包人追偿。如因承包人安全生产不达标或出现现场安全事故或其他原因,受到媒体曝光的,每次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50万元违约金;受到政府主管部门或上级公司通报批评或处罚的,每次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10万元违约金。

履约担保:(1)履约保函形式:银行保函、担保公司担保等发包人认可的保函形式。承包人应在签订合同前,按照经过发包人认可的格式向发包人递交履约保函。履约保函的金额为500万元。(2)履约担保的期限:履约保函的有效期应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在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后六个月内一直保持有效。如果在履约保函的条款中规定了具体的期满日期,而在该期满日期前30天,本合同约定的履约保函有效期尚未届满,则承包人应至少在该期满日期前20天将履约保函的期满日期延长至本合同约定的履约保函有效期。(3)履约保函应在本合同约定的履约保函有效期届满后28天内退还给承包人。(4)发包人不负担任何形式的履约保函办理及延期的费用。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招标范围总建筑面积约为62956.26㎡,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为56106.48㎡,地下建筑面积约为6849.78㎡,包含37、38、60、62、64、66、70#楼7栋住宅楼、73#-74#门卫、67、68、69#商业用房及配电间、地下车库三部分施工图纸所涉及范围内的桩基、土方、基础、主体结构、建筑屋面、装修装饰以及给水排水(自来水公司范围除外)、通风与空调、园林景观、室外雨污水、消防、智能化等配套工程。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负责人2014年 1月 1 日以来,在该投标企业作为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4000万元及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必需经有关职能部门备案)和竣工验收证明(含流标项目。时间、金额、项目负责人均以中标通知书为准),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的业绩进行现场考察,如发现提供虚假业绩情况,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3.3.2、自 2016年 1月1日以来,企业无法院认定为失信行为(须经过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

3.4企业须持有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针对本项目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应录入《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

3.5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6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规定执行。

3.7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1.5.5项规定的情形。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 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

4.资格预审方法

4.1确定合格投标人的方式:资格审查合格全部入围。

4.2招标人在资格审查阶段会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对各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必要合格条件材料”进行通过性评审。

注:投标人在资格预审报名开始后,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否则视作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将可能取消其投标资格。

5.投标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本工程系网上招投标项目,需网上报名和网上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公告内容仅供申请人查询获取相关项目信息。具体参与报名、投标需进入网上招投标系统(方法:输入网址:http://zfcg.nantong.gov.cn/,插入CA锁,进入网上招投标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制作资格审查文件并递交、投标等操作)。本项目资格审查文件和投标文件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完成报名及递交资料审查文件。申请人资格审查文件需经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和会员系统网页内进行递交。如未按本公告要求编制、递交电子资格审查文件,将可能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后果由投示申请人自负。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250元(资格预审时现场递交),售后不退。

5.3疑问、修改、补充的提出与获取:

提出方式:通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主体登录-项目响应方登录”网上提出;

提出截止时间:2020年12月 8日09:00时前;

获取方式:通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主体登录-项目响应方登录”网上获取;

获取时间:2020年 12月8 日15:00时后;

特别提醒:

1、“已经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的投标人,直接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报名,未注册的投标单位请访问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zfcg.nantong.gov.cn/)进行注册,并按照《关于做好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申报的通知》要求提交后进行网上报名。”

2、潜在投标人须先行申领CA证书、电子签章,并办理企业诚信数据库信息审核(已审核加入南通市企业诚信数据库的,开发区适用)。已入库的企业,应及时更新单位信息并提交审核,确保系统内信息真实、全面、有效。未取得CA证书、电子签章的,将无权下载招标文件或上传投标文件等资料。

3、投标报名、下载或上传资料等操作,进入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fcg.nantong.gov.cn/),在网页左侧“主体登录”,选择点击“项目响应方登录”。

5、相关操作说明,请参见详见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fcg.nantong.gov.cn/),“项目响应方登录”界面下方手册下载,并按照要求安装相应驱动等相关文件。

6.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1、资格预审文件及原件(投标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建造师注册证书)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4日14时30分。注:资格预审文件为网上递交;资格预审原件为现场递交。地址:如皋市民服务中心三楼C区大厅开标一室。

2、本项目资格审查文件均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完成报名及资格审查文件的递交,申请人资格审查文件必须采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并通过会员系统进行递交。申请人上传系统的相关证明材料均应为原件的扫描件且清晰可见,否则,申请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等问题导致评委无法辨识的一切后果。

7.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7.1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及相应资料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提供的资料

1

法定代表身份证明书

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上传位置:电子投标文件---其他材料)扫描件为原件扫描,且清晰可辨,真实有效;

2

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①必须加盖单位法定代表人章(或签字)及单位公章;

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效。

(上传位置:电子投标文件---其他材料)(1)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委托代理人

(2)扫描件为原件扫描,且清晰可辨,真实有效;

3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4

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

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扫描内容

齐全,真实有效。

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

5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

企业资质类别等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壹级及以上

企业资质证书,能体现变更、有效期(或延期)等内容;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 )规定执行。

7

信用手册

企业须持有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针对本项目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


《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录入《信用手册》

8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具备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B证,能体现变更、有效期(或延期)等内容;

9

拟派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均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1)投标企业与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2)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授权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

(1)有效的劳动合同书;

(2)养老保险须提供社保部门

出具的2020年8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的缴费明细或证明文件。有关部门或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时,项目负责人本人需能从当地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上查询到养老保险的缴费明细。缴费明细应体现投标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名称,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10

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无在建承诺(格式自拟)


11

投标单位业绩

项目负责人2014年 1月 1 日以来,在该投标企业作为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4000万元及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必需经有关职能部门备案)和竣工验收证明(含流标项目。时间、金额、项目负责人均以中标通知书为准),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的业绩进行现场考察,如发现提供虚假业绩情况,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⑴ 须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投标获得的业绩(含流标项目),中标公示须在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官方网站可查询(上传含有网址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上传位置:电子投标文件---其他材料);若无网上公示,则应由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出具证明文件并上传(格式后附)上传位置:电子投标文件---其他材料

⑵ 其他说明:

⑶ A.所报业绩必须是本次投标企业项目负责人的业绩,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B.如资格预审公告对所提供业绩的项目规模、承包范围等明确要求,而中标通知书内容无法佐证的,则按投标人提供的经有关职能部门备案的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图纸等予以佐证。(佐证顺序: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

上述资格审查内容在网上招投标系统中须上传提供清晰可辨认的扫描件,扫描件不清楚导致无法辨认的并且任意一项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不通过的,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7.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申请文件将被拒收:

1)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工程所报项目负责人)未在资格申请截止时间携带相关资料到达现场;

2)未按本公告第5.2条交纳报名费的。

7.3在资格审查(开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⑴违反本公告3.3.2-3.3.5条的。

⑵注册建造师非本单位正式人员的;

⑶未按照资格审查表格的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文件或提供不全的;

⑷提供的资格审查文件经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认定有弄虚作假的;

⑸一个投标人出现多份授权委托的书;

⑹授权委托人非本项目拟选派项目负责人的;

(7)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以后上传或审核通过的信息将不予认可;

(8)资格审查原件资料与网上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或者未按资格审查表格上传资格审查数据资料的;

(9)投标人提交的网上电子标书无法读取导入的;

(10)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格审查原件资料的。

8.评标办法

本工程为综合评估法。

9.付款方式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承包人于各栋楼施工到结构封顶节点完成后5日内,承包人应分别上报各栋楼已完部分工作量报监理和发包人审核,发包人在承包人提交书面报告并审核完成后3个月内按审核已完成工作量的产值不超过75%支付进度款。

(3)承包人于全部单体竣工及地下竣工完成四方验收合格节点后5日内,承包人应上已完部分工作量报监理和发包人审核,发包人在承包人提交书面报告并审核完成后3个月内按审核已完成工作量的产值不超过75%支付进度款。

(4)其余工程款待工程综合竣工验收及结算手续办理完成后5个月内支付(扣除结算总价3%的工程质量保证金)。

(5)保证金:缺陷责任保修期满后支付剩余工程质量保证金。

(6)安全文明施工费:开工后28天内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50%,其余部分与进度款同期支付。

在最终重计量合同价款确定前,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不得超过审定产值的50%。

如发包人采用供应链方式付款,承包人需配合。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山姆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如皋市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江苏省如皋市海阳北路与起凤路交汇处

地 址:如皋市大司马南路8号

联系人:李海东

联系人:张晓艳

联系电话:138*****336

联系电话:137*****25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施工总承包 地下车库 配电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如皋市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